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刚调研发现移动医疗的热潮主要来自资本推动和医改红利,而关于移动医疗、互联网医疗的规制性文件有两个,一个是09年卫生部出的66号令,《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另外一个就是去年8月21日卫生部发的关于促进远程医疗若干意见的通知。
对于当前多点执业的情况,罗刚指出:“今年7月1号已经正式实施的深圳的一个新的地方规定上,他们明确提出要求医生集团参与多点执业,而且不限定任何执业的范围和地点,甚至在深圳明确法律文件规定,可以对整个医院的编制体系做一些很新的、很强烈的探索,所以这些红利会释放出大量好的方向和进展。”
以下为演讲原文:
罗刚:谢谢主持人,很高兴来到五道口沙龙跟大家分享,我今天有一个很直观的感受,基本前排讲者都是温泉的朋友圈,像互联网一样有这么一个结点把大家都连接起来,所谓移动医疗也好、互联网医疗也好,我们希望找到一个连接点去连接这些资源,服务病人、医生。
从这个角度去理解,其实医生集团也是这样一个初衷,自由执业的医生,我没有品牌,没有患者资源,OK,我可以找到孙宏涛教授,他可以帮我搞定。一个外地来北京的患者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认识,OK,我也找到孙宏涛教授,他帮我搞定,起到连接的作用。
医生集团作为连接组织、枢纽,它起到了什么作用?真正上我们一直在讨论互联网医疗,移动医疗,医疗的定义其实有很多层面,我们谈论最多的其实是医疗服务行为,而不是医疗技术行为,包括在座医生集团的创业者,对自由执业医生也好,多点执业医生也好,提供大量服务,帮助他们做患者资源的搜集,我们一直在做,也有很多新的感受。基于我们现在做的研究,我们现在能查到,移动医疗、互联网医疗如此火热,真正基于卫生系统的只有两个约束的规制性文件,一个是09年卫生部出的66号令,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另外一个就是去年8月21日卫生部发的关于促进远程医疗若干意见的通知。
基于我们对于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两者之间的界定,我们可以大致理解,在医疗基础之外很多信息服务,比如66号文规制法令里,基于很多医疗技术,包括远程医疗技术,它还是被主管当局认定是一个真正的医疗技术行为,所以被严格限定在医疗机构,哪怕是医疗机构对医疗机构,或者基于医疗机构的医生对患者的服务。
我会很简单的给大家讲一下事情的进展,最后用一个很简单的时间给大家回述多点执业的情况。
我们觉得现在移动医疗这一轮热潮是来自于资本的推动,同时我们会发现很多医改红利在驱动,甚至提出了很多松绑的具体要求,包括探索做一些互联网化的处方的延伸,未来我们相信是医疗数据和健康数据的驱动,这是我们目前搜集到的一部分,关于政策规制的部分。
第一个是刚才我提到的66号文,最后一个大家可能会看到5月份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一个发布会上专门提到对移动医疗要持积极开放的态度,并提出了新政,其实就是关于66号文的修订,时间关系我不再讲了,这是2009年当时以部长令的形式发布的,基于一个卫生行政机构来说它是法律地位最高的,但从整个主管法律法规层面讲,它其实不是一个规制非常高规格的文件,所以这里面也会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去年开始做这方面的修订调研工作,这里面其实涉及的是很多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保健的社会组织,目前的法律条文要求我们都必须要拿到这个66号文的审核同意书,两年一次,目前相当于审批,拿到这个才可以去工信部办理ICP。
在我们调研整个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的内涵发生了很多变化,09年时规制很多,所谓涉黄信息,打擦边球把他们不靠谱的东西卖出去,这种单纯的信息现在已经变成了大量的信息服务,刚才第一个层次,比如医院的出诊信息,医生的专长,其实是比较早的针对公众泛化的信息传播,是多对多的。
第二个层次,大家会看到很多新兴创业公司他们都在用新的社交媒体手段实现医患意见的互动,具有强烈的个体化属性。
第三个就是未来,医疗机构在做很多尝试,其实它依然不是剥离掉整个医疗技术的核心,它还是在医疗服务的范围内帮助我们推进医疗的流程,包括预约、就诊、检查、支付,医疗健康信息服务进一步外延,未来我们相信还有很多数据,信息,这些层次的不断积累会给我们信息服务的概念带来更多新的改变。
我们昨天下午也在开一个闭门会,包括网信办,包括很多司局的领导都在讨论66号文未来怎么规制,我们去年已经提出来了备案制,现在基本上在这个背景下得到了比较好的认可,怎么去从行政的事前审批变成事中事后的监控,怎么降低门槛让更多人进来,同时又加强约束和规制,基本上我们现在是这样一个思路和方法去做,我们一是要建立备案信息,另外,对于现在所谓的两微一端,微博微信,还有客户端,要纳入到66号文的监管范围内,包括全国的黑白名单的统一制度,怎么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这其实是很复杂的事情。
通过整个调研大家会发现,包括昨天的实际讨论,来自规制部门的一些想法也是希望从管理的理念逐渐变成治理,通过多层次、多渠道担责,比如政府、行业组织、医疗机构,甚至包括用户,一起把这个事儿变成更靠谱、更有自觉性,变成行业自律、行业自净的事情,还包括一些数据调研之类的,我就不再多说。
多点执业差不多十几二十年前就提出来,到了2009年这一轮新医改之前有一个更新的提法,一直在讨论,包括十八届三中全会定下来以后也一直在讨论怎么把多点执业落实推动,大家会看到2014年年初国家卫计委发了一个征求意见稿,这个征求意见稿当时出来后还是引起了很多争议,比如说不允许科室主任以上级别进行多点执业,今年年初出台的全国多点执业方案中就会很明确地讲,只有院级领导是不可以的,甚至在今年7月1号已经正式实施的深圳的一个新的地方规定上,他们会明确提出要求医生集团参与多点执业,而且不限定任何执业的范围和地点,甚至在深圳明确法律文件规定,可以对整个医院的编制体系做一些很新的、很强烈的探索,所以这些红利会释放出大量好的方向和进展,这也是为什么今天大家这么热闹地聚集在医生集团讨论范围内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