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比特币如何分类,世界各国怎么定义虚拟货币? VilFun资讯
比特币以及它的衍生币让全世界一直处于争论状态,这些虚拟币到底是什么?货币?商品?程序积分?对于这种新生事物,全球至今没能达成统一。
虽然现在比特币和以太坊这些主流币种在全球十分活跃,但是虚拟货币依然被很多国家视为一种不受监管的投机性资产。
中国和东亚的态度
中国的态度十分明确,早在2013年政府就发布公告称,比特币不是一种货币,只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其法律地位与货币是不同的,是不能也不应该被用作市场流通的货币。
与此同时为了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2017年9月份禁止了ICO,随后叫停了一切虚拟货币与人民币挂钩的业务,目前虚拟货币采矿业务也被逐步请出中国境内,可以确定的是没有一个可靠的解决方案,虚拟货币很难在境内获得官方承认。
不过相比之下其它东亚国家就完全反过来了,日本在2014年把比特币归为“非货币”,然后再2016年又重新承认了它的地位,并且最终通过了支付服务法案将虚拟货币是为货币。
韩国则将虚拟货币视为一种“具有可衡量价值的资产”,与此同时新加坡也更倾向于将虚拟货币视为资产而非货币。今年二月,新加坡政府的态度已经将虚拟货币视作证券,要求ICO和虚拟货币交易所必须要申请相应的许可,同时要受到当地证券法的约束。
美国:证券、商品、财产、货币
美国对于虚拟货币的态度足以影响全球大部分国家,但是美国国内至今也没能达成共识。美国五个独立的监管机构都有自己对于虚拟货币的定义。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最为突出,今年3月份发出声明,虚拟货币由于其特殊性,投资人可以获得相应回报资产因此定义为证券。同样是今年3月,纽约联邦法官裁定商品和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将比特币和其它山寨币视为商品进行监管,将其视为黄金、石油和咖啡同一水平。
有趣的是,美国国税局(IRS)在2014年3月发出的声明,出于联邦税的目的,虚拟货币被视为财产。
与以上三个机构不同,美国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则将某些虚拟货币视作货币。今年4月,它们宣布以处理法币的方式处理虚拟货币。
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该机构长期处理非法使用资金,包括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等案件。早在2013年3月更新规定中就将虚拟货币视为货币。
美国这5个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机构,纷纷在同月不同年的时间给出了自己的定义,虽然它们的理解并没有达成共识,但是幸运的是虚拟货币在美国依然获得了合法地位。
加拿大,墨西哥和南美洲:商品,虚拟资产,法定货币
与美国一样,加拿大并不认为虚拟货币就是法币,加拿大税务局(CRA)目前将其定义为商品。为了方面更新反洗钱法,则又将虚拟货币定义为“货币服务业务”。
在墨西哥,虚拟货币也是一种商品,今年3月政府通过了“监管金融技术公司法” ,其中包括“虚拟资产”。这种定义过于模糊,不过墨西哥政府官员曾在一些场合表露出的态度,政府倾向于将虚拟货币视为商品。
南美其它国家则各有不同,在委内瑞拉,政府今年4月颁布法令,虚拟货币必须成为涉及政府部门的所有金融交易的法定货币,甚至联合其支持的石油公司准备发行石油币。然而委内瑞拉一会却一直反对政府的这些决定,甚至宣布国家支持的货币实际上是非法的,它并没有得到国会的批准也没有得到央行的参与。
在巴西,证券交易委员会(CVM)在1月份宣布,虚拟货币在法律上不能归类为金融资产。在智利,中央银行最近开始考虑具体监管,但认为虚拟货币既不是证券也不是货币。
在 哥伦比亚,金融总监也宣称数字货币不算作货币或证券,而出于税收目的,它可被视为 “高风险投资”,但是不管怎样也要比厄瓜多尔的态度好一些。在厄瓜多尔,虚拟货币不仅不是法币甚至是一种被禁止的支付手段。
欧洲:私人资金,账户单位,合同交换方式,可转让价值
欧洲大陆对于虚拟货币的态度更为突出,在德国,比特币很早就被认可,甚至可以作为一种公认的“记账单位”。在2013年8月,它成为金融工具并要求交易它的公司在联邦金融监管局注册。
在英国,虚拟货币一般不会受到监管的干扰,英国税务部门曾在2014年做出声明,“虚拟货币具有独特的身份,因此不能直接与任何其他形式的投资活动或支付机制进行比较。”
可见政府已经意识到虚拟货币与之前存在的任何货币、商品、证券等金融工具进行对比是不准确的,这也是为什么政府至今没有提出虚拟货币的明文规定。
法国也一样,并没有对虚拟货币使用的具体规定,在2013年的时候法国的立场还是虚拟货币既不是货币也不能成为支付手段,然而2016为了征税,政府将比特币定义为“账户单位”。最终在2017底的公开对话,给出了虚拟货币两类定义:实用程序代币和证券代币。
在欧盟其它地区,情况差异非常大。
在丹麦,金融监管局于2013年12月发表声明,比特币(和其他山寨币)不是货币,而在2014年3月,丹麦央行发布了自己的声明,宣布了同样的事情。至于虚拟货币到底是什么,丹麦税务委员会最终在2018年初裁定虚拟货币交易利润是应税的,这意味虚拟货币最终被被视为资产。
相比之下,荷兰法院在3月份裁定比特币可以被视为一种“可转让价值”等同于财产。
在欧盟之外,瑞士可能是虚拟货币领域最积极的国家,它甚至将自己定位称虚拟货币交易者和区块链企业的乌托邦。2014年,联邦政府发布了一份报告,其中虚拟货币被定义为资产,而不是货币或支付手段。从这以后为了吸引那些金融科技公司,甚至将楚格地区规划成虚拟货币特区政府接受以太币和比特币作为市政服务和行政费用的支付方式。
欧洲大部分国家与美国和加拿大一样,不愿意用一种单一的概念来定义虚拟货币,然而这也造成了一些法律条款可能并不适用与虚拟货币领域。
笔者小结
大多数发达国家对于虚拟货币这种全新的金融工具还是谨慎的开放,作为一种全新的集资创收手段,没有可靠的监管很容易扰乱原本相对稳定的金融系统。
不管各国态度如何,这种全新的技术已经出现,虽然现在我们没办法用一种准确的词汇来定义它,但未来已经出现只是尚未流行,终究会出现一种全新的概念可以准确定义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