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里并不是指要特意去救人,而是在一些紧急的关头,你的一些行为能让面临死亡的人得到一线生机。但是,在近期发生一件背道而驰的事,济南有位司机故意阻拦救护车最终车上伤员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
此事件在我国引发热议。而在有些国家,对于其他车辆给救护车让路则有法律明文规定。救护车在执行救助职能时享有优先路权,其他车辆在听到警笛后均须自动为其让路,拒不让路者则有可能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1、德国:听到警笛后必须马上让行
根据《德国道路交通法规》的规定,急救车在抢救生命、防止公共灾害以及追捕逃犯等特殊情形下拥有特殊路权。在急救车鸣响警笛后,“所有道路使用者应立即让开道路”。具体说,“让开道路”意味着其他所有道路使用者应该尽可能靠右行驶、减速甚至停车,包括对面方向的行车。如果道路宽度不够,则应继续行驶至可以让行路段并立即让行。在高速公路上,所有车辆在听到警笛后应在最左边车道和左起第二个车道之间让出急救车通行道。
2、比利时:救护车享有优先路权
根据比利时交规,救护车、警车和救火车等特殊车辆配备蓝色警告灯和警报器,煤气、电力、公交公司急救车以及公民保护机构车辆则配备橙黄色警告灯和警报器。如果这类车辆闪烁警告灯同时拉响警报器,路上其他车辆须马上为其让道。交规同时明确表示,所谓为其让道就是所有的车辆要尽量靠到路边,给出足够的通道让这些车辆能够尽快通过,而在高速公路上,这些特种车辆可以在最右侧的急救道上行驶。
3、美国:为紧急车辆让路天经地义
美国对在道路行驶中为包括救护车在内的紧急车辆让路也有明确的法规。美国公众均严格遵守有关法规,极为自觉地为紧急车辆让行。一般的作法是立即将车辆减速并停至道路右侧,直至紧急车辆通过后,再依次重新回到主路上来。美国民众认为这样做实属天经地义。
4、新加坡:不给救护车让道要受罚
在新加坡,不给救护车(包括公立与私人公司)让道的车辆司机将面临160新元(1新元约合5元人民币)的罚款以及记过4点,如果被告上法庭,初犯将被罚款最高达1000新元或监禁3个月,屡犯者将被罚款最高达2000新元或监禁6个月。他们也将被吊销驾驶执照。
其实,国内也有这样的,只是“坏事传千里,好事不出门”,导致报道的都是负能量。在国内很多地方,主动避让救护车这种行为也是存在的。助人也是自助,为救护车让路既依赖法规完善,也取决于人们的自觉。与其说,国民没有自觉性,不如说国民们其实都有让道的意识,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让才是最合理、最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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