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因果律的五条定律
1、善恶业必生同类果报
善业必生善报,恶业必生恶报,善恶杂造业(黑白业)必生善恶夹杂果报,有漏业必生有漏果报,无漏业必生无漏果报,无有错谬,丝毫不爽。《旃(zhān)檀(tán)国王经》载佛言:行恶得恶,如种苦种,恶自受罪,善自受福。习善得善,亦如种甜,自利利人,益而不费。
2、自作自受,不由于他
众生所造业的果报,只能由造业者自己或者其五蕴的相续而生者承受果报,不可能由别个承受,而众生现在所承受的业报,必定是自己以前乃至前生宿世的业力所感。《楞严经》卷八云:如是恶业,本自发明,非从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与,自妄所招,还来自受。《本事经》卷一佛言:当知一切有情,皆由自业,业为伴侣,业为生门,业为眷属,业为依趣,业能分定一切有情下中上品。
3、业因多类,果报五种
众生所造能生必然果报的业,佛典中从作为生果之因的角度,有二因、《成实论》三因、《俱舍论》六因、《瑜伽师地论》十因等多种分类。其中二因有习因(同类因)和报因(异熟因);三因有习因、生因(异熟因)、依因(识等之所依);六因有同类因(能生出同类果报)、异熟因(能生出来世果报)、能作因(能助成果报生出)、俱有因(互相依存而生果)、相应因(同时相应而生)、遍行因(能遍生一切烦恼惑业);十因有生起因、定异因、随说因、观待因、牵引因、摄受因、引发因(有漏善业不但能引发自界善果,还能引发其他二界善果,比如欲界之善业坐禅易入色界、无色界之定)、同事因、相违因(果报将生时有障碍之缘现前阻挡)、不相违因(果报将生时仅有障碍之缘现前阻挡)。
4、果依众缘,报通三世
按《中论》,缘起一个现象的条件有四种缘,分别是有因缘(原因)、所缘缘(外境)、增上缘(起关键作用的其他条件)、等无间缘(因果相续中间没有停顿)。业因生果,须视造业主体和业所作用的对象之间的因缘际遇等而决定,有一种条件不具备,便不得生果。《大宝积经·入胎藏会》有偈云: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合遇时,果报还自受。
5、业由心生,转消有道
业力因果律,是说因必有果,业必有报。如果了彻业由心造、可由心转的本质,再加上殊胜增上缘等“方便”,便可以利用业力因果律,转移消除宿世所造恶业的果报。
二、关于果报承受与否及可否互抵
1、无意识的行为不称为业
无意识的行为,佛学不称为业,如走路时无心(无意识)踩死虫蚁等,不得杀罪、不受业报。《中阿含经》卷三《思经》佛言:若不故作业,我说此不必受报。
2、不定业不一定必受果报
定业,是指以决定心、深重心所造的重业,作后没有反悔,其善者如发愿供养佛法僧等,其恶者如五无间业、杀人等。定业的果报已经决定,难以转变。
不定业,是指非以决定心作、作后反悔改正者,不一定必受果报。不定业之不定,只是说所作业的力弱,或有可能因其他强大障缘而难得生果,并不意味着业因无报。
3、善恶各生果报不能互抵
善恶各生果报不能互相抵消,不能用行善的方法去消灭恶业的恶报,而恶业再大也不能消灭其所作善业的善报。《佛说未曾有因缘经》卷下佛言:夫人修福,不与罪合,不共和故,要须方便,令得灭罪。谓善恶各有其果报,不相混合,若要消灭恶业罪报,必须用能消灭恶报的方法(修学智慧、至诚忏悔等)。
【周天行健】:从上文中可以看出,无心、轻微、反悔的恶业或可不受果报,这正说明了修行中心纯及忏悔的效果,而善业和恶业各生果报,不能够互相抵消,善业和恶业混杂的黑白业,所生的果报也是善果和恶果混杂的黑白果。
三、关于异熟因与异熟果
1、异熟因与异熟果的概念
异熟因就是能生来生后世果报的善恶业因,异时异地而成熟,故名。
异熟果,就是受异熟因的牵引,成熟于来生后世的果报,该果报生来既定,不容自己选择诸如出生时代、地域、家庭、身体、容貌、智力、性格等条件,使人流转于五道六趣。
同类因生等流果,异熟因生异熟果。佛经说: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瑜伽师地论》卷七云:或有诸业,唯用宿作为因,犹如有一自业增上力故,生诸恶趣及贫穷家。
2、心念催生异熟果
佛经说,人一日一夜有八万四千念,每一念都可以牵引出一生乃至多生的异熟果。《净度三昧经》云:一念受一身。善念生天上人中身,恶念受三恶道身。百念受百身,千念受千身。一日一夜种生死根,后当受八亿五千万杂类之身。
3、死后先受异熟果之四业
死后最先受异熟果的四种业分别是极重业、临终业(临时现前之业)、习惯业(一生常作成习之业)和累积业(宿世积累储备未生果报之业)。四业之中数极重业、临终业对决定死后去向来说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业道经》谓:业道如秤,重者先牵。古人云:临终片刻,能胜多时。
【周天行健】:释本幻《中阴往生比临终助念更快更安全?》一文中论及,中阴往生不如临终助念。这就是说,临终片刻的助念对死后牵受轮回的去向比中阴往生的效果要大得多。
①《地藏经》言:“无常大鬼,不期而到,冥冥游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内,如痴如聋,或在诸司,辩论业果。审定之后,据业受生。未测之间,千万愁苦,何况堕于诸恶趣等。”
②青莲大师之《地藏经科注》言:“神者,大论云:凡夫人忆想分别,随我心取相,故计有神,即中阴身也。如天人陆玄畅云:人禀七识,识各有神,心识为主,在黑闇中,游行虚空。所谓三涂极迍而杳杳,四流无际而茫茫。故云冥冥游神。”
③莲池大师于《答净土四十八问》中言:“问:设有一人,前生念佛勤笃,机感未应。今生虽作散善,意常在佛,而为事所绁,不能依法修持;一期报尽,又无所感。此人于中阴身,种子忽萌,十念完就,得见佛往生否?答:前生以勤笃而植因,今世由怠缓而失果。若使临终克念,生或可期。待乎中阴发心,势已无及。愿诸仁者,早为之图。”
④《竹窗随笔》中言:“经言人欲终时,闻钟磬声,增其正念。而杭俗亡者气绝良久,方乃召僧击磬,已无及矣。又讹为之说曰:‘磬之鸣也,促亡人行赴阎罗也。’其谬,一至于是。”
⑤净土宗二祖,传为弥陀化身的善导大师曾言:“余多见世人,于平常念佛礼赞,发愿求生西方。及致病来,却又怕死,都不说着往生解脱之事。直待气消命尽,识投冥界,方始十念鸣钟。恰如贼去关门,济何事也?死门事大,须是自家着力始得。若一念差错,历劫受苦,谁人相代?思之思之!若无事时,当以此法精进念佛,竭力受持,是为临终大事。可谓一条荡荡西方路,径直归家莫问津。”
⑥净土宗十三祖印光大师言:“阴境者,中阴身境。即临命终时,现生及历劫,善恶业力所现之境。此境一现,眨眼之间,随其最猛烈之善恶业力,便去受生于善恶道中,一亳不能自作主宰。如人负债,强者先牵。心绪多端,重处偏坠。五祖戒再为东坡,草堂清复作鲁公,此犹其上焉者。故曰阴境若现前,瞥尔随他去也。”
四、关于增上果与他增上果
1、与自然环境互动的增上果
增上果,是指业行对生存环境发生作用所生出的果报。佛法认为众生的生存环境包括地域、时代、气候、物产、人缘、社会生态环境等条件,都是众生业力所感,为业报的一部分,与主体“正报”相应,称为“依报”。
2、与社会关系互动的与他增上果
与他增上果,是指业行对人际社会发生影响所生出的果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贫富强弱、先进落后、文明程度、社会秩序、社会心理氛围、生存环境等,乃是这个社会群体所共造业的果报,由社会群体“自作自受”。
【周天行健】:增上果与他增上果是集体潜意识的共同指向,是人天感应、天人合一的必然结果,与整个民族、国家、社会联系紧密,在国运发生剧烈变动时,呈现出来的征兆尤其强烈。
陈忠实的长篇小说《白鹿原》第十八章中的“伐神取水”反映的即是这种朝代更替前的征兆情况。根据小说描述,通常的旱象多为伏旱,发生在五六七三个月,一般到八月秋雨连绵就结束了,对秋末播种夏初收获危害不大,而那年导致饥馑的旱灾从春末夏初就开始了,旱象僵持到当年中秋仍没有见到结束的迹象。
白嘉轩急毛躁了,开始组织村民在关帝庙通传神灵赴黑龙潭伐神取水,祈雨仪式过后,雨却仍然没有下。干旱延续到腊月,落下一场多年不见的大雪,大雪后接着是持续的冬旱和奇寒,积雪不经融化而逐渐风干了,当春天到来的时候,原野上一片精赤。
干旱僵持过春天又延续过夏天,当一场隔年不见的透雨降下的时候,人们已经不大关心或者无心操持秋田播种的事了,种子没有了,耕牛也没有了。旷年持久空前未遇的大旱造成了闻所未闻旷日持久的年馑。
顾颉刚、杨向奎所著《三皇考》中,论及王莽霸桥失火之应(yìng),这种外应(yìng)也是改朝换代的征象之一。
①西汉末年,王莽篡位,王莽酷爱“皇”字,在铜匾上署“赤帝行灵邦传予黄帝金策书”,这是说赤帝刘邦将国位传与黄帝王莽,他还将其女儿进一步更号为“黄皇室主”。西元19年,王莽令太史推三万六千岁历纪,第二年改元为地皇,地皇属于三皇之一,和黄皇的名号一致,在五德中表示土德,而汉室乃火德,五行之中火生土,火德生土德,这是王莽在天意之中打的如意算盘。
②西元22年,也即地皇三年,霸桥失火,王莽心中嫌恶,却下诏自我安慰云:夫三皇象春,五帝象夏,三王象秋,五伯象冬。伯者,继空续乏以成历数,故其遗驳。······乃二月癸巳之夜,甲午之辰,火烧霸桥,从东方西行,至甲午夕,桥尽火灭。······其明旦即乙未,立春之日也。予以神明圣祖黄虞遗统受命,至于地皇四年为十五年,正以三年终冬。绝灭霸驳之桥,欲以兴盛新室,统一长存之道也。······其更名霸桥为长存桥。
③王莽以皇、帝、王、霸,分配春、夏、秋、冬,霸桥失火的翌日为立春日,霸桥失火正应(yìng)冬终,翌日立春正应(yìng)皇立。如此天人外应之解完全正确,但王莽的曲意是,失火后所立之皇应当为自己。王莽于霸桥失火之前既已改元地皇,则自己为皇当在先,霸桥失火所应(yìng)冬终乃是应(yìng)其地皇之终,而翌日立春所应(yìng)皇立乃是应(yìng)汉室兴,况且汉室主火德,王莽乃土莽草莽之称、枭雄霸王之谓,火烧霸桥乃是汉室终结王莽统治的征兆之象,巳日午时,火兴于东,由东至西,火烧旺运,东汉当立,西汉被替。
五、关于十善业与十恶业及杀盗淫为诸恶祸首
1、十善业与十恶业的类别
《佛说十善业道经》谓“能永离杀生、偷盗、邪行、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瞋恚(chēn huì)、邪见”,是名十善业道,反此则为十恶业。前三种为身业,中间四种为口业,后三种为意业,所谓“身三口四意三”。
十恶业与十善业中,杀生对仁慈、偷盗对廉洁、邪淫对贞洁、妄语对实话、两舌对合语、恶口对和口、绮语对信言、贪欲对正求、瞋恚(chēn huì)对慈悲、邪见对正见。
2、杀盗淫乃生死轮回重业
诸恶业中,尤以杀生、偷盗、邪淫三种,均为极重业,最为驱使人轮回生死。其中,邪淫之恶果会导致恶名流布、妻不贞良、家庭不和、身体羸弱等现法果,堕三恶道、后生人中妻不贞良、眷属不称心的异熟果,所居之处秽恶不净的增上果。《楞严经》卷四云:经百千劫,常在缠缚,唯杀盗淫,三为根本,以是因缘,业果相续。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
《瑜伽师地论·菩萨地》说,若破犯杀、盗、淫、妄的“根本戒”(性戒),虽然可以通过深重忏悔灭罪后,重新受戒,但障碍现生证入菩萨初地。
【周天行健】:欲望是心魔的最大催发剂,因欲望而产生贪嗔痴慢、杀盗淫妄、名闻利养、人我是非,这些都是六道轮回的根蒂。“戒为无上菩提本”,戒律所规定的,正是俭朴束欲的生活原则。《楞严经》云: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名三无漏学。戒定慧是对治无明烦恼的无上法药,如果欲望减少了,内心的执着和攀援就会相应减少,众生原有的佛性、智慧、光明就会自发地显现。
本文乃《佛教生死学》(陈兵著、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4月第1版第1次印刷)的读书笔记,核心、关键内容源于此书,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周天行健”做了相关逻辑梳整、文字顺畅、补充推演和延展论述,如有侵权请联系“周天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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