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决定对上海陆安速递有限公司做出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决定;在对该公司采取查封措施后,第一时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通告圆通总部、圆通上海分公司,明确“该公司法人此后不能重新注册新的快递企业、该企业名称不能再使用、该品牌不能在同一地区设立网点”等从严管理措施。
会议上指出,上海圆通下属陆安速递有限公司不遵守安全收寄规定,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违法收寄,最终产生严重后果,必须从严惩处。本市邮政业要认真汲取此事件的深刻教训,持续加大安全工作力度。
昨天,市邮政主管部门已向各大寄递企业发出案情通报,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做到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立即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