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的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就要来了,这个象征着尊重女性的节日已经有百余年的历史了。就在全世界都在准备庆祝对女性的尊重、女性作出的成就的时候,却有一个中国女孩在维权的路上艰难行走。她就是巫山童养媳事件的当事人——马泮艳(pan,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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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泮艳的微博
出生于 1988 年的马泮艳如今是一个 15 岁女孩和一个 10 岁男孩的妈妈。我们中的很多人在这个年龄可能也就是刚从学校毕业不久,工作体面,或者在留学读博,是个快乐的单身狗,而烦恼是被爹妈催婚。但这个女孩,却已经过了 17 年非人的地狱生活:
9 岁时,患有精神疾病的妈妈失手杀害了爸爸;12 岁时,被收留自己的大伯卖给别人做童养媳;14 岁,被大自己 17 岁的“丈夫”强奸生下女儿;19 岁,再次被迫生下儿子;在“婆家”期间因拒不行房、多次逃跑被家暴;四次逃跑成功之后,选择“讨回公道”却阻力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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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山》剧照
她的经历比电影《盲山》中被拐卖的女孩还要悲惨,悲惨到几乎让人难以想象这是一个现代社会中国女孩的 17 年。在她身上,你能看到这个时代所有对女性不友好的证据和缩影。更让人难过的是,她的悲剧,仍然在中华大地反复上演着。
1. 生即有“罪”:母亲因生了三个女儿、没有儿子被父亲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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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翱宇/知乎
马泮艳出生在一个充满暴力的家庭,在她心里,母亲因为没生儿子,只生了 3 个女儿备受歧视,时不时遭到父亲的毒打。
重男轻女,在现在很多人心目中,或许是一个遥远的词汇。可是,因重男轻女抛弃女婴、伤害自己亲生女儿的事件依旧屡见不鲜,好像是在时时提醒着我们——关于男女平权,我们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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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翱宇/知乎
因为传宗接代带来的矛盾和愤恨不只她家有。在马泮艳生活的地方,这样的情况一点也不新鲜。她的伯父因为超生,与父亲发生了冲突,后产生了强烈极端的报复行为,这直接导致了马泮艳妈妈的精神分裂。而这,才刚刚是一切悲剧的开始。
2. 一家四个女人,却有着相同的命运:沦为生育工具,且必须生了儿子才算完。
父亲死后,马泮艳的母亲带着3个女儿寄住在大伯家。当时,姐姐马泮珍 12 岁,马泮艳 9 岁,小妹马泮辉 7 岁,3 人都辍学了。不久,妈妈走失,3 个女儿成了孤儿,马正松作为监护人名正言顺领取了国家发放给她们的补助金。
但是,三个女孩在大伯父家待了没有多久,就相继成为别人的童养媳。 1998 年,13 岁的大姐嫁人,大伯得了 2500 块钱“聘礼”。2000 年,12 岁的马泮艳被嫁给了 29 岁的陈学生,大伯得到 7000 元钱和 500 斤大米。2002 年,12 岁的小妹嫁给了 24 岁的罗品金,大伯得到了 4000 块钱“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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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年仅 14 岁的马泮艳诞下一女。2005 年,15 岁的三妹也生下了一个儿子。而她们的母亲,因为精神失常流离失所,被一个光棍捡回家生了一个女儿,后又被赶走,在 40 岁时,被另一个光棍捡到,再次生了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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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更加痛心的事实是,马泮艳一家四口的女儿们,几乎很难受到优良的教育,在那种环境下,有可能再次重复她们母亲悲惨的命运——成为童养媳。
3. 监禁、家暴、殴打下被迫成为母亲的女孩:“对于孩子没有什么感情,甚至有点恨。”
2000 年,马泮艳因反抗陈学生强奸到双龙派出所报案未果。这之后,马泮艳不仅遭到了毒打,还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即使上厕所,也有陈家专门看守,并且不许她离开家附近 100 米。
因年龄太小,马泮艳怀孕了后陈家人并不敢带她去医院。生育时难产,接生婆只好用刮胡刀为马泮辉做了“横切”,又用普通的线缝上,所幸母子命大,度过一劫。
在脚铐之下成为母亲的马泮艳,对于孩子怎么能爱的起来呢?任何一个正常的 14 岁少女,大概都会怨恨吧——上天赋予女人生育的权利本是恩赐,本是值得骄傲的事,但在她这里,子宫却沦为了犯罪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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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难以想象的是,在这样家庭下、这样父母关系当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又会受到多少伤害,长大后又会有多少怨恨呢?
4. 四次逃跑,只为摆脱这场“从没经过自己同意”的婚姻。
2008 年,已经生下儿子、20 岁的马泮艳终于找机会逃到了广东打工。2011 年,马泮艳查到,没有签署过任何文件和手续的她,竟然是有结婚证的,是陈学生的合法妻子。她不知道如何是好,但又不敢回到巫山这个魔窟,于是一直在广东躲到 2015 年。
2016 年,在一名社工的帮助下,马泮艳终于向巫山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控告他强奸幼女。法院同意了她的离婚请求,但关于强奸的控告却驳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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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六月雪/微博
法院劝马泮艳放弃告陈学生强奸,理由是为了两个孩子以后不恨她。
5. 为了维权,为了“讨回公道”,她一直在发声。
这个被毁掉的女孩不想认命。马泮艳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公不义,有着特别清晰的认知。她想用法律武器找回自己失去的东西。对于巫山县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她表示难以接受,她在微博上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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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六月雪/微博
她的诉求包括:1、前夫陈学生与其发生性关系是强奸;2、他的伯父将其遗弃和贩卖;3、当年她报案强奸时,警方未立案是不作为;4、给她和前夫办结婚证的工作人员渎职;5、当年政府部门渎职对她造成了伤害,申请国家赔偿。
2 月 24 日,巫山县政府关于以上问题作出了回复,基本上驳回了她的诉求。
关于强奸幼女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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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就马泮艳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驳回理由是不能证明当时年龄不满 14 周岁。
对于这个结果,马泮艳自己却是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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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地派出所不作为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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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就马泮艳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驳回理由是没有明确的记录证明她曾经报案或做过生理检查。
但是在根据京华时报的采访,却明确提到当地民警承认给她做过相关检查,也承认收到过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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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可怕的,是在马泮艳在媒体和网络上寻求帮助时,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什么居心的喷子会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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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她才是受害者,现在还要被母职绑架。是的,对于一个强奸受害者,那些拿母职来咎责她的人,不过是强奸犯的包庇窝藏犯而已。
马泮艳不是个案,从去年开始歌颂被拐卖的"大山最美乡村女教师",到现在的巫山童养媳,再到央视寻人节目里和她遭遇相似的女性,都让人不寒而栗…可能你昨天还在感叹我们国家已经是安全系数超高,然而还是有女性被拴在不见底的深渊备受折磨。
而我们能做的,除了为她们流泪的同时细思极恐,也只有把她的经历一字字敲出来,让更多的人看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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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来源: 12岁出嫁 14岁产女频遭家暴 巫山童养媳8年4次逃婚,京华时报,2016.5.26 关注微在 Wezeit ,这里有脑洞大破天的冷知识、节操碎一地的新技能。微信公众号 ID:wezeit-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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