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虚腰酸鸿茅酒,每天两口病喝走”。前段时间,广东一名医生在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质疑鸿茅药酒疗效,称之为“毒药”!本来也没什么,这些年随着网络尤其自媒体的开放,网络上争争吵吵的事情时有发生,也算是家常便饭,况且帖子的点击量仅有2000多次!
可是,事后,内蒙古凉城县警方竟然“不远千里”以“损害商品声誉罪”跨省抓捕了这位医生,行动之迅速,动作之利落!于是乎,此事经过媒体报道网上一篇哗然,质疑声不绝于耳:
医生的言论是否对鸿茅药酒构成严重损害?
警方跨省追捕是否存在民事纠纷刑事化的问题?
吐槽鸿茅药酒的那个医生是犯了什么罪要被跨省追捕呢?
鸿毛药酒这么在乎一个医生的质疑,玄机何在?
......
舆论场上出现的这些疑问,有待相关部门的权威调查、确证。唯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及时公布进展,才能真正回应公众关切。与此同时,鸿茅药酒的药品适用与违法广告等问题,也呈现在舆论的探照灯之下。
首先我们通过一张图来看事件回顾:
不过庆幸的是,由于相关部门及时介入:
公安部:立即启动执法监督程序。
面对舆论质疑,4月15日,凉城县公安局发布通告称该案件已经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月17日,公安部就此事表态:立即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相关工作正在抓紧依法推进中。
新华社:凉城警方是否有权力跨省抓人?
4月17日,新华社发文《穿越大半个中国来抓你?三问鸿茅药酒事件 》。提出问题:内蒙古凉城县的警察,是否有权力跨越大半个中国到广东跨省抓人?
人民日报:鸿茅药酒到底存在什么问题?
《人民日报》对鸿茅药酒的关注点,在药本身。“肾虚腰酸鸿茅酒,每天两口病喝走。”人民日报刊发评论中引述了其广告词,同时指出该药酒广告曾被江苏、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另外,国家药监局通报显示,2004年至2017年底,检索到该药酒不良反应报告达137例。
国家药监局:违反法规或将吊销批文号!
鸿茅药酒一事中,作为监管部门的国家药监局发声同样及时。4月16日,国家药监局官网挂出新闻发言人答问,其中介绍,2003年11月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公布第六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323号),公布鸿茅药酒为甲类非处方药。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要求,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
4月17日18时许,撰文《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广东医生谭秦东已经取保候审,从凉城县看守所走出来。
一下子谭秦东成为了众人关注的焦点,大家迫切的想知道此次事件背后的到底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当然,这些事情相信有关部门一定会给我们公众一个交待!
当然,对于谭秦东而言,在被抓97天,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以下是他接受的部分采访:
不管怎么说,当事人已经出来了,相关部门也已经介入了,这件事也摆在了大众的监督下,事情肯定会有个结果的。但是“鸿茅药酒事件”却再次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在法治、反腐、改革、发展的今天,出了问题不能一心只想着如何平息舆论,而要深究问题背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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