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现在的欧洲除了白俄罗斯以外,其他国家均已废除死刑。不过,在中世纪的欧洲,死刑不但存在,而且是广泛的存在。
比如,在中世纪的英格兰,除了报复伤害和轻微盗窃这两种情形,其余所有犯罪都可能导致死刑。其中许多犯罪都具有宗教性质——这就意味着,那些异教徒动不动就被送上火刑柱。
1553年,信奉天主教的玛丽继位,她恢复天主教,残酷迫害新教徒,烧死异端达300多人,被称为“血腥玛丽”。
直到17世纪,英格兰才废除了对信奉异教罪的死刑。
而且,中世纪欧洲执行死刑的方式相当恐怖。这就是说,凡是让人感到痛苦、感到恐怖的方法,都会被用在死刑上。
除了前面提到的火刑柱,中世纪执行死刑的方式还包括剥皮、钉在尖桩上、车裂、肢解、活埋、水煮……以及活活饿死。
中国古代较为常用的死刑执行方式是砍头。现代人认为这种方式太不人道了。可是你知道吗,在中世纪的欧洲,砍头是贵族的特权。一般人还没有资格享受这一特权呢。
那么,犯了死刑的犯人,有没有机会得到赦免,捡回一条命呢?
还真有。
比如,犯了死刑的犯人,如果能够向牧师求情,说服牧师来拯救自己,那么,牧师可以动用一项特权,来赦免这位死刑犯人。
最开初,赦免死刑犯人的特权,仅仅是牧师所有。后来,所有可以阅读的人都得到了这个特权——各位,书中没有黄金屋,书中也没有颜如玉,可是书中有救人一命的特权哦。
如果这位死刑犯人的口才不够好,不足以说服牧师或者读书人,那么,他们还可以提出申请,被流放或者被送去做船奴。只要得到批准,他们也可免于一死。至于被流放或做船奴是不是很糟糕,那是另外一个话题。
如果这两个办法都不成功,死刑犯人即只能期待奇迹的发生了。
比如,在执行死刑的时候,如果刚好国王经过,那么恭喜这位死刑犯人,他不用死了——当时,法国法律规定,在国王经过时不能处死任何人;
比如,在执行死刑的时候,如果这位刽子手笨手笨脚的,无法完成执行死刑的任务,那么又要恭喜这位死刑犯人,他获得了新生;
比如,如果这位死刑犯人碰巧是一位女性,在执行死刑的时候碰巧围观者有一位她的仰慕者,这位仰慕者向她求婚,那么再次恭喜这位女死刑犯,她有救了!
勇哥不得不说,浪漫的法兰西人真会玩!
加拿大作家西莉亚·布朗奇菲尔德写过一本《刑罚的故事》。这是一本运用图文的形式,用故事的语言,介绍西方刑罚和监狱历史的书籍。
书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1638年,一个来自昂热的18岁的漂亮女孩被送上了绞刑架。在通往绞刑架的梯子上,刽子手要求与其结婚。出乎每一个人的预料,这个女孩拒绝了。她说她不能承受这样一种婚约的耻辱。”
你看你看,这位女死刑犯宁愿死都不愿嫁给这位刽子手,这位刽子手长得有多寒碜多猥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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