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国一直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如果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即相当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户籍理应被注销…
许多居住在海外的华人畏于这一点,一直没有跨过拿国籍这个坎,久久保留在了拿永居卡(PR)的状况。
但昨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的一则新闻,则让这些拿着PR的华人们也坐立不安了
—— 拿着PR身份的海外华人,也可能将被强制取消中国户籍!
该政策中第46条提到: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这段话里提到了两种身份的华人,一是出国定居的,二是加入外国国籍的。
加入外国国籍的海外华人要被注销户口,这个很好理解。
那么,什么样的身份算是在海外定居呢?“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给了我们一份标准答案:
(侨务办公室)
海外留学的留学生们,不视为“华侨”;但中国公民如果已经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则算作“定居”。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上海户籍,又“长期在海外居住”,那么,即使你没有入外国国籍,只是拿着居住卡,你也必须注销你的户口。
一个月内若不主动注销户口者,将由公安机关强制注销!
在之前2015年发布的通知中,对于居住在海外的上海居民的态度还只是“出国、出境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但这次新发布的通知则明显变了一个态度,要出去,还不打算放弃中国户籍?
那只能我强制帮你注销了!
有一些在外读书工作的小伙伴产生了疑问,我们这种多年在外读书工作的,虽然没有入籍拿PR,但也算是长期居住在海外了,也会被这次政策波及吗?
对此,这份公告也做了说明:如果你只是在国外工作或学习,拿着工签和学签,本次户籍管理变动将不会给你带来什么影响。
第三十条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房屋出售、拆迁等原因在本市确无他处落户的,经其单位同意,其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可以迁入单位集体户内。无单位集体户或者无法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可以迁入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到外省市或者国(境)外工作、学习等原因,不在本市居住且确无他处落户的,可以迁入户口所在地社区公共户。
所以,这一次的“清剿”,就是专门针对拿了绿卡但没有入外籍的这部分华人。
本次修改的户口管理新政,自今年5月1日起就会开始实施,可谓是杀出得突然,又杀得果断。
消息一出,海外华人们都慌了阵脚。
要知道,在中国,户口是一个多么重要的东西。没了户口,买房办证开账户都会变得很麻烦。可以说,离开了它,你简直寸步难行!
没了户口本,你都无法证明你是你妈生的。
而且原则上,户口被注销了,身份证也就丧失了法律效力,也就是不能用了,按规定身份证也应由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收回。
但更麻烦的是,等你的中国护照到期需要更新时,你得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才能更新你的护照!!!!
这不是个死循环么?!!!!
按照这种操作,这个游戏还能玩吗?我还有其他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吗?
尽管有条文说护照等同于身份证等身份证件,但实际上国内很多地方办事只认身份证,或者只认户口本,比如结婚,离婚,孩子上学,申请手机号码、开银行账户、买火车票、甚至在一些城市住酒店 ……
总之当你只有护照时,你就知道身份证是多么宝贵的东西了!
而更让人担心的是,上海这一政策改革很有可能是为了接下来的全国普及的试水。
且不说双重国籍在未来有没有可能,就目前来说,如果你哪一天决定放弃做中国人了,或者打算离开祖国,你想再随意回来,或者重新做回中国人,可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更多公告详情请关注“远播国际教育”微信发送“公告”,获取上海市公安局发布的公告内容)
对海外华人的影响解读
划重点!针对这种政策,究竟会对海外华人有什么影响?我们总结了以下6点,进行了解读:
1 注销户籍≠注销国籍
注销户籍不等于注销国籍,这是首先要明确的一点。
国籍代表着的是公民权利,持有中国护照,代表你仍然是中国人,在外享有中国的领事保护等权利。户口则代表着一种所在地的居住和福利权利,用于国内常住人口管理的一套系统。
上海的这项规定要求注销户籍,但是国籍没有变,你仍然是中国人。
2 社保将被清空?
很多华人在出国前,曾有在中国工作的经历,并曾按规定缴纳养老金。那么,当其出国定居后户籍被注销后,养老金是否还存在呢?
对此,《侨报》采访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工作人员称,”如果是退休前其本人出国定居,那么将终止其社保关系,其缴纳的养老金将全额退还至其个人账户;如果是已经退休的出国定居人员,则其需要每年提供‘生存证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也就是说,注销户口后,不影响海外华侨正常领用养老金。
3 回国用护照代替身份证
出国定居一个月,户籍就要被注销,很多华人都是中美两边跑的情况,每年在中国居住的时间可能超过半年,没有户籍、没有身份证的话,很多事情都很难办。
对此,上海市官方表示:在注销户口和身份证后,海外华人凭借中国护照,可以正常在中国境内进行乘坐高铁、飞机、入住酒店等需要身份登记的一切行为。
4 国内资产怎么办?
很多华人移民美国前,都还有一些资产在国内,比如最重要的是房产,如果户口被强制注销的话,是不是意味着房产无主了呢?
除了房产外,不少华人还有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资产,当时都是用身份证开户的,如果户籍被注销的话,如何证明这些财产是自己的?
甚至很多持绿卡的人士在中美两国都有实体生意,假如在美国处理事务呆的时间稍微长一些,就被强制注销户籍,那么是否意味着公司也是无主公司了?
5 如何证明我是我?
海外华人被注销户籍的话,遇到最大的麻烦恐怕就是“如何证明我是我”的问题。
一旦户籍被注销,身份证也就失效了,如何证明护照上的我,与身份证上的我是同一个人,恐怕要难倒许多人了。
而如果不能证明的话,要进行房产或者其他商业交易恐怕要又要多一重困难,尤其是最重要的房产过户,因为现有规定必须要买卖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
6 未取得华侨身份可以恢复户籍
新规定第五十条称:未取得华侨身份的原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本人应当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登记。也就是说,海外华人回国定居,可以重新申请中国户籍,但是如何申请,上海官方表示会在一两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
国侨办官方解答:遇身份认证困难怎么办
Q1 人在国外,身份证过期了,是否可以让国内家人代办,或直接在中国大使馆更换身份证?
A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除此情形之外,都应由本人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因此,需要您本人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没有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职责。
Q2 华人取消了户口及身份证后,在中国办理固定资产、退休金、房产、自费医疗、旅游、产业、银行相关业务都需要个人证件,而外国护照在一些方面无法使用,该怎么解决?
A 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在您取得外国国籍后就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加入外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可以及时在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变更登记。外国护照是在中国境内办理相关事务的身份证明,在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时,需要按要求出具外国护照持有人与原中国居民身份证、中国护照持有人为同一人的有关证明和公证认证。
Q3 华侨在中国申请恢复户口领取中国身份证要填写一张自动放弃国外居留的声明表格,同时必须签名。请问获得身份证后没有居住在中国,会自动取消中国身份证吗?
A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华侨被批准回国定居的,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在申请办理回国定居手续时,政府侨务部门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放弃国外居留资格的声明书。居民身份证和户籍紧密联系,均属公安部门管理权限,如公安部门对户籍进行清理整顿,要求定居国外的公民注销户籍,则其居民身份证同时注销。
Q4 华人不同于外国人,根据国家规定必须取消户口与身份证,但民生生活方面的各种困境,令华人千方百计想保留户籍与身份证。对此,是否有新的法律规定?
A 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后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不再保留户籍和身份证。目前对此并没有新的规定。
Q5 华人持护照在中国境内买高铁票、入住酒店有限制条件,网上预约就诊、使用公共交通设备、开通账户等也因没有身份证无法成行,请问如何解决?
A 从2017年6月开始,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更名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采用中国居民身份证的样式和技术标准,方便了持证人办理社会事务。
Q6 在国外出生,只持有中国护照没有在国内登记户口的孩子,十八周岁以后必须回国落户办理身份证,才享有中国公民的权利吗?
A 定居在海外的中国公民与居住在境内的公民一样享有中国公民的权利,回国落户并办理居民身份证可以方便在境内办理事务。
Q7 在海外工作生活7年多,如何认定华侨身份?需要向哪个部门申请,需要哪些证明材料?人在海外可否申请?
A 华侨如在国内办理回国定居等具体事务,确需政府侨务部门认定华侨身份的,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认定华侨身份,需要本人提供护照、外国居留许可以及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或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Q8 在上海居留十多年,没有身份证,啥事办不成,能否给长期在中国居留的外籍华人发类似于身份证的证明,以方便生活办事?
A 从2017年6月开始,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更名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采用中国居民身份证的样式和技术标准,方便了持证人办理社会事务。如您符合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Q9 持外国长期居留,中国护照,政策已经取消中国户口登记。迫切需要中国身份证,如何快速简单的取得?
A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华侨被批准回国定居的,符合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条件。华侨办理回国定居,可以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符合条件的,由省级或者市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签发《华侨回国定居证》,华侨本人凭《华侨回国定居证》在拟定居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领取居民身份证。
Q10 我是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出国的人员,由于当时出入境管理政策的不完善、被强制取消的身份证和户口,如今可否予以妥善解决?
A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华侨被批准回国定居的,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华侨回国定居,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由省级或者市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签发《华侨回国定居证》,华侨本人凭《华侨回国定居证》在拟定居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领取居民身份证。
(关于为什么中国不认可双国籍?不认可双国籍的利弊分别是什么呢?您请关注“远播国际教育”微信发送“双国籍”,获取对于双国籍的解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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