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居民组织提出苛刻条件,侮辱人格,献媚蒋政府,未得答复就围攻事务处,追打事务所职员,纵火焚烧事务处,还与警察冲突,打伤警察,后被警察用催泪弹驱散。
如果这时立即收场就不至于出现后来的劫难了。但此事由居民组织告知台湾政府“六组”(系中统特务系统)驻港特务头目,继而又汇报到军统派遣在港的特务头子毕××,以此似偶然的事件为契机,在与台北方面电波联系后,为保住台湾的面子,决定将事态扩大。台北政府派一名特务前往香港亲自布置暴动计划,然后由“十四K”组织几个头目分头联络香港各黑社会组织。10日晚9时卅分开始行动,暴徒们推翻消防车,掷玻璃、砖头,打伤警察、消防队员,砸烂一些国货公司、茶楼、金铺的大门,将里面的货品抢掠一空,还滥杀无辜,残害居民,暴徒强迫进入北九龙地区的车辆购买纸旗作通行证,向商户勒索“反击香港左派”的经费。在九龙市区,暴徒焚烧一部司机不愿购纸旗、乘载瑞士共和国驻港领事馆的副领事兼参赞埃士德及其夫人的汽车,致使司机当场被烧死,领事夫人也在被送医院3天后不治身亡。10月11日,暴乱已演变成为台湾特务与香港政府的间接斗争。暴徒与军警直接正面冲突。在这次暴乱中,最凶残的要算暴徒对“港九工联荃湾医疗所”的围攻,该所留守人员仅有10多人,其中有5名女性,500多名暴徒在台湾一特务头目的指挥下发起7次波浪式进攻,后歹徒从屋顶放梯入屋,打开大门,匪徒凶猛冲入。3位男员工被打死,5位女员工被轮奸,8位员工受重伤,其中两人终身残废。
对这次事件,中国政府表示极大愤慨,并对港英政府未能有效制止国民党特务组织策划的暴乱提出严重抗议。港英当局曾出动大批警察进行了一次“宁枉毋纵”的大搜捕,14日关入“漆咸营”的达3千人。但港英当局不愿确认这次事件是由国民党特务指挥策划的。他们只承认这次事件是由黑社会及“中国难民”发动的,黑社会则以“十四K”、“和安乐”为主。“十四K”实质是国民党半官方式的地下组织,这场给港民带来巨大灾难的暴乱的主使者就不言自明了。
六、所谓“大圈仔”
因本章是黑社会发展史,与黑社会关系密切的组织也应有所涉及,在这里,我们来向读者简单介绍“大圈仔”的情况。在香港新闻媒介中常可听见或看见“大圈仔”这三个字。所谓“大圈仔”是指由中国大陆来港的犯罪人物。在黑社会暗语中称“城”为“圈”,故而有“大圈仔”这个叫法。
严格说来,“大圈仔”不是香港的黑社会组织,因其本身没有正式的组织,更没有明确的规条戒律,也没有一致认同的文化。“大圈仔”是有其名称而无其组织的实质。连这个名称,也是黑社会圈内人物安上的。
从70年代起,部分来自中国大陆、通过非法途径入境的青少年,没有香港居民身份证,故而找工作、做生意或求学都路路难通,迫于生活而干上了为非作歹、鸡鸣狗盗的勾当。由于这些青少年多数有当红卫兵时“文攻武斗”派系斗争的经验,进行非法活动时也并不逊色于“陀地”人物,甚至其狠毒过之而无不及。黑人物也未必敢小看他们。这样,“大圈仔”与本地黑社会组织就有了非常微妙的关系。一方面,“大圈仔”作案凶狠而不守规矩(也无规可守),扰乱黑世道的“太平”,使得本地黑社会也会在某些情势下协助警方打击“大圈仔”,但另一方面,由于“大圈仔”很“烂命”(粤语,不要命,把命当不值钱),本地黑社会也会利用“大圈仔”去做一些他们不愿冒险的事情。因此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既有争争斗斗,又互相勾结,双方互为利用。
回顾香港黑社会发展的历史,我们不难看到,香港黑社会的兴起源于普遍的“方便自己发财”,继而又想到“别人侵犯自己利益时可用团体应对,有恃无恐”,再发展下去则是自己与团体一起侵犯某个人时对方将力所不敌,有利可图,由自我寻求保护发展到为非作歹,肆无忌惮。
黑社会用严格的会规戒律约束组织成员的行为,用“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思想观念整合成员的信念。作为一种组织,尤其是以“利”为本,唯利是图,使那些不想自食其力之人热衷于靠打砸抢杀等非法手段取得自己利益,不须费力就可得手的便利使人的私心无限膨胀,加上市民不敢反抗,政府弹压不力,故黑社会组织不但没有消亡,反而兴盛不已,几十年来人数不断增加,作案手段也日益翻陈出新,“水平”也越益提高了。
第二章香港黑社会的组织结构与文化香港黑社会作为一种组织能够长期存在、历久不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它有严密的组织结构与特殊的被认同并遵守的帮规、暗语,这些都构成其特有的“黑帮文化”。在本章中我们将揭示黑社会难为外人所知的神秘内幕。第一节香港黑社会的等级职司与组织系统一、香港黑社会的等级职司帮会多数具有宗教色彩,对造成神秘气氛以慑服人心,有很大的作用,宗教色彩首先体现在黑社会组织的等级职司中,它们的称谓、等级分别如下,“香主”——又名“四八九”,“二路元帅”——又名“四三八”,“红棍”——又名“四二六”或“十二底”,“白纸扇”——又名“四一五”或“十底”;“草鞋”——又名“四三二”或“九底”;“四九”——即最底层的一般会员。
三合会为首称香主(或山主),大路元帅,又称四八九龙头,因四加八加九即共廿一,是洪字的右边的共字顶,表示核心人物;次又称四三八副香主,即二路元帅,因四加三加八共十五,这是纪念洪门前五祖、中五祖及后祖共15人,而洪字左偏旁为三点水,共字下边是八字,表示三八;基层组织有:四二六红棍,因四乘廿六加四共一○八,意义是宋代山东梁山泊一百零八条好汉,而在执行处分时,则暗示天上有三十六天神,七十二地煞,合共一百零八。同时佛珠亦规定是一百零八颗。四一五白纸扇,因四乘十五加四共六十四,而八乘八亦即六十四,仗义制八卦,与此也有关连。四三二草鞋,因四乘三十二加四共一百三十二,而四乘三十二是一二八,因少林寺和尚替清朝攻打西域共计一百二十八名,而上述每职级数字都加四,原因是洪门高溪庙内香炉插有四十四支香,故现在洪门举行大会仪式,其木斗内现时改插有四十四枝旗。
“香主”职位为每个字头的最高掌握人,亦称“大路元帅”,相当于从前国内洪门山头的“香主”。例如所有“和”字头的各个堂口,只能选出一名“香主”,总管“和”字头所有单位的事务,又例如“四大”的“单”、“马”、“联”、“同”等近十个堂口,也仅选出一名“四大”的香主,并非每个堂口都设有“香主”一职,在理论上,“香主”的地位是最高的。“二路元帅”则不同,几乎每个堂口都有一名或多名“二路元帅”。一般来说“二路元帅”若非“坐馆”,(此职在后面介绍)就是有职无权。也有退任的“坐馆”受会员爱戴,进而被推举为“二路元帅”的。
“红棍”,为黑社会堂口的“高级职员”,也是“打手领班”。被推举为“坐馆”的,必须具备“红棍”资格,在大开香堂时,“红棍”所扮演的角色与从前国内洪门山头的“红旗五爷”相同。
“白纸扇”亦即每个堂口的军师。在黑社会组织半公开活动时,每一堂口均长驻“坐馆”及“揸数”一名,全权处理该堂口事务,而“揸数”一职非“十底”(亦即“白纸扇”)不能担任。遇有对外交涉或酝酿“开片”(械斗)时,“白纸扇”须执行“遣兵调将,运筹帷幄”的任务。
“草鞋”,黑社会职员中最低的一级,其下就是“四九仔”。在清代中叶洪门人物最活跃时,此一职位(国内洪门称为“六哥”)经常负责奔走联络工作。在香港的黑社会中,“草鞋”一职,仅属聊备一格而已。
“四九”,亦名“四九仔”,黑社会组织中的基本群众,国内洪门称为“么满”或“老么”,但有10年以上会龄的“四九仔”,如蒙“坐馆”或“揸数”提拔,亦可参与会务及招收“门生”。
各职级人员还有和身份相应的手势,见附图2—2.2二、香港黑社会的组织系统香港黑社会的组织系统不似中国洪门山头那般复杂,但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每一“大单位”如“十四K”,“和记”、“四大”、“老潮”等,除均设有“香主”一名之外,其余各堂口均有“坐馆”一名、“揸数”一名,及具有“叔父”资格的“执事者”若干名。这些人代表本堂口对外交涉一切,对内则统理属下成员“升职”及排难解纷等问题,“坐馆”必须具有“红棍”资格,而“揸数”则多数是“白纸扇”,会员们尊称为“先生”。
上述职位,均以“选举”方式产生,任期一般以3年为限。既然黑社会组织系非法组织,那么它是如何进行选举的呢?其实很简单,并不需要开大会,搞投票唱名那一套。而是采取“民主集中制”。一个“大单位”如“和记”选举“香主”,所有“和”字头的十多个堂口的“坐馆”,和任期已满的“香主”共聚一堂,茶聚或晚饭,特酒酣耳热之际,由某人提出某某德高望重,应为本届“香主”,如无反对,便一致通过。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