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计划“十三五”期间新增6.68万辆电动汽车)
新华社南宁1月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赵刚)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获悉,“十三五”期间广西计划新增6.68万辆电动汽车,在南宁、柳州、桂林等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支撑,目前广西已具备一定的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新能源动力系统、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等配套生产也逐步完善。”自治区工信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2015年广西共新增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1336辆。“十三五”期间广西电动汽车计划新增6.68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3100辆,电动出租车310辆,电动环卫专用车120辆,电动物流行业专用车4300辆,电动私人乘用车5.9万辆。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首先得解决电动汽车的充电问题。“十三五”期间,广西将优先建设公交车、出租车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结合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城际快充网络,满足城际出行需要。
按照规划,南宁、柳州、桂林等主要城市的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初步规划到2020年,广西建设充电站303座,充电桩7.6万个,折算后共计可服务标准车辆10.4647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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