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顺义区这一项重要管理规定——《宅基地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此举旨在整治农村违法出租带来的各类安全隐患。仁和镇确保新规有效落实,一场整治农村租赁房大行动拉开了帷幕。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房屋租赁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因宅基地自建房违法出租带来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更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仁和镇采取多项措施整治农村宅基地自建房违法出租现象。
1、全面排查
各村重点对消防安全隐患、三层及以上房屋、违法违规经营等6种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全面掌握信息,建立台账。目前,已排查上账1270户,涉及租户15577人。
2、强化执法
以台账为基础,各村级管理员逐一入户开展“回头看”检查,同时镇级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已检查出租房屋847处,发现并整改各类隐患593处,下发整改通知书344份。
3、宣传引导
加强对出租户、承租户宣传引导,入户宣传讲解政策,下发宣传资料3000份,营造自觉参与整治的社会氛围。
检查现场
下一步
仁和镇各相关部门将继续坚持边摸排边整治的工作原则,针对各类安全隐患突出的出租房屋开展集中整治,创造高压态势,引导村民自觉、自愿的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辖区安全和谐。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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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四种宅基地房屋不得出租》
本市首个专门规范宅基地房屋租赁的《顺义区宅基地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实行,《办法》明确指出设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使用彩钢板做围护结构、每层少于2个安全出口的宅基地房屋不能出租,并要求每一承租户应至少配备1具灭火器。
《办法》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出租房屋不得设置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内(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一种或几种使用功能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场所);出租房屋不得设置在地下建筑内;出租房屋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得使用彩钢板做围护结构(施工现场临时用房除外);除2层及2层以下且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出租房屋外,其他出租房屋每层应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
《办法》还对房屋租住人数和随房消防设施做了规定,比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且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出租房屋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建议设置喷水灭火系统,每一承租户应至少配备1具灭火器;严禁在出租房屋的楼道等楼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公共区域内严禁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
6月1日起,顺义将根据新实行的《办法》开展一次全区范围内的宅基地出租房屋清理整顿,进一步排查出租屋安全隐患,确保租住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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