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发现院儿里一个小偷被我们家狗狗咬着不撒口。我们赶紧把狗拉开,本来看小偷被咬了,我们也就没想追究小偷责任了,让他走,可是他不仅不走,还要我们赔2000千医药费。请问,我有赔偿责任吗?其实类似的事件已经看到过很多起了。法律从未规定居民不准饲养犬只,且犬只具有看家护院的本能早被公众认可。但是不同的地区对类似事件的处理方式也不一样。我们可以梳理一狗狗伤人赔与少陪或不赔的情况。
一、应当赔偿的情况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十九条也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四条规定:动物因饲养人或管理人管理不善,而致他人人身或财物损害的,应由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减轻责任或免赔情况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针对这种情况,我也咨询了一些律师朋友,多半认为狗狗咬人,一般情况下不论狗主人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但是,小偷入院盗窃,这种情况下狗咬陌生人是本能。也就是说,非法侵入私人住宅过错在前,如果小偷不进院子,那狗狗根本就会咬伤他。而且,小偷非法动机侵害他人财产权益,使得自己遭受了损伤,他要求3000元赔偿,真是相当不要脸!
因此,像您的情况,犬主无过错,应当减轻或免除责任,小偷应该为自己受到的伤害承担绝大部分甚至全部责任。
那么,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怎样处理的?下面给大家分享2个案例!
事件一:
小偷邢某大白天趁村民外出干活,撬开一村民后门入室盗窃,不料遭遇看门狗,小腿被咬伤。邢某逃跑时和村民张大爷撞个正着,邢某竟然向村民索要800元狂犬疫苗注射费。村民发现家中后门被撬,当即报了警。
处理结果
张大爷并没有过错,故造成的损失由邢某本人承担。邢某因涉嫌入室盗窃被烟台警方刑事拘留。
事件二:
多年前,上海一小偷万某在偷东西时被发现,逃跑中翻进一别墅,别墅主人不在家,院子里有两条烈性藏獒,没有拴。然后...小偷被活活咬死了。
处理结果
别墅主人不负刑事责任,民事赔偿和死者家属协商处理。两条狗被公安机关执行枪决。属协商处理。两条狗被公安机关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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