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正式印发!
明确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从严配备业务保障用车
此次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目标是:通过改革,创新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从严配备业务保障用车,公务出行通过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实现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的目标。
那《意见》对公务用车、公务交通补贴等
作了哪些详细的规定?
小编帮你划重点~
一、关于公务用车或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问题
1
《意见》明确,厅级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可自行选择配备公务用车或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既选择配备公务用车又领取交通补贴。其余厅级及以下人员不再配备公务用车。
2
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级事业单位在节支条件下,可结合岗位出行频率、实际工作情况等因素,严格完善相关程序后可自行研究确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岗位和人员。其中,省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省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允许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仅限实际取消配备公务用车的副厅级及以上负责人。
3
省直属新闻 单位本级管理的新闻记者根据情况由本单位确定选择领取补贴或实报实销公务交通费用。
二、关于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额度或补贴标准
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级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由参改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取消车辆数量、运行成本和改革前交通费支出情况,在节支的前提下,按照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党政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的原则从严确定。
三、关于后勤服务用车的保留问题
《意见》指出,各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服务部门可保留1辆后勤服务用车。与主管部门机关同城异地办公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保留1辆工作用车,用于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但不得借车改名义新增车辆。
各事业单位的交通车鼓励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对因社会化公共交通保障能力不足或单位地理位置偏远,需要保留交通车的,应从严予以认定,保留车型为大中型客车。
此外,《意见》还规定了啥?
参改范围包括哪些?
具体的改革方式又是怎样的?
详细内容如下
↓↓↓
(附《意见》全文)
政策实施后,
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
岗位和人员如何确定?
事业单位节支率怎么测算?
车改补贴所需资金渠道在哪?
你们关心的这些问题,
最权威最官方的解释在这——
(点击图片可放大)
关于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制度改革的这些问题,
你都弄清楚了吗?
来源:贵州改革 省车改办 多彩贵州网
责任编辑:江江 胜胜 松松
本期审稿:然然
值班总编:许新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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