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制止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服务家长,办人民满意学校,中小学校为国家九年义务办学,禁止以各种理由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而在太原市万柏林区虎胜街小学、建筑中巷小学及万柏林四中却成了一纸空文。
日前,记者接到家长举报,虎胜街小学、建筑中巷小学的每个孩子交一百元人民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018年4月13日 ,记者驱车到达虎胜街小学和建筑中巷小学,就此事分别采访两个学校的负责人,而他们的回答都是此事经过万柏林教育局批准。
就在记者即将离开建筑中巷小学时,有家长向记者反应,建筑中巷小学五年2班许乾老师和万柏林四中初二7班的张鹏老师在校外同一间房子里给孩子有偿补课,每节课收取学生30元人民币。
孩子们正在倒班
4月14日 和4月21上午,记者在万柏林四中附近一个小区蹲点守候,发现星期六早8点至10点许乾老师上课,10点至12点张鹏老师上课,同一个教室补课,学生有三十人左右。
补习班教室
5月7日记者到万柏林区教育局见到许军副局长,许局长说:“虎胜街小学和建筑中巷小学每个孩子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收费的事情我知道,这是我们审批的,但是他们当时申请也没有说收多少,我们再和旅游公司了解一下,要雇佣旅游公司的大巴车辆会产生费用,具体收多少就够了,调查完了我告诉你们。但是建筑中巷小学和万柏林四中老师课外补课的事情,我让我们的工作人员下去调查清楚再回复你们。”
5月14日记者拨通许局长的电话了解情况时,许局长说,建筑中巷小学许乾老师和万柏林四中张鹏老师确实课外补课,但是他们今年还没有收费。
一、虎胜街小学和建筑中巷小学都是将近一千学生的学校,每个学生收取100元钱,而旅游大巴产生的费用还不到50元,收取学生那100元钱,究竟到哪里去了呢?
二、建筑中巷小学和万柏林四中老师租房子校外补课,不收取学生补课费,难道老师在做公益吗?既然做公益,为什么不是全班的学生在补课,许局长这样回答,难道不可笑吗?
山西省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指出,对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和登记证书的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条件不达《山西省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设置暂行规定》要求,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要立即停办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未按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学科培训,擅自变更许可证登记项目,擅自设立教学点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
按照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山西将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对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山西将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责任;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发现问题不采取措施,不追究校方的责任,而是采取包庇护短的形式来掩盖事情真相。有这样的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在做学校的后盾,难怪万柏林区中小学乱象不止。
就在记者即将发稿时,又接到家长举报,万柏林区还有中小学在校外补课,对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
来源:区域视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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