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的历史记载及出土的汉简,汉代的大部分时间只有给军官俸禄的记载,而没有给士兵薪水的只言片语,这说明,当时当兵是没军饷的。两汉时期,采取的是全民皆兵的义务兵制,据《汉官仪》:“民年二十三岁为正,一岁以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也就是说,每个成年男子,从23岁开始,就要服兵役了。当时,兵役与徭役一样,是民众的义务,国家不给钱。
不给钱,那要当多长时间呢?当时当兵有三种,一种是到中央作“卫”兵,相当于北京卫戍区,一般服役期为一年,由地方选派。这种兵虽然离家远,但待遇高啊,来回旅费由中央供给,初到和期满退役,皇帝备酒席款宴,平时穿的吃的,也不要卫兵们自己花钱。
第二种是到边郡作“戍”卒,期限要求很短,只有三天,这是从春秋战国时期留下来的老制度。但汉代疆域辽阔,走那么老远,还要自己出吃喝,一切费用都要自己担负,实在不现实,没人愿意去,于是当时朝廷规定,凡是不愿去当“戍”卒的,缴纳300钱,就可以免戍。如果有10个人不去,那朝廷就应该收3000钱的免戍费,然后朝廷再用这些钱来雇人去的,一去就是30天,被雇的人于是就得了钱。
第三种是在原地方服兵“役”,这就啥也没有了。当然了,如果发生战争,国家还是要紧急征兵的,应该也是基本上没军饷,兄弟们上战场自己抢吧!
当然,虽然不发饷,但吃喝总是有的,每位戍卒不仅发粮食,有时还要发食盐。东汉末期,军队中也出现了军屯,由驻军屯田自给。
东汉末期天下大乱,人相食而饿殍遍地,能当兵吃粮就不错了,不要饷银也要干啊,至少可以吃人而不担心被人吃。
唐朝时期,当兵的更没钱了,因为唐朝沿用了北魏以来的均田制和府兵制,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选拔训练府兵的折冲府。府兵虽然没钱,但全家可以免除赋役,也算是一种补偿。
但到了后来,府兵制逐渐被破坏,府兵征发对象主要是均田农民,到玄宗统治时,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均田制被破坏,府兵制失去了赖以实行的经济条件。再加上本来当兵也是有期限的,可士兵常被强留以至久戍不归,导致人民避役,兵士逃亡,府兵制就被废除了,随之而来的,就是募兵制!
见到“募”字,大家终于笑了——有钱了!士兵成为职业军人,平时都有军饷拿了。但这钱可不是白出的,士兵要精挑细选,当时规定,士兵要能穿三层衣甲,脑袋上再着胄(青铜头盔),操十二石之弩,挎箭五十枚,荷戈,带剑,裹三日之粮,负重奔跑,由拂晓至日中能奔跑一百里者,才能应征人伍。唐朝军饷多少我没找到,宋朝的倒有,北宋禁军的薪水每年大约45贯,厢军大约30贯。唐朝没宋朝出手阔绰,应该比这少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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