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8月31日报道 记者30日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获悉,2012年我国交强险经营趋于平稳,经营亏损较2011年有所缓解,同比减亏38亿元。
中保协表示,随着交强险业务进入稳定发展期,费用率基本趋于稳定,实现了以最小的成本发挥最大保障功能的制度目的。
但不容忽视的,我国交强险制度自2006年7月执行以来,除2008年实现承保利润外,其他年度均承保亏损。据中保协统计,交强险开办六年半以来,累计亏损256亿,年平均亏损率为5.9%。
中保协交强险工作组专家张海波认为,我国交强险经营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包括人伤、医疗和汽车维修成本的持续上涨;部分车型的费率与风险水平不匹配,亏损严重;费率浮动机制的实施,使实际费率水平显著下降;全国统一的费率水平未能反映各地风险水平的差异,造成部分地区亏损严重。
中保协数据显示,近五年,工时费和零配件价格累计上涨幅度较大,各出险年度财产损失的分项案均赔款从2007年的971元,提高到2012年的1274元,增长了31%。同时随着各地赔偿标准逐年上升,交强险涉及人伤的案均赔款也随之上升。各出险年度死亡伤残分项案均赔款从2007年的10893元提高到2012年的24546元,增长了125%;各出险年度医疗费用分项案均赔款从3415元提高到5155元,增长51%。
车种承保结果差异较大,亏损主要集中在挂车、营业客车、拖拉机等车种。据了解,2012年营业客车、特种车、挂车、拖拉机亏损合计达60亿元。
此外,随着费率浮动办法的实施,续保客户享受的折扣比例逐年上升,截至2012年续保客户享受的平均折扣率为15.3%。
对于如何解决面临的交强险经营面临的亏损难题,张海波表示,《交强险条例》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基础费率。但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交通状况、赔偿标准等存在着较大差异,造成在同一费率水平下,各地的经营结果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目前交强险总体持续亏损的局面下,如果全国统一上调费率,则对于目前盈利地区的车主不公平,调费难度较大。
“建议完善我国交强险的费率调整机制。首先要充分考虑各地的风险差异,对交强险实行分省定价,在区域内实现风险与价格的匹配,逐步实现总体盈亏平衡。其次在条例中增进一步明确各省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调整程序、调整频度、调整主体,让费率调整制度化、具有可操作性。”
我国交强险的经营模式也一直备受争议。当前,我国交强险经营模式为“前端政府定价,后端市场经营”。这导致政府和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经营中主体地位不明、责任不清。对保险公司来说,交强险经营占用大量资本金,但却不能为出资人带来利润;对政府来说,受到经营模式中的角色限制,身份不超脱,难以摆脱公众的质疑。
“应该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修订交强险条例,根据我国保险市场特定的历史阶段及其发展现状,科学确定交强险经营模式,促进交强险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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