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8日,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我为来自央行系统及其金融系统的百十余位官员开了一个讲座。
看着坐在台下的这些来自“娘家”的青年才俊,我不禁感慨万千。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在金融界,被称作“央行”或者“央妈”。央行是我的娘家, 30年前的1988年,我就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是在1988年的十月份正式进入央行系统的,当时是在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分行工作。有一次得到一个培训机会,是省分行组织在都江堰学习,我也带着求知若渴的心情,第一次见识如此高大上的场合。
培训第一天,按照惯例有一个简短的开学典礼。领导先做简单的讲话,然后是由外聘的专家为我们授课。可是,当领导讲完话之后,左等右等,外聘的专家始终没有露面。后来才得知,由于某个特殊的原因,今天讲课的专家来不了啦。这可怎么办呢?我们来自全省的百十余位同事难道要上“自习”不成?
我们都坐在教室里窃窃私语,省分行的领导们也一直在紧急的商议。几分钟之后,省分行的一位处长把我叫出了教室。对我说:小周,今天的情况你也看到了,不能让全省的同志们在这里白等,根据您的情况和条件,领导决定今天由你来救场。救场如救火,你就准备上吧。
天哪!这怎么可能?我是来参加培训的学员,怎么可能去给大家当老师呢?但这位处长说:既然领导已经决定了,你就只管执行,其他的你不用担心。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就成了老师,稀里糊涂地就讲了一天,现在想起来,似乎都还是在梦中。也许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也许是平时的积累在这个时候发挥了作用,也许就纯粹是一种“天意”,上天就给了我这样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
讲完之后,从第二天开始,我就继续当我的学生,一周之后,培训结束,我回到了泸州,继续上我的班。没有想到的是,没过多久,泸州市分行接到了省分行的通知,点名要我到省分行为领导们讲一次课,当时泸州市分行的人事部门都以为,这完全可能是弄错了,一个刚进行不久的新手,怎么可能去为省分行领导讲课呢?
从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一切都似乎顺理成章,一切又都似乎在预料之外,前后不过10余年期间,我在央行系统“连跳三级”,经历了省分行、大区分行、总行条法司三个阶段。尤其是90年代中期,在北京参加中国第一部金融大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起草立法过程,成了我人生中难以忘怀的一段经历,也成为了我人生的重大转折点。
在北京,我算是开了眼界,长了见识。以前觉得无比神秘,令我高山仰止的那些人物、事件、场面:中央电视台,人民大会堂,京西宾馆,央行的标志性大厦,成为了经常进出之地;我们的行长是当时如雷贯耳的朱镕基,我们的副行长是当今如雷贯耳的王岐山。当司长安排我执笔撰写《人民银行法》颁布时的《人民日报社论》时,我仿佛感到:历史的重任落在了我的肩上。我内心的感受只有八个字: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后来我离开了央行,下海做律师,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这,就是我与央行的缘分。
作者介绍:周跃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法律专家,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长期从事金融监管、金融立法、以及金融司法实践工作,亲自参与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等金融大法的起草立法工作,深谙金融与法律的精髓。本文首发于公众号:铁肩担道义,已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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