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朝以前,主要实行的制度是分封制;秦始皇扫平六国、一统天下之后,废分封而立郡县制。尔后楚汉相争,汉高祖胜出建立汉朝,又恢复了分封制,实行郡国并存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行,使得诸侯国势力坐大的局面逐渐形成,与中央的矛盾也逐渐激化。到了汉景帝的时候,矛盾终于彻底爆发,这就是汉景帝削藩,以及随之而来的“七国之乱”。
但是这场战争并没有持续多久,只用了数月的时间,叛乱就被平定了,参与叛乱的几个人基本上不是被杀、就是自杀。
自此之后,自汉初开始形成的地方诸侯与中央对抗的局面被打破,中央集权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但在这过程中,有一件事一直有着很大的争论,这就是“杀晁错”。
七国之乱一开始就是打着“请诛晁错,以清君侧”的名义而起兵的,因而在战争打响之后,袁盎就建议汉景帝杀晁错,满足叛军清君侧的要求,以换取他们退兵,景帝采纳了袁盎之计,封袁盎为太常,要他秘密整治行装,出使吴国。
袁盎献策十多天后,丞相陶青、中尉陈嘉、廷尉张欧联名上书,弹劾晁错,提议将晁错满门抄斩。景帝批准了这道奏章,腰斩晁错于东市。
有人认为,袁盎请诛晁错,虽然没有达成令七国退兵的目的,但至少让道义回到了朝廷上,这就为后来的平定叛乱奠定了基础。换言之,就是晁错该杀,而且他也死得其所。
可是,七国之乱平定与否,真的与杀不杀晁错有必然的联系吗?
要知道,吴王刘濞想反叛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为此早就已经进行了长期的准备,只不过一直以来缺少一个契机而已。汉景帝削藩政策的推行,恰好为此提供了借口。
简单来说,“清不清君侧,杀不杀晁错”,在战争打响之后,根本无足轻重。不管杀不杀,开始了就不可能停下来,因为吴王看中的是天子之位。而且以当时的形势来看,仅仅是一个吴国,在财力上就已经比中央强,在兵力上七国更是远胜于朝廷。这样的大好形势,又怎么会因为杀了一个晁错而乖乖退兵?
汉景帝杀了晁错,非但退不了兵,反而令七国更加看轻了中央,这无疑是令七国的气焰更加嚣张。于是乎,刘濞自称东帝,与西汉政权分庭抗礼。
也就是说,无论是从背景上,还是从结果上来看,杀晁错不但没有益处,反而使得叛军气焰高涨。
那从所谓的道义上来说呢?那就更是毫无道理了。
因为当时的道义是什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诸侯国的土地,是中央给的,中央自然可以收回。七国借此作乱,在道义上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即本来道义就在朝廷方面,又何来“回到”?
更况且,在当时要不是有周亚夫、栾布、窦婴、郦寄等一众将士用命,梁国死守睢阳,别说杀了一个晁错,就算杀十个、一百个晁错,也改变不了七国会师长安的结果。明朝的靖难之役就是最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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