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英《南京条约》
即《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外国侵略者强迫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道光二十二年(公元1842)八月二十九日,由清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在南京签订,它是英国的侵华战争—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果。
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
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元,其中600万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元。
4.割地。清朝政府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
5.另订关税则例。清朝政府将以公平的原则颁布一部新的关税则例,以便英商按例交纳。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中英《南京条约》只是一个初步文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有相应的细则。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六月二十五日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公布施行,八月十五日订立《虎门条约》。通过这些条约,英国在中国攫取了更多的特权,主要为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通商;割占香港岛;协定关税;赔款;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等。
二、中美《望厦条约》
这是美国与中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即《中美五口贸易章程》。中英签订结束鸦片战争的《南京条约》后,美国趁火打劫,派专使顾盛来华胁迫清钦差大臣耆英于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八日(公元1844年7月3日)在澳门附近望厦村签订。共34款,附有《海关税则》。内容除没有割地赔款外,几乎包括了中英《南京条约》中的所有条款,并且有些条款比《南京条约》规定得更加具体。例如,关于领事裁判权,条约规定,美国人在中国与中国人或任何外籍侨民之间发生的一切诉讼,都由美国领事审理。关于协定关税,条约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例更变,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关于片面最惠国待遇,条约规定,美国此后对华贸易所纳进出口税不得高于他国;并规定“如另有利益及于各国,合众国民应一体均沾”。条约还规定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港口“巡查贸易”。条约准许美国人在五口自行租地建屋,设立医院、教堂等。中美《望厦条约》比中英《南京条约》、中英《虎门条约》及其附件更加细致完备,是加在中国身上的又一道更为沉重的枷锁,并成为尔后中法《黄埔条约》及其他帝国主义列强与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的范本。
三、中法《黄埔条约》
鸦片战争结束后,法国看到英国通过《南京条约》、《虎门条约》在中国攫取了一系列特权,便起而效尤。道光二十四年(公元1844)八月十四日,法国公使拉萼尼来到澳门,并开来8艘兵船,以显示其武力。从10月1日起,拉萼尼与清朝钦差大臣耆英在澳门举行会谈,拉萼尼在研究了中英、中美条约的基础上,采取恫吓和讹诈等手段提出援引英、美先例订立条约的要求。10月24日,受胁迫的清钦差大臣、两广总督耆英和法国公使拉萼尼分别代表中法两国政府在广州黄埔的一艘法国兵船“阿吉默特”号上签订了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因该条约在黄埔签订,亦称《黄埔条约》。
《黄埔条约》共36款,并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有:
1.法国人可以在5个通商口岸永久居住,自由贸易,设立领事,停泊兵船等。对法国人的家
产、财货,中国政府负责保护,中国人均不得欺凌侵犯。
2.中国将来如改变海关税则,应与法国“会同议允后,方可酌改”。
3.法国享有领事裁判权,法国人与中国人或其他外国人之间发生诉讼,中国官员均不得过问。
4.片面最惠国待遇。
5.法国人可以在五口建造教堂、坟地,清政府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法国通过中法《黄埔条约》,获取了中英《南京条约》、《虎门条约》中除割地、赔款外的特权以及中美《望厦条约》中规定的全部特权,给中国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这个条约也为外国侵略者利用传教权进行公开的侵华活动埋下了第一块基石。
“感谢您阅读我们的原创文章,如果喜欢我们的内容请为我们点赞!若对本文有不同的观点或建议请写在评论里和大家一起讨论,小编真诚地欢迎您关注我们,从而进行更加深入地探讨,我们将为您推送更多优质的内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