但凡是中国人,几乎都知道,秦桧屠杀岳飞使用的罪名,叫“莫须有”。莫须有,源自于《宋史》等许多史料:【“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问题来了:何谓莫须有?
自古以来,对“莫须有”仨字儿,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大概有四种解释。其1,《辞源》给出的解释是:或许有;其2,清朝毕沅、徐乾学等史家给出的解释是:必须有;其3,近代学者李敖给出的解释是:难道没有;其4,北京青年报《千古疑案“莫须有”》一文作者给出的解释是:不须有。
怪胎窃以为,前面3个“或许有”、“必须有”、“难道没有”等解释,通通的不靠谱,第4个解释“不须有”,比较靠谱。“莫”,乃“没”、“无”、“不”之意。川渝方言说“莫得”,即表示“没得”。而“没”字,又有“无”字的意思。“莫须有”,即“没须有”、“无须有”。而“无须”也含“不须”之意。就是说,“莫须有”即“不须要有”!很明显,秦桧直截了当地对韩世忠说:“杀岳飞,根本用不着什么劳什子罪名。岳飞算老几?案板上的肉,待宰的货,何须罪名——不需要罪名,杀掉就完事儿了。罪名,卵名啰,莫须有,不须有。老韩哪,你啰嗦条毛哇!”
问题来了:我为什么赞同“不须有”比较靠谱呢?
因为,岳飞的存在,对南宋朝廷的生存和发展,会构成严重威胁。这还了得!须知,岳飞是主战派首脑,掌握着打架斗殴非常牛叉的十万岳家军。更可怕的是,岳飞不但念念不忘“收复中原”,而且还曾垂涎欲滴地对部下说过这样的话:“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尔!”尽管,岳飞被屠杀的时候早被收缴了兵权,还被打入了大牢。可是,假如饶岳飞不死……岳飞一旦走出监狱,谁敢保证岳飞不雄赳赳气昂昂,继续率领岳家军,北上杀人放火?到时候,南宋与金国战火,何时能熄灭?要是岳飞真的能踏平金国还则罢了,假如打不过金国,或者跟金国两败俱伤,万一西夏、大理、蒙古趁机来袭怎么办?因此,岳飞不死,怎么可以呢?
退万步说,就算秦桧打算保岳飞不死,保得住吗?
据赵构年谱记载:“癸巳,赐岳飞死于大理寺,斩其子云及张宪于市,家属徙广南……”看到了吧?岳飞是被皇帝赐死的,不干秦桧啥事儿。
皇帝赵构,赵构皇帝。赵构既然是皇帝,屠杀岳飞何须罪名?赵构为什么要赐死岳飞?因为赵构是主和派首脑,主张跟金国求和。皇帝主和,身为臣子的岳飞,居然胆大妄为,敢一如既往地主战,跟皇帝唱对台戏,这不是违抗圣意吗?这不是“欺负”天子吗?赵构想杀掉犯有“欺君之罪”的岳飞,一句话的事儿。罪名,然并卵。不须有!
为什么不须有罪名呢?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南宋江山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走的,通通的通通的,都是赵构家的私有财产。或者说,在赵构眼里,岳飞只不过就是为自己看家护院的……那啥……赵构赐死岳飞,皇帝弄死大臣,要毛的罪名吗,啊?不须有!事实上,赵构就如此这般赐死了岳飞,谁能把赵构怎么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