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对武汉生物公司效价不合格 百白破疫苗问题相关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经国家武汉生物公司效价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处置工作核查组核查,企业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管理不严格,对生产故障处置不当等问题,地方政府存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力,监管责任传导层层弱化等问题,地方监管部门日常监管不深入、行政处罚力度偏轻等问题,经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调查,根据《药品管理法》《湖北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监察法》等相关规定,并报经湖北省委批准,决定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政府、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11名履职监督失职失责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1.给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小川(牵头工作)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给予时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现任省政协常委曹敬兰(非中共党员)政务记大过处分。
3.给予时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原二级巡视员王元廷(2017年10月退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给予武汉市政府副市长龙良文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5.给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彬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6.给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艾力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7.给予时任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现任省政府参事室参事肖红(非中共党员)政务记大过处分,省政府解聘其参事职务。
8.给予武汉市食品药品执法总队总队长金汉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9.给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处处长范绪渊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10.给予时任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处处长,现任武汉市蔡甸区政协副主席陈俊(非中共党员)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11.给予时任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现任江夏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尹于华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同时,责令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纠正对武汉生物公司的行政处罚;责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关于武汉生物公司,有关单位已经启动追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2018年8月17日
中国生物公司问责9名涉不合格百白破疫苗问题相关人员
记者从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获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组成核查组对武汉生物公司效价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处置工作核查,武汉生物公司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管理不严格、未按生产规程操作、对生产故障处置不当等问题。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对武汉生物公司9名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按照相关规定,并报请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武汉生物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段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黄佐林撤职处分;给予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陈晓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曾令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质量受权人徐葛林警告处分并处罚款;给予时任生产部经理张智党内严重警告并处罚款;免去分装室主任包春蕾科室负责人职务;给予生产操作人员刘天巍、贾琳罚款。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编辑:刘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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