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11月5日报道:
北京时间11月5日,上海队为吴冠希的合同纠纷和注册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吴冠希就篮协以注册手续为由禁止他参加CBA发表了4点声明。在声明中,吴冠希就他和奥神队解约的过程做了详细阐述。
据吴冠希透露,奥神队最后一次给他发工资是2013年12月5日。之后,他被租借到了上海队。从2014年4月9日与上海队结束租借合同后到现在,奥神队没给他发过工资。
同时,吴冠希表示,他已经通过律师在2014年8月12日向奥神发了律师函,通知奥神队解除劳动关系。而奥神队也向他发了律师函,告知他在2014年8月18日收到了他的律师函。
一个细节是,按照吴冠希的说法,他是于8月12日向奥神队提出的解约。所以,从他4月9日租借到期,再到8月12日,这实际上是奥神队4个月没给他工资,而不应该是吴冠希律师之前说的7个月没法工资。并且值得商榷的是,4月9日后,吴冠希北上去了国家青年队集训,然后又处于失联状态,也就是在这段时间内,奥神没有发工资。
此外,还有一个细节是,吴冠希称他是于8月12日向奥神队提出的解约。而奥神队在律师函中却表示,吴冠希是于8月15日向他们提出的解约。
尽管只相差3天,但却大不一样。因为在8月13日,奥神队和北京队签订了《北京奥神职业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关于男篮队员永久转会协议》。按照这份协议,吴冠希等6人被奥神队永久转会到了北京队。
如果按照吴冠希的说法,那意味着他是在奥神队和北京队达成转会协议前提出的解约。而按照奥神队的说法,那意味着吴冠希是在奥神队和北京队达成转会协议后提出的解约。所以,这决定着吴冠希在提出解约前究竟是不是属于北京队的球员。
以下是吴冠希的声明全文:
个人声明
本人就对中国篮协以注册手续为由禁止我在CBA联赛当中出场一事,发表如下声明:
第一,今年夏天,我练得很苦,本希望在新赛季CBA联赛的赛场上有良好的表现,但突如其来的状况使我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被剥夺了上场比赛资格。辛勤的付出没有得到机会展示,我实在难以接受。
第二,奥神最后一次给我发放工资的日期是2013年12月5日。此后,我被租借到上海队,2014年4月9日与上海队结束合同之后一直到现在,奥神也没给我发工资。
第三,本人已经通过律师已于2014年8月12日向奥神发了律师函,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关系。奥神律师也向本人发律师函告知于2014年8月18日收到该函。
第四,我已经是成年人了,根据个人意愿,我在书面通知奥神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之后,自主选择与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签约。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