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熊是一支特别的球队,孟菲斯是一座特别的城市,当灰熊与孟菲斯走在一起,就制造了更大的特别,甚至可以称之为你意想不到的反差……
北京时间4月22日,灰熊在主场通过加时赛110-108战胜马刺,马克-加索尔完成0.7秒绝杀,帮灰熊把比分追到2-2平。
在完成绝杀之后,小加索尔出席了赛后新闻发布会(这是他的“podium game”,能得到单独记者发布会的待遇),穿了一身朋克的帽衫,没那么多时尚搭配的讲究,就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在常规赛,孟菲斯的球星很少会出现在“podium game”的场合。就算是在全明星赛,他们也是站在舞台旁边的位置,把中心让给那些球鞋卖得最多,代言合同最贵的人。但今天,小加索尔成为全国体育媒体聚焦的对象,绝对是当之无愧。
有趣的是,虽然是西班牙人,但小加已经完全成了“孟菲斯范儿”,朋克风格和我行我素的态度跟这里的人就是特别搭。他在这里读书长大,从进入联盟开始就一直在这里效力,孟菲斯绝对也是他的第二故乡了。
* * * *
多年以来,灰熊主场都有“刑房”的绰号,不管他们在西部什么排名,只要能进季后赛,必然能让在这里打球的客队脱一层皮。
2010-11赛季,灰熊就在首轮黑八了马刺,强悍地拿下了所有主场,还在圣安东尼奥赢了G1。2012年,他们在首轮跟快船激战7场,在3-1落后的绝境下硬是连赢两场,把快船逼到绝境。
2013年,他们杀到了西部决赛,在前两轮强势战胜快船和雷霆,特别是打得雷霆毫无胜算,超级得分手杜兰特的命中率只有42.1%。2014年,他们在首轮又遇上阵容整齐的雷霆,还是把对方拖进7场,维斯的整体命中率为38.2%。
2015年,他们在半决赛输给了风头正劲的勇士,还在客场偷得了一场胜利,而在灰熊的三个主场,勇士场均得到100.3分,比他们常规赛平均水准低了接近10分。上赛季,他们是没了小加和康利,才被马刺在首轮横扫。
如今的灰熊总有股狂热和凶悍的气质,在观感上有点像当年的活塞。绞肉机式的防守让比赛气氛总是相当窒息,再华丽奔放的球队在这里也会万马齐喑,换句话说,这不是能吸引收视率的风格,但对于现场观众来说,却极富感染力,让他们血脉贲张,更为主场加成。
孟菲斯是小球市,灰熊的商业影响力在联盟也不算是特别厉害的。但就跟很多小球市球队一样,他们拥有无比忠诚和激情的球迷,因为是小球市,这支球队的存在就更有价值,也更有凝聚力。
* * * *
但其实,灰熊主场绝不仅仅是“血腥”的,甚至还有一些的“艺术氛围”。在联邦快递球馆内部,各处都有音乐家的壁画,而且全是都是从孟菲斯本地出来的伟大音乐人,比如猫王、约翰尼-卡什、B.B-金、艾灵顿公爵等等。这座球馆位于孟菲斯市中心,距离著名的比尔大街很近,这里可是蓝调音乐的发源地,每天都有多家俱乐部现场演奏美妙的音乐,空气中也总弥漫着烧烤的味道。
在一场体育比赛结束后,散场的很多球迷往往不会回家,而是涌向比尔街的酒吧去听歌,吃烧烤,品尝美酒,好好享受一场胜利,或者一起宣泄失败的苦闷。
灰熊主场对于音乐氛围的看重也可以说是联盟独此一家,现场DJ选歌都有特别的风格。球队高层杰森-波特就曾表示:“在NBA,很多球队播放的赛场音乐都已经同质化了,我们希望大家能找点趣味,抓住观众的耳朵。”
在历史上,孟菲斯已经无数次抓住了整个世界的耳朵。这里出产过太多传奇音乐人,是蓝调和摇滚乐的发源地,还涌现了大批乡村音乐巨星,那些人都可以说是现代北美流行乐坛的缔造者:猫王塑造了后世一大批流行摇滚乐手的风格,卡什则被称为乡村音乐“大师”。
“蓝调之父”W.C-汉迪就出生于孟菲斯,这位黑人作曲家在此创作了慢四步爵士舞曲,他在1912年写成的《孟菲斯蓝调音乐》也使得比尔街名扬天下。等到B.B-金在上世纪50年代风靡全美,他在孟菲斯的唱片音乐节目也大获成功,“B.B”的意思也就是“布鲁斯男孩”。孟菲斯也因此成为跟纽约、芝加哥齐名的“蓝调之都”。
“摇滚乐之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走红,也让孟菲斯的太阳录音室成了一个时代的象征。这个录音室不仅被猫王使用过,卡什、卡尔-珀金斯、杰里-李-刘易斯等红极一时的歌手都来过这里。这件录音室并没有多华丽,就是个普通的红砖房,直到现在这里还保持着猫王当年录音的原样。
灰熊小老板贾斯汀-汀布莱克也是当今影响力巨大的音乐人,他虽然活跃在好莱坞,但始终不忘家乡。他在2015年入选了孟菲斯音乐名人堂,在演讲中表示:“在孟菲斯我们只需要做自己,不用向任何人辩解自己的选择,这就是我最喜欢这座城市的地方。孟菲斯教会我成为今天的自己。”
* * * *
各色流派音乐的诗意、自由和激情自然也成为孟菲斯的城市烙印。这一点,灰熊倒跟活塞的背景不同。一个是音乐之都,一个是汽车之城,但也都是美国社会和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底特律代表着美国工业曾经的辉煌,而孟菲斯则代表美国文化的重要图腾。
或许这里没有好莱坞、硅谷和华尔街那么高大上的经济产业,没有大都市的繁华和人气,也没有那么多名流巨星;但这也是真实的美国,坐落在“母亲河边”(密西西比河),大片大片广袤的棉花地和森林。在历史上经历过蓄奴的流血悲剧,但也孕育了丰富的文化。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在这里演出,猫王在这里腾飞,马丁-路德-金在这里遇刺。音乐、艺术、历史、政治都在这里交汇过。这里总有安静祥和的社区,但却同时也是美国凶杀率最高的城市之一。
猫王的生涯是光辉灿烂,但他那位于格雷斯兰的故居却也只是幢普通的房子。或许这也就是孟菲斯。灰熊直到2001年才搬迁过来,但已经染上了这座城市的气质,或许表面朴实无华,但内里的富饶和趣味,还是需要慢慢品味。
灰熊的球票一直卖得很便宜,有时候甚至会低到5美元一张,但球迷绝不会感觉被欺骗,他们只要到了现场,就会知道每位球员都在为了胜利豁出一切。
而孟菲斯球迷们回报给灰熊的,则是不亚于任何城市球迷的热情,帮他们撑起了这个魔鬼主场的名号。每到比赛日,在球馆门口总弥漫着烤肉的香味,球迷们脸上涂着迷彩,举着各种各样的标语牌进进出出。等到比赛开始,不管是骂裁判、嘘对手、还是震天动地的“防守”叫喊,他们都跟场上的球员同气连心。
就算不在现场,他们也会在各种酒吧、烧烤节组织观战活动。如果灰熊能打到次轮,孟菲斯在五月的烧烤节总会特别热闹,灰熊在季后赛的表现绝对会成为节日的核心话题之一。
曾经在灰熊执教过的霍林斯就说:“孟菲斯人爱他们的球队,爱每位球员,把他们当作是家人来看。像在纽约,球迷或许一开始很卖力很粗暴,但只要球队输了,他们就不再那么迷(投入)了。孟菲斯就很不一样,(纽约)的球迷没有死忠这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