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零时起,将丛台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5个)
1、 丛台区光明桥街道远洋公馆2号楼
2、 丛台区丛东街道第二财校家属院4号楼4单元
3、 丛台区四季青街道温明路13号院8号楼2单元
4、 丛台区东柳街道连城别苑小区逸园1号楼1单元
5、 丛台区兼庄乡春光小区17号楼1单元
二、高风险区(共10个)
1、丛台区柳林桥街道柳颐竹园小区9号楼3单元
2、丛台区四季青街道勇峰新村东南区“2条”巷
3、丛台区丛西街道祥居苑小区5号楼1单元
4、丛台区光明桥街道建业小区19号楼3单元
5、丛台区兼庄乡西军师府村
6、丛台区光明桥街道远洋公馆2号楼
7、丛台区丛东街道第二财校家属院4号楼4单元
8、丛台区四季青街道温明路13号院8号楼2单元
9、丛台区东柳街道连城别苑小区逸园1号楼1单元
10、丛台区兼庄乡春光小区17号楼1单元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7日零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邯郸市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邯郸市复兴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16日起,将我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
西小屯社区17号楼2单元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6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邯郸市复兴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邯郸市永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17日起,将永年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
1.刘营镇卢刘营村;
2.刘营镇赵刘营村;
3.西苏镇北贾葛村。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7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邯郸市永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邯郸市肥乡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
通 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16日起,将肥乡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
1.肥乡镇城南堡村;
2.肥乡镇蔡庄村;
3.锦江花园小区4号楼1单元、7号楼3单元、1号楼6单元;
4.盛世长安小区17号楼1单元、7号楼2单元;
5.万浩新城小区(西区)8号楼2单元、10号楼1单元;
6.邑城家苑9号楼2单元、6号楼1单元;
7.辛安镇镇孟张庄村。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6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邯郸市肥乡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武安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17日起,将我市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
1.武安镇高坡新村;
2.西土山乡西湖村;
3.桥西路物资小区4号楼1单元。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7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武安市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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