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意外翻供的杀人案中案

2022-08-09 15:12:48
2.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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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0日,检察院接收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这起案件初看并不复杂:两名男子在屋内发生口角,进而发展为肢体冲突。嫌疑人周秦手持十字改锥,猛扎进被害人胡克明的身体,经法医鉴定,“该男性死者系生前被他人用锐器戳刺颈部,造成左锁骨下动脉破裂致大失血死亡”。

嫌疑人名叫周秦,41岁,无业,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刑拘,关押在看守所。之前他在派出所的供述很稳定,杀人是因为“对方辱骂自己”。但当公安把案卷移送到检察院审查逮捕后,他却忽然翻了供。

在提审室里,我的“师父”曹兵问他:“你在公安那里交代的是事实吗?”

“不是事实,当时我就只想着快点结束,随口胡编的,我根本不认识被杀的那个人。”周秦摇头。

“既然不认识,那你为什么要杀他?”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在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前,周秦曾做过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书上写着:“被鉴定人意识清晰,思维连贯”、“目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

“那你把自己刚才讲的话再复述一遍。”曹兵有些愠怒,他平素最恨胡搅蛮缠的嫌疑人,在本案中,客观证据完备,可以互相印证,周秦所做的翻供没有任何意义。对此,师父只能解读为嫌疑人“恶意挑衅”公检法。

周秦耸了耸肩,显得满不在乎:“我不认识我自己杀掉的那个人。”

“你自己看看这句话——杀了一个人,又说不认识他?”

“我还能咋说?你教我说说看?”周秦的语气变了。

我停下敲键盘的双手,凝视着对面的周秦。他的身高还不到1米7,双臂粗壮结实,那张面孔让我记忆犹新:眉毛内侧向下,外端向上,加上两个突出的眼袋,形成一个大“X”,显得戾气极重。他眼神犀利,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心底翻滚。

“既然你不认识这个人,那又怎么找到他的住址?他又为什么给你开门?”师父问。

“我不认识这个胡克明,但我认识他的朋友徐东。通过徐东,我进了屋,碰巧见到他(胡克明)。”

“为什么在公安那里,你交代说自己跟胡克明发生口角,一时冲动才杀掉对方?”

“我胡说的,那个警察审我的时候,他胸口别着一个苍蝇一样的东西,他本来嗓门就大,这样弄得就更吵了,叫得我耳朵疼。我只想让他们快点审完。反正我真不认识胡克明,杀他也没什么企图,如果说要有,就是看他不顺眼。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觉得他死有余辜,其实想杀他的人还不少。”

“你编完了吗?”师父听完他这一番话,反倒笑了。

周秦愣住了。

“你不觉得自己说的这些话跟刚才的话自相矛盾?你倒是说说,为什么觉得他死有余辜?想杀他的人又有多少,是哪些人?”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有算过,反正想杀他的人很多。”

“有没有检举揭发?”师父换了问题。

“有。”

师父听周秦回答得如此干脆,抬头看了他一眼,问他要检举揭发什么内容。可周秦却变成了哑巴,双唇像拉上了拉链。

师父起身收拾文件袋:“不管你出于什么目的在这里装糊涂,这个案子都有铁证,再抵赖对你也没有什么用处。笔录你看一下,签字按手印。过两天,我们再来审你,那是你最后一次机会,今天自己回去好好想清楚,刚才讲的都是正常人说的话吗?”

周秦潦草地签完字,用右手拇指捺印,之后望着沾有红色印泥的拇指,猛地吮吸了一口,随后发出一声冷哼。

出了提审室,师父和我穿过阴冷的走廊,走到看守所外面的停车场。

“这个案子并不复杂,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可以相互印证。哪怕嫌疑人的供述出现反复,我们也照样可以批捕。”师父说。

“那他今天翻供又是为了什么?绕来绕去的,还是在做有罪供述。”我问。

“照我以往的经验,这要分成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纯粹为了抵抗而抵抗;第二种是身上还藏有其他隐情,不愿意坦白,打算跟我们死磕到底。通过今天的观察,我初步判断,周秦很可能属于第二种。”

次日下午3时,我又去看守所提审嫌疑人,在第三监区门口碰见了驻所检察官林凯。我和林凯是老朋友,就像我俩的师父一样——林凯的师父杨建军,就是我师父曹兵当年在批捕科的老搭档。

林凯问我最近怎么看起来“苦大仇深”的模样。我告诉他,就在这个第三监区里,有个叫周秦的在押人员,我们提审的时候认罪态度很差,一直装傻。快提完了,又说想要检举,再问又不说话,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知道这个人,我看到他也觉得烦。”林凯告诉我,周秦就在他负责的监区里,“他是监区的头号监管对象——你知道他刚关进看守所就干了什么吗?”

“吵架?打人?”

“比这些要严重——刚进所,他就掰断了别人的手指!”

林凯说,周秦羁押入所的第二天,就和监室“铺头”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管教介入后,双方暂时熄了怒火。所有人都以为此事已了,没想到就在夜间熄灯的前一分钟,周秦悄悄凑到“铺头”身边,迅速抄出右手,紧紧攥住“铺头”的左手腕,等对方反应过来,小指已经被他攥得死死的。同监的犯人们扑到周秦身边,想把他拉开,可为时已晚——“铺头”发出了痛苦的嚎叫,响彻整个监区。值班管教冲进监室,看见“铺头”抱着断指的手,身子蜷缩成团,便立即通报了监区指挥室,让同事将“铺头”紧急送医。

将“铺头”送走后,管教厉声问:“这是谁弄的?”

没等其他犯人指认,就听见周秦的灰铜色脚镣发出“哐啷”的脆响,他爬下床,站直了身子,脖子一梗,对管教说:“我干的。”

“谁叫你爬下来的?给我爬到床上坐好!”管教训斥道,“白天你们吵,事情给你们摆平了,晚上你怎么还动手?”

“我看他不顺眼。”周秦“嘁”了一声,后撤了两步,坐回床边。

监区领导也闻讯赶到,马上派了几名管教,对周秦采取临时约束措施。第二天上午,林凯对周秦进行械具审查,看到周秦的脸上仿佛只写着两个字——“暴戾”。他询问管教上械具的事,问周秦有没有异议。周秦反问“异议”是啥意思?林凯换了个说法,问周秦对这件事有没有意见。周秦冷笑道:“意见?我还能有什么意见?那个人的手指头就是我给弄断的,一人做事一人当。”

林凯又问了几句,周秦显得十分不耐烦。对于这种目光凶恶残暴的犯人,林凯早就见怪不怪了,漠然地回敬着对方,随后继续做笔录。就在林凯转身正欲离开时,无意中发现周秦眼神的变化——先前的凶光不见了,灭灯一样的黯淡。

通常来说,犯人刚入所时,由于环境特殊,充满警戒和敌意是正常的,可是周秦眼神的变化又意味着什么?林凯想掌握更多的情况,便找到了负责周秦的管教民警。管教反映称,在周秦刑拘入所时,监区方面依据《看守所执法细则》,对他的案件性质、现实表现和身心健康状况做过安全风险评估。昨晚的事情后,监区上报给了所领导,将周秦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管理级别已达到最高级。此外,管教还提到一个疑点:嫌疑人关押到看守所,通常有家人过来送衣服和钱,可是周秦入所后,从没收到任何接济物品,也没见他请律师。

林凯建议监区方面再对周秦做一次身份信息核查,同时对其加强管控,有任何情况都要及时上报,自己也打算再约谈一次周秦。但这个想法却被师父杨建军否决了:“在没有全面掌握犯人的情况之前,怎么能急着展开‘深挖’?周秦的危险性很强,直接‘深挖’未免太冒失了。”

在师父的点拨下,林凯没有直接约谈周秦,而是找了周秦同监的犯人了解信息,结果,犯人的反馈让他很意外——有反映称,周秦调换监室以后,管教专门安排了看管他的犯人,可犯人们已经都听说了周秦的事,知道他杀过人,又弄断隔壁“铺头”的手指头,“谁敢管这个祖宗?”只能处处让着他。可谁也没想到,周秦待在新监室这几天,竟然表现得对大家极其友好,常讲笑话和荤段子逗人发笑。有些笑话很无聊,但大家都怕他,就假装笑笑。周秦平常话很多,嘴巴像装了电池,压根停不下来,就算被管教骂,他也要继续讲。

“他主要跟你们讲点什么?”林凯问。

“很杂,有时候喜欢讲乱七八糟的笑话,有时候又讲一点什么任何人都对不起他啦,他是替天行道啦……我们也不敢多问,就怕惹到他。这人的脑子肯定有点问题,翻脸很快,今早他前一秒还硬拉着我给我讲荤段子,下一秒就笑得像个神经病,问我一个稀奇古怪的问题,把我问得心里发毛……”

“什么问题?”林凯问。

“他问我:‘你知道怎么把一个大活人变消失吗?’”那犯人说,“我听完这个问题,吓得整个身子都颤。”

周秦为什么会说这些话?犯人们不敢问,有价值的线索也就获取不到。

林凯有些沮丧,他返回驻所检察室,向师父汇报进展。杨建军沉默了一会儿,只说了一句:“继续做外围谈话。”

2

那两天,我也一直在琢磨周秦的举动——为什么他先前的供述都很稳定,可到了审查逮捕阶段,就突然翻供了?一般而言,翻供大多是为了推脱或者减轻罪责,可是他这种翻供,等于胡搅蛮缠,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

师父见我还在翻周秦的卷宗,便提议带我一起去找一趟杨建军。8月23号下午提审结束时,已经过了下班时间,杨建军和林凯依然等在检察室,一场非正式的案情讨论会即将开始。

杨建军说:“周秦这个犯人很奇怪,一开始跟公安说自己是‘激情杀人’,后面又跟曹兵绕圈子,说自己是‘无动机杀人’;羁押在看守所以后,又故意伤人——当然,这件事发生在他入所初期,当时他要面对完全陌生的监所环境,也确实容易发生伤害行为。照我以往的经验,重刑犯的求生欲望很强,在所有犯人里面,联系检察官的次数是最多的,甚至不需要引导,他们就会主动坦白或者检举揭发。可周秦却属于另外一种情况,明知死罪难逃,偏想一死了之。同时,他既抗拒审讯,也不遵守监规监纪,这就再次证明他有强烈的自弃心理。”

杨建军继续说,看守所向来被称为打击犯罪的“第二战场”,既然是打仗,必然要讲究战略,什么人是什么样的性格、适合安排在什么样的位置、做什么样的工作,这些因素都要考虑,“因此我们应该把突击讯问和谈话教育相结合,组成‘深挖’战阵,就一定能把周秦拿下”。

“我驻所后也专门挖过一些案子,相对有经验,这次由我来担当指挥;曹兵擅长讯问,左权的性子随师父,就辅助曹兵筛查周秦案子中的漏洞;我徒弟林凯性格温吞,适合慢慢地磨,‘小刀锯大树’,所以,周秦的谈心工作就交给他。”

杨建军和林凯作为驻所检察官,对此案不具备侦查权和审讯权,所以得由我师父负责审讯,从“外围”步步紧逼,林凯则在看守所里以“谈心”为主,缓缓深入。

最后,师父补充道:“这还只是第一步,如果要正式成立专案团队,老杨必须要上报检委会。”

杨建军也说:“如果‘深挖’工作有进展,公安民警也会参与进来,这就成了接力赛,明天的第一棒先交给林凯。”

8月24号,针对周秦的第一次谈话即将开始。林凯严阵以待,杨建军在他身边陪同,谈话室门外还有一名管教在过道里巡查。

两边的监室沉寂下来,周秦被管教上铐后带进了谈话室,他的眼神冷峻犀利,一直死盯住林凯。林凯被盯得很不舒服,但也只能这样跟周秦对峙着,并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问了他的基本信息。

“你想知道这些就自己去问管教,我不想说太多的屁话,你们问过来问过去,也就那么点东西。你不嫌烦,我还嫌烦呢。”周秦说话时眼睛依然盯着林凯,声音刻意压得很低。

“那你就再讲一遍!”林凯厉声说道,“人在哪里就得守哪里的规矩,到了这儿,就得遵守监规监纪!”

周秦很不耐烦地报出个人信息。被问到具体案件时,他哼了一声,歪斜着脑袋,盯着林凯说:“你长得那么瘦,还是一个‘四眼’,经不起摔经不起打,你以为你谁啊?我凭什么听你的?”

林凯深知这些重刑犯只讲逞凶斗狠,若是自己看起来不够凶悍,他们难免会斜眼瞟人。可他并没发火,因为杨建军教过他:犯人的挑衅往往是为了隐瞒真相,你如果发了火,注意力会自动放在犯人身上,而非案件本身,这就等于中了圈套。

于是,林凯采取迂回战术,自我调侃了一番:“每个人都不一样,这要看你哪里练得多。像你这胳膊用多了,就变粗了。”

周秦面孔撑起一个夸张的假笑,又故意把面部肌肉放松,提起的嘴角跳下来,迅速变回那张冷漠肃杀的脸。

林凯双手抱胸,肘支着桌面,前倾身子,饶有兴趣地问周秦:“你放松一点,为什么一提到案子就那么紧张呢?”

“紧张个屁!我有什么好紧张的?”周秦似乎很恼火,“不就是死吗?你们还不如抓紧给我个痛快,我早点上路好投胎。胡克明活该倒霉,因为他遇到了我——你们不知道吧,杀人以前,我还帮警察破过案子。”

这听起来完全就是鬼话连篇,但林凯想看周秦接下来怎么编造故事情节,假如实在编不下去,自然会露出马脚,就激将他:“就你还帮警察破案?”

周秦先报了一个浙江的地名,然后问:“那里不是有个拍电影的场子?”

“对,这谁都知道,有什么稀奇的?”林凯装得很不屑。

紧接着,周秦又报了当地派出所的名称和地址。这些信息都不假,可是说对了也说明不了什么,林凯冷声说:“这些在网上都能查到。”

“大约在去年3月吧,我在那里做临时演员,剧组借的老摩托车被偷了,有人到派出所报了案。警察到场后挨个询问,我看了一眼被弄坏的车锁就知道是谁干的。我跟警察讲,以前我见过这种盗车的方法,是‘寿南帮’那伙人专用的,他们当中有很多惯犯……”

林凯接话:“那警察肯定会说:‘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我以前车被偷过,也是别人告诉我的。现在我回头想,既然我知道这些事,就想着帮帮他们,积点德总归没错。”周秦说。

“后来偷车贼抓到了没有?”

“人抓到了,我还跟剧组打听过,果然是‘寿南帮’的人,还没销赃,就被警察给逮了。那案子后来咋判,我也不清楚。那会儿我都要走了,那些角儿的演技还比不上我呢,加上剧组扣了钱,我到别的地方混去了……”

林凯原本想对周秦讲:协助民警办案是群众的义务,更何况你说的这个盗车案的事究竟能不能验证,还很难说。但转念一想,换了一种说法:“我听下来,觉得你这人还挺热心的。咱们先不说这个案子,就拿你先前打人的事来说吧,总归是有原因的。男人就该光明磊落,你这都算是帮警察破过案的热心市民了,还有什么不敢讲?你掰断‘铺头’的手指,到底是什么原因?”

“我那是为民除害,一开始跟他掐起来,是为了晚上值岗那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管教跟我们讲了,这件事也就翻篇了。后来到了晚上,那个杂种吹牛X,说自己搞过邻居的妹妹。我突然想到,要是自己的妹妹被这么欺负,一定要把他撕成两半,脑子一热,就想给他弄点苦头吃。说到底,还是那四个字:为民除害。”

“也就是说,你还有个妹妹?她叫什么名字?”林凯记下这个关键点。

“我啥时候说过我有妹妹了,我爹娘就生了我一个。”周秦搔着后颈。

“刚才你为什么说‘如果自己的妹妹被欺负?’”

“我那是随便打个比方。”

“你今天讲的那个‘铺头’的线索,我们会交给管教去核查。这点你做得很好,及时反映情况。”

周秦还是搔着后颈,嘴唇翕动。

谈话结束了。林凯留意到,周秦从起身到离开,眼神还是全程盯着自己,眼神里不仅有敌意,还多了几分警戒。这场谈话中,他说的话到底几分是真几分是假,还需要深入分析。

看着眼前这个犯人,像在面对幽暗的巨大迷宫。

林凯回到检查室,跟师父杨建军复盘刚才的谈话:

“我观察到周秦的眼角没有笑纹,眉心的皱纹却很明显,这说明他平常不爱笑,而且长期沉浸在负面情绪中,有心结没有解开。他的眼神一直盯着我,没有移开过,表明他想通过敌意和挑衅来打乱我的节奏,主导这场谈话,可惜没有成功。”

“我提到‘妹妹’的时候,他明显变得紧张,反复抓挠后颈。在心理学上,这种无意识的行为代表敌意和戒备,对他来说,很像在自我警醒,不能说出不该说的话。他目前想要掩盖的事,就是我们深挖的重点,其中的第一步是核查他的身份信息和家庭情况。”

此刻的林凯还没有意识到,正是这条周秦无意中提及的信息,在日后勾连出另一串隐案。

3

2016年8月25日,“深挖”接力棒由林凯交到师父和我的手中。赶到看守所,我们去第三监区门口“提人”。周秦的拖鞋和脚镣在地板上磨着,慢腾腾地走在昏暗的走廊,一双眼睛在黑暗中很明显,犹如野兽在暗处凝视。

提讯室还是在上次的房间,灯光很亮。透过白色的灯光,我能看清周秦面容上的种种细节。

周秦刚坐定,就先开了口:“又是你们啊。”

“对,按程序走。”我冷声说道。

“有什么意思呢?你们提审什么的,顶多就是让我更烦更难过,压根没啥用。上次我讲得很明白,希望你们快点判我死刑,其他不用多讲了。”

“你想多了。”我放下手头的案卷,盯着他,“你这个案子每个步骤都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不是说你要求死刑法院就马上枪毙你。现在还只是批捕阶段,接下来还有起诉阶段,最后法院还要审。”

“呵,我想死都没那么容易。”他冷笑一声,眼睛试探性地向外瞟。

“所以说,你越不配合,越会影响到自己。上次我们跟你做了‘释法说理’,无论你翻不翻供,最后都会批捕。”

“那我还用讲什么?我就算讲出来,你们也不信。”

“这点要跟你讲清楚,不是我们‘信不信’的事,是你的供词和证据能不能互相印证、通过法律层面的审查。现在说跟以后说,效果完全不一样,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前几天我跟这里的驻所检察官讲过,杀他(胡克明)是为民除害,你们就是不信。活了40多年,我觉得自己就是个怂货,想做点对社会有用的事。”

“你奉献社会的方式就是杀人?”我说,“这个先不谈,你得把刚才那些话讲清楚,比如你怎么调查胡克明、又怎么证明胡克明‘对社会有害’?”

“谈不上什么调查,我他妈又不是警察。就是挨个跟村民打听,很多年前胡克明在村里干过坏事,坐过牢,放出来以后,还是狗改不了吃屎,说明这种鸟人就是社会的垃圾,我想着杀掉他,帮村里做件善事。我怂了几十年,死前当一回英雄好汉,这条命也值了。”

“你跟胡克明有没有私仇?”

周秦愣了半秒,马上回过神:“没仇没怨。”

既然没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我决定采取师父教过的“欲擒故纵”:先让犯人自行交代,待时机成熟,将这些矛盾点统一归拢,向犯人发起猛攻。

“作案前,你在什么地方?”我开始岔开话题——在公安的报捕文书上,写明了周秦“无业,无固定住所”,但他在杀人前总该有个住处。更重要的是,根据之前掌握的情况,此前他几乎从未来到本市,又为什么会“精准”找到胡克明的住址呢?

周秦仰头靠向椅背,说记不清了,顺便炫耀起他的辉煌过往——这些年走南闯北,“睡过很多地方,也睡过很多女人”,城中村有一排无名发廊和洗脚店,里边有个“暗间”,专供包夜的嫖客,他“要搂着小姐才能睡着”……

我打断他的话:“现在是提审,不是来看你自我陶醉的。再听一遍问题:你在动手杀人的前一天晚上,人在哪里?”

“我睡在旅馆里边,具体在哪块地方,那旅店叫啥名,我想不起来了。第二天下午,我打算去杀胡克明,路过一家五金铺子,花了10块钱,临时买了一把螺丝刀。”

他说的这把螺丝刀就是后来的作案工具,我在卷宗里看过照片,是一把长20厘米左右的十字改锥,锥头、锥体被血浸红,黄色胶柄有3个贴合手掌的椭圆凹陷,残留着零星血渍。

“你怎么会知道胡克明的具体住址?”我追问道,“你现在的口供很反复,在公安那边说自己跟胡克明关系很熟,大吵了一架,才痛下杀手;上一次提审的时候,你又开始装糊涂,说不认识胡克明,也没有杀人动机;到了今天,你又说杀胡克明是惩奸除恶。可不管是哪个‘版本’,你找到胡克明,总要有个地址,这个信息是从哪儿来的?你有话就老老实实地讲,我们会如实记录。你要有事想掩饰隐瞒,也迟早会被查出来,到时候对你更不利。”

讲到最后几句时,我特意加重了语气,观察着周秦的反应。他微微低下头,面色阴沉,目光左右飘忽,似乎在盘算什么。

“我托朋友问的。”周秦开始含糊其辞,这表明他仍存有侥幸心理,想蒙混过关。

“哪个朋友?叫什么名字?他为什么要告诉你?全都要讲清楚。”

周秦沉默了,我低头翻阅着材料,没有催他。这种沉默并不是他想对抗我的审问,只是表明心里藏了很多话,此时若急于催促,反倒会适得其反。

几分钟后,周秦语速缓慢地说:“是个警察。他不是我朋友,当然也不会跟我这种人做朋友。名字我也叫不上。你问他为什么告诉我(地址)?”

说到这里,他又冷笑起来。

“讲下去。”我没理会他的故弄玄虚,师父以前教过我,不能被嫌疑人打乱节奏。

“当然是我打点过了,他才会跟我讲。”周秦说。

我和师父对视了一眼,意识到这番供述很可能存在疑点:他无论讲任何事情,都要跟“警察”挂钩,在林凯的谈话室,他说帮警察破过案,这时候又说自己贿赂过警察——或许他有“仇警”心理,可如果他交代属实,这就会牵扯到另外一桩案子。

“那你知不知道你自己的问题在哪里?”我换了一种问法。

周秦似乎对这个问题很茫然,欲言又止。

“从我们上次提审、你说出第一句话开始,你这个案子,包括你本人,都充满了疑点。你越是这么胡编,我们就越会怀疑,加大‘深挖’的力度。当然,说什么和怎么说,都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但我必须要提醒你,你这样是在给自己挖坑,挖深了就再也爬出不来了。”

周秦迟疑了几秒,开口说:“我不认识那个警察,也没法确定有没有这个人。我有个朋友叫季振华,做偏门生意的,在网上倒卖别人的信息。我花了300块,就把胡克明的身份证号码、照片、地址还有手机号全部弄到手了。我交钱的时候问过他这些信息从哪儿搞到的,他说派出所的警察告诉他的,这话是真是假,我不敢打包票。”

我记下“季振华”的信息,又问:“你之前说胡克明不认识你,那你又怎么进房间跟他聊天?那个房屋的主人是徐东,你跟他是什么关系?不要再说‘不认识’——谁会放一个陌生人进屋?”

周秦似乎很想打断我,嘴巴一直没合拢。很快,他就交代了一大段话,语速飞快:

“季振华给我的信息很全,我看到上面说,胡克明和徐东合伙开了一家租车公司,而且俩人的住址是一样的。就琢磨,既然他们住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关系不会差到哪儿去。我手头正好还有点钱,就打点了那边外包的司机,把我介绍给了徐东。徐东这个人很爽快,看我跟他聊得来,叫我有空到他家吃饭。那时候我就感觉到,杀人的机会到了。”

“徐东的房子很大,南北通,两层楼。当时胡克明坐在椅子上抽烟,桌上全是烟灰。徐东说今天菜不够,他出门买个烤鸭。他一走,屋里就剩下我跟胡克明了,我不想放掉这个机会,再加上胡克明老是喜欢斜着眼睛看人,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几回,我很不爽,也就没多想,就对他动手了……低头看着胡克明,脸糊掉了,怎么看都遭人厌。”

周秦说,他杀死胡克明时,徐东忽然开门进来,说刚才忘带钱包。他惊骇之余,就犹豫着“要不要把这个人也搞掉”。徐东先看到现场,反应过来,转身逃向楼梯,边跑边呼救,生怕再晚一步,自己就会像胡克明一样躺在地上。

“我可以逃,但是没逃,反正我压根没料到徐东会这么早回来。本来我是这么打算的:杀掉胡克明,换身衣服,马上到城中村,能多待一分钟算一分钟。”

“你为什么想逃到城中村?胡克明家离那里很远,附近还有很多道路监控。”

“不是‘逃到’城中村,我本身就没想过逃跑。城中村有几家发廊和洗脚店,里面做皮肉生意的,那里有我的相好。”

“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

“我不晓得她叫什么。做那一行的娘们,没有哪个会讲真话,不会报出真名字。我是觉着她长得像我认识的人,被警察抓到之前,想见她最后一面。”

“你认识的哪个人?要讲清楚。”

“我想拉屎。”周秦突然捂住肚子。

我正要起身发作,师父把我按下,默默走出提讯室,找了一位管教民警,让其陪同周秦去上厕所。

4

师父回到座位,跟我说:“周秦去上厕所也好,我们有个‘中场休息’,可以商量对策——你觉得他还有什么问题?”

我把随手记在手边的A4纸上的疑点给师父看:第一,周秦的认罪表现变化太快,最初他想尽办法隐瞒,跟我们耍无赖,现在又变成了“竹筒倒豆子”,这不太像他的性格;第二,周秦刚才的语速非常快,跟他往常的说话习惯完全相反,好像急着要把案子全部说完,不让我追问下去,他急着交代究竟是为了什么?这背后还藏着什么?他提到的那个“故人”又是谁?跟案件有没有直接关联?

师父咧嘴笑了,拍着我的肩膀问:“现在你想到什么办法?”

我说,现在看,周秦自身还有许多问题没有坦白,比方说,他提到的那个“季振华”,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这个案子得交给林凯,向公安制发《移送案件线索函》“深挖”,看有没有警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另外,周秦还有事没有吐出来,我们要彻底“挤透”。

正说着,林凯推门进来,交给我们一份材料,说了句“有突破”就匆忙去巡监了——他后来跟我说,原本他是打算在我们提审结束后再提这件事,结果正巧看到周秦上厕所,便见缝插针过来了一趟。那份材料是公安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我和师父细读之后,立刻准备更换讯问策略。

提讯室外发出脚镣磨地的声音,周秦回来了,“中场休息”到此结束。

周秦坐下后,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一般来说,确实有检察官会在犯人进入提讯室后再核对一遍姓名,但此刻,我是刻意明知故问。

“周秦啊。”他疑惑地看着我。

“那赵恒是谁?”我又问。

听到这个名字,周秦的脸登时僵住了。

“赵恒是谁?”我又问了一遍。

周秦沉默不语,眼神涣散,像在追忆往事。

原来,在昨天林凯发出协查函后,民警通过公安综合信息系统检索、核对后发现,“周秦”的照片与一个叫“赵恒”的人高度相似,又根据其登记信息和户籍信息反复比对了一番,发现虽然“周秦”和“赵恒”均有真人,但“周秦”的户籍照片却与当前这位在押人员并不相同。最终,经过核验确认,“周秦”属于假身份,其真实姓名为“赵恒”,存在作案潜逃嫌疑。

我用笔在桌上敲了敲,周秦回过神,但依旧闭口不言,想用沉默对抗。

我说:“刑诉法规定,证据确实充分,没有口供也可以定罪处罚,何况你刚才的供述已经和客观证据相互印证。但你要明白,羁押期限是从查到真名才开始计算的。你用‘周秦’这个假身份是为了什么,我们也会查出来。”

周秦还是沉默。

我们没有再耗下去,在他签字捺印后,收拾公文包走出了提讯室。我回头张望,见回监区的周秦,腿似乎有些发软,走路摇晃,管教在扶着他。

当天傍晚,公安局“追逃办”赶到看守所,对周秦发起突审。面对讯问,周秦全程保持沉默,双方僵持到审讯结束。

次日早晨,林凯继续进行外围谈话。与周秦同监的犯人反映说,突审回来后,周秦的话明显变少了,之前讲话嘴巴刹不住车,现在最多讲两句,甚至一整天都没声响,只躺在床铺上,像生了重病。犯人们见他有些反常,安静得都听不见呼吸,以为他死了,也不敢用手碰他,怕他又受什么刺激发疯伤人。

返回检察室后,林凯将情况做了汇报,对师父杨建军分析说:“现在绝对不能逼得太紧,否则周秦这根橡皮筋会彻底崩断,所有人的努力也就前功尽弃。我认为今后的谈话要以关心为主,逐步攻破他的心理防线,找准时机再‘深挖’。”

下午,林凯巡监时经过周秦的监室,随口叫了一声:“赵恒?”

周秦听到后,身体像触电般打了个激灵,然后坐起来对林凯讲:“检察官,你就叫我‘周秦’吧,这个名字我用了快10年,你现在叫我‘赵恒’,我一时半会儿反应不过来。”

“也行。”林凯让管教给周秦上铐,准备前往谈话室。

坐进谈话室,周秦猜到林凯会问案子,眼中充满了戒备和敌意,双手不断摩挲着膝盖。林凯也猜到周秦在想什么,反而对案子只字不提,只详细问了他的生活情况:“我看你的户籍信息,是不是有个妹妹叫赵红?她为什么没来给你送衣服?”

“我跟她很久没联系了。”周秦声音低沉。

“你现在没有换洗的衣服,我和管教商量了一下,帮你把这些配齐,在生活上还有没有其他困难?”

周秦倒也爽快,对林凯直说:“最近我晚上睡不着,今天到了饭点,我反而在睡觉,他们(犯人)也不敢叫醒我,现在饿着肚子,可以帮我找点吃的吗?”

“这个不难办,你别着急,我等会儿让管教给你弄个菜馒头。”林凯说。

周秦抬头望了林凯一眼,虽没说话,但眼神发生微妙的变化,林凯觉察到,对方的心中有某些东西在轻微地松动。

此时,周秦并不知道,自己供出来的季振华,在林凯制发了线索函和相关材料后,被民警们循线追踪,在外地成功抓获。经过审讯,季振华交待,先前他号称的“由警察提供胡克明的信息”,为自己杜撰的话术,胡克明的信息,是他通过隐蔽的网络手段获取到的。

与此同时,检察院向赵恒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制发了公函,与当地刑警队取得联系,要求进一步调查赵恒的社会关系。民警钱义成在协查中发现,赵恒的妹妹赵红也很可疑——经过身份照片的核查比对,她和另一个名为“夏丹”的女子,照片高度吻合。

在着手寻找赵红之前,钱义成赶来我们这里,对周秦做过一次突审,但周秦的供词毫无价值。审讯时,周秦的情绪异常激动,猛捶桌面,手铐“哐哐哐”乱响,一直重复着“你别问我,我跟她20多年没联系”、“这个人早死了,就算活着也跟死了差不多”。

在茫茫人海中找出赵红绝非易事,钱义成所在公安分局派出3名调查专员,经多方查证,才找到赵红的租住地点,却不见其人。房东说,前些天赵红说有急事要办,出去了就没有回来。还说,赵红是一名虔诚的佛教徒,在远郊的寺院做义工。

专员又拿着赵红的照片前去寺院走访。住持告诉他们,照片中的女子叫“夏丹”,已经很多天没来过了,最后一次看见她是在7月10号。住持还说,赵红在寺院里做义工时,经常出资请僧众为她哥哥诵经,“消罪祈福”。专员问她哥哥姓名,住持回答:“赵恒。”

专员立刻赶往长途客运站,通过调阅车站的监控录像,看到2016年7月16号下午4时53分,赵红身着灰蓝色短袖、携带一只淡粉色拉杆箱,在候车室内左顾右盼,神色慌张。傍晚5时,她跟随车站的人流,上了长途客车。

8月25号晚上,听到前方同事在第一时间发回的反馈,钱义成的心里冒出问号:

赵红整天到寺庙为哥哥诵经祈福,哥哥却说他跟妹妹“老死不相往来”,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赵红的离开距离周秦被刑拘,仅仅迟了1天,这是纯属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5

2016年8月27日上午10时,经过两地公安密切配合,民警在本市郊区一处简陋的农房内找到了赵红。

赵红,35岁,已经借用“夏丹”的假身份生活了9年,可是当警察问询她的名字时,她却平静地报出真名。

在检察院同事的配合下,赵红对钱义成道出了一桩9年前的隐案。

2007年清明,她的父亲赵志喜上坟烧纸,不慎烧到胡克明的棚子。胡克明向赵志喜索赔,但赵志喜不肯,认为对方是拿个破棚子讹诈自己,“狮子大开口”。双方扭打起来,胡克明的左耳被打穿孔。关押进看守所以后,一个自称叫“陆扬帆”刑释人员联系了她的母亲,说自己曾和赵志喜关在同一个监室,有“特殊渠道”可以给她丈夫办理“取保”。她母亲急着想捞人出来,便信以为真,交了一大笔“手续费”。

结果这个陆杨帆收钱后便没了人影。得知自己的血汗钱被骗走,原本患有严重的糖尿病赵母受不了打击,并发脑溢血,很快离世了。赵红本来想到派出所报案,但哥哥赵恒却说报警没用,“不如靠自己”叫陆扬帆偿命。他花钱打听到了一个陆扬帆的朋友张吉,向对方要了陆扬帆独居的地址,准备去寻仇。赵红想跟过去,赵恒不肯,跟她大吵了一架,最后拗不过她,就让她配合自己的计划——先到化工公司购买硫酸,然后让赵红去上门,因为陆扬帆没见过她,而且她身形娇小,会使陆扬帆会放松警惕。

作案当天,赵红在街边买了一瓶白酒和熟食,敲开了陆扬帆家的门,谎称自己是张吉的妹妹,进到屋里后,赵恒尾随进去,捂住陆扬帆的口鼻。

“我们把他绑了起来,他想大声喊叫,我哥就在他手臂上划了道口子,他就不敢说话了。”赵红说。

“那你当时在干什么?”

“我拿陆扬帆的银行卡去提款,回来就听见剁东西的声音,我知道是我哥在处理尸体,他怕我会吐,叫我出门到其他地方,还让我别走太远。我在门外逛了一圈,待在附近的花园,看到一只黑色的小狗崽,刚学会走路,我想收养它,就一直抱在身上。后来我哥看到了,不同意我带走,说那样会暴露,我舍不得,还是抱回家了,那只黑狗陪了我很久。”

赵红供称,他们兄妹二人作案后的9年来,她和哥哥赵恒从未见过面,只保持着单线联系,均由赵恒打电话过来。两人通话的时间是每月的15号,赵恒通常借用别人的手机或者使用公共电话。当时他们做了一个“通话标记”——如果哪个月的15号、16号这两天赵恒都没来电话,就表明他已被捕。

潜逃年数渐长,兄妹之间的话却在变少。每次赵红接到电话,赵恒总要先沉默几秒,不知如何开场。这些年,兄妹俩每次通话时长都不会超过3分钟,有时候赵恒只说:“我还好,你好好过日子。”

“其实你们找到我也好,我也省得每天提心吊胆,现在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赵红说,这些年她的生活质量极差,百病缠身,时常到医院看病,早已厌倦了东躲西藏的仓惶日子,但她不恨哥哥,更不认为自己做出了巨大牺牲,毕竟,“路是自己选的”。

赵红性格内敛,她谈过恋爱,男友嫌她太闷,恋情维持了半年不到便一拍两散。此后她更加少言寡语,让那些心事烂在肚子里。在她深夜想要倾诉时,那条黑狗是唯一的听众。2013年冬天,黑狗得病死了,她还花钱请僧人为爱犬诵经超度。寺院远在郊野,每日晨钟暮鼓,成为赵红逃亡路上的安住之所。她不是没动过出家的念头,但割舍不下久未谋面的哥哥,“快10年了,我都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子”。

2016年6月15日,赵红接到哥哥的电话,“那天他跟我说了很多话,但他那边很吵,有些话我听不清,问他在哪里,他说在烟铺子,借老板娘的电话打的,让我不要老是待在家里,偶尔出去走走,换个地方住也行,我没说什么,他就又重复了一遍,叫我换个地方,多出去走走。那时我没明白是什么意思”。

7月的15号和16号,赵红没有再像往常那样接到来电,猜到是哥哥出了事,便连夜收拾行李,跟所有人不辞而别。

赵氏兄妹做下的“溶尸案”显现后,公安在档案室调取出了那套尘封9年的案卷,并做了大量的调查走访,重新整理成册后,移送到检察院。

得知妹妹落网的消息,周秦不再沉默,他主动坦白道:“两条人命,一个叫陆扬帆,另一个叫胡克明,全是我杀的,跟我妹妹没有关系。”

潜逃9年,他的记忆依然清晰,能准确描述出作案时间、作案工具及价格、作案现场和细节、还有他和死者当时身穿的衣服。审讯人员一度暂停审讯,将他的供述与当年的案卷复印件核对,基本吻合。

周秦称,这9年来,那天杀陆扬帆的场景经常在梦中像电影一样“一遍一遍地放”,“当然记得很清楚”。同时他再次强调,妹妹赵红从小体弱多病,不可能参与杀人。

审讯人员问:“既然没有参与杀人,为什么赵红要用‘夏丹’这个假名?”

周秦又闷声不响。

审讯人员又问:“硫酸买了多少?是谁买的?”

“5桶,我找朋友买的。”周秦开了口。

“为什么赵红说这些是她自己到化工公司买的?”

周秦枯坐在冰冷的铁椅上,陷入短暂的沉默,双眼无神地望着对面的审讯人员,之后主动转移话题,坚持认为自己没有抢劫的动机,只是想“帮我老娘拿回被骗的3万块钱”。审讯人员继续追问,他选择用沉默对抗,一直熬到审讯结束。

6

直到次日上午提审赵红,审讯人员才获知了更多有关此案的细节。

赵红供述称,杀陆扬帆这件事,周秦是有过预谋、做了充分准备的。他让自己到化工公司购买了5桶浓硫酸和1瓶甲醛之后,便开始用鲜猪肉做实验,掌握硫酸溶解骨肉的浓度。此外,他还买了刀具、手套、封口胶和几十只垃圾袋。

在哥哥持刀威逼陆扬帆交出银行卡后,赵红拿着银行卡前往附近的商业银行,查到卡内有2万元,分4次全部提出。得知只提到这么点钱后,周秦反手扇了陆扬帆一耳光,怒斥道:“你骗了我老娘3万多,现在还差1万,你要吐出来,只能多,不能少!”

随后,赵红又在屋里翻出一张农行卡,周秦逼陆扬帆报出密码,然后换成赵红看守,周秦换上陆扬帆的外套去到银行,取出卡内的3万8千余元。

重返作案现场,周秦带回了几盘蚊香。赵红说,现在又不是夏天,买蚊香做什么?周秦打开了房间里的电风扇,又点燃了蚊香,说“等会儿味道太大,这样可以去掉异味”。

“他(周秦)让我在小区门口待一会儿,别跑太远。弄尸体是他一个人搞的,我回去的时候,屋里冒了很多烟,他站在烟雾里,卫生间都是红色的。”

赵红的话,正如卷宗所述:“杀人现场为多层楼房结构,中心现场位于楼栋内3楼321室,房间内摆放鞋柜,卫生间拉门下方地砖上有2根毛发,东北侧有一浴缸,边沿上有5cm红色斑迹,内侧瓷砖有0.3cm×0.3cm红色斑迹,下方地砖有20cm点状红色斑迹……现场无其他异常情况。”

“后来我又发现,他的衣服换了,我问他自己穿的放哪儿了,他说衣服被弄脏了,用打火机放在卫生间烧掉了,接着他又熔掉了银行卡,把记密码的黄纸也烧了,烧成的纸灰冲进了下水道。”

当晚10时许,周秦开着小货车,赵红坐在副驾驶座,后车箱放着几个黑色垃圾袋。货车驶过阴暗的林中路道后,周秦下了车,把尸块倒进海里。

第二天上午8时,周秦叫妹妹保管好陆扬帆的手机,准备接听来电。他独自到周边的商店买了一张IC卡,拨了陆扬帆的号码,待赵红接听后,两人保持了35分钟的通话时长。事后他告诉赵红,这么做是为了扰乱警方的侦查,制造出陆扬帆还活着的假象。

“我哥分给我4万多,他自己拿了剩下的1万,放在他的灰色帆布包里面。他叫我不要担心父亲,那些事他会处理。”

赵红交代完,长呼了一口气,身子也软了下来。

公安补侦送卷后,审讯人员最后一次提审周秦。

那天有阴雨,室内灰暗,周秦坐在铁窗下方,像在纸上擦过的铅痕。面对讯问,他依然想做抵抗,声音低哑:“警察不一定能把陆扬帆的尸块捞上来,既然尸体都没找到,你们又怎么定我跟赵红的罪?难道就凭我自己交代的那些话?”

“这点我会跟你讲清楚,公安的刑技部门出具过《物证检验报告》,其中有DNA检验结论可以证实,321房卫生间里的血迹和油脂不能排除是陆扬帆留下的,现场提取到的毛发和指纹也无法排除是你所留。你先前做过有罪供述,交代自己把陆扬帆杀害后溶尸,再抛尸大海。后来公安组织过捞尸,虽然的确没有找到,但是陆扬帆自从案发后一直失踪,有足够的理由可以证明他已经被你杀害,尸体没被发现,这并不会影响罪名的成立。”

周秦瘫在铁椅上,双肘吃力地撑起,央求 “别再讲了”。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之前你问过很多人‘怎么把一个活人变消失’?看起来好像揣着明白装糊涂,这说明你其实很得意,觉得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可是你忽略了一点,公安的刑事技术很发达,不会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你那些伎俩和伪装都是徒劳的。”

周秦猛抬起头,怒视着面前的审讯人员,双拳紧紧握住,发出微颤。

“案子过去了9年,你妹妹赵红在这9年里面究竟经历了什么,你想过吗?”

周秦的拳头松了开来。

“你跟人不断强调,自己‘只有小学文化,是个大老粗’,‘从来不想什么前因后果’,但是这个案子里面,抢劫、杀人、抛尸,一系列的计划都需要非常缜密的思维,是你自己想的,还是赵红?回答我!”

这个问题对周秦来说,最为致命——他的神情像被射中了冷箭。

“是你还是她?”

“是我。”周秦说,“我妹妹心肠很软,我早前杀鸡的时候她都不敢看,更不要说什么让她杀人抛尸。所以我杀陆扬帆的时候,没让她在现场。你说的没错,我没想过她这9年到底经历了什么,把她害惨了。”

“你父亲赵志喜后来怎么样了?”

周秦说,父亲刑满释放后,不想再回到破碎的家,失踪了一段时间。他先前和父亲关系闹得很僵,但他毕竟承诺过妹妹会照顾好父亲,便到处寻找父亲的下落。直到后来,周秦知道了父亲病逝的讯息,“他是把自己活活喝死的”。此事对周秦的触动很大,他得出偏激的结论:这一切都是胡克明造成的——假如胡克明当初没有讹父亲的钱,他现在也不会家破人亡,所以,必须让胡克明血债血偿,“这个仇我记了整整10年”。

他说完这句话后,整个提讯室沉默着,又在寂然无声处,砸出巨响。

提审结束,审查报告如下:“赵恒(周秦)、赵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取他人财物共计5万8千元,并致一人死亡,为了毁灭罪证,肢解被害人尸体,用硫酸化尸,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我们原以为,在赵氏兄妹的落网、交待后,这次“深挖”已经进入到扫尾阶段,但谁也料到,周秦藏的秘密远远不止这些。

7

一个上午,林凯在第三监区巡监,透过铁窗看到周秦靠在白墙边,仰望着天花板,两颗眼球爬满血丝。同监室的犯人都和他保持距离,侧过头各自静坐,当他不存在似的。

见到林凯经过,周秦突然起身凑到铁窗边,主动要求约见检察官。半小时后,林凯结束巡监,管教给周秦上铐,将其带入谈话室,杨建军也赶到房间,坐到林凯身旁。

谈话室是第三监区采光最好的房间,有一扇横移式的不锈钢铁窗。那天光线很强,在周秦的黄色囚服上舒展开来,胸前的灰黑色污渍显得格外醒目。此时赵红已被羁押,林凯猜测,周秦这次要求谈话,很可能为他妹妹而来。

然而,周秦对赵红的事却只字未提。他低头望着手铐良久,才开了口:“林检察官,我要跟你说声对不起。我得承认上次谈话的时候,故意漏讲了一点东西。其实在逃跑的9年里面,我还犯过点事儿。”

“想交代漏罪是好事,不用说对不起。”林凯看着桌上的谈话记录表,正准备动笔,周秦却不再出声了。林凯抬起头,迟疑地望着他,周秦才吞吞吐吐地说:“要是我讲完了,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原来是想谈条件,林凯说:“开门见山吧,你这次主动要求谈话,是不是为了赵红?”

“对。”周秦的声音很小,如同一只飞蚊窜进了谈话室,而他的头低得快埋进肚皮里了。

林凯说:“你先说为了赵红什么事?把事情讲清楚,我才能帮你,当然,这些事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违法违规的事我没办法帮你,听明白了吗?”

周秦猛地抬头,双眼放光,又很快熄灭了。见他缓缓把头垂下,林凯隐约感受到,他这次的请求很难办成。

果然,周秦说:“我想知道我妹妹在哪里。”

“赵红现在被刑拘了,在看守所里面,她的案子很快会送到检察院提请逮捕。”

“检察官……”周秦咬着嘴唇,停顿了一下才说,“我还有机会跟我妹妹再见最后一面吗?”

林凯没有马上回答,他用余光瞄着身旁的杨建军,希望师父能给点提示。杨建军对着周秦轻抬了下巴,示意林凯继续按照谈话流程来进行。

“你这个请求比较特殊,我们要开会讨论一下,过几天给你答复。”林凯先稳住周秦,然后立即切入正题,“你最开始说有案子漏了讲,我相信你会说到做到。”

“那是6年前的事了,我杀了陆扬帆以后……”

周秦说,2008年深秋,自己逃到南方,趁着夜色,在停车棚里偷了一辆车主忘记拔钥匙的黑色摩托。“车子像新买的,具体的特征我记不清了,就记得是安徽的号牌”。午夜飘落细雨,他骑车飞驰了十几公里,去了他曾经待过的小城,“那是个小地方,查得不严,而且我对小城很熟悉,知道哪儿有汽车站”,想在汽车站“趴活儿”。

“那时候我脑子犯浑,不懂江湖上的规矩。”周秦说,自己刚来的第一天晚上,正要去汽车站,几个“摩托客”骑到他身边,问他从哪儿来,“怎么从来没见过?”周秦没有理睬,只顾往前开。那些人骑着摩托围住他,一排车大灯亮得他睁不开眼:“把车子留下,人滚蛋!”

对面有四五个人,周秦打不过,又不肯认怂。他瞄准空当,从那儿硬闯出去,车速飙到最快,“整辆车都腾空了,快飞起来”。夺命疾驰了5公里,周秦才把车停下,整晚滴水未进,口唇干裂,他想找个地方弄点开水。可夜如泼墨,远郊路灯稀少,他左右摇动车把,灯光乱扫,在路南边发现了一家旅店。进屋后,老板娘看到周秦神色慌张,便问他有什么急事。周秦把刚才自己的遭遇讲了,说也不清楚那些人会不会追过来,想先讨口水喝。

“应该不会,这个点儿没人会来。”老板娘说完,顺便扔给周秦一瓶矿泉水。

周秦一口饮尽:“那些男的有文身,不知道什么来路,反正不像拉客那么简单。”

老板娘说,最近小城里冒出一个犯罪团伙,专门盗抢摩托,那伙人的老家在安徽寿县,就取名叫“寿南帮”,你可能是惹上他们了,千万要小心。

当晚,周秦就在旅店过夜,翻来覆去,难以入眠,便起身抽烟。突然,旅店外面响起摩托车隆隆的轰鸣声,由远及近。他凭窗眺望,见几个摩托车灯在黑夜中怒睁着独眼。“那几辆摩托排成三角形,两边的车灯照着前面的车,快开到旅店门口,我才看清楚,那些男人就是刚才抢我车的。我看他们的架势,好像要冲到旅店里面”。

周秦没有猜错,摩托车在店门前停下了,发出“咕咕咕”的轰鸣。旅店只有两层,周秦爬起来,穿过一楼的账台,跃上二楼的阶梯,连开了几扇门,里面都是漆黑的空客房。在二楼的尽头,他找到了厨房,抓起一把水果刀,紧握在手里,又狂奔下来,准备“白进红出”。

跑到一楼时,“寿南帮”的人正巧进了店里,周秦提刀,指着最前面的人:“老子犯过事,背过人命,不在乎再多背一条,你们谁想早点见阎王?!”

那些男人都怔住了,然后爆发出震耳的嘲笑声,笑得最欢的人却藏在周秦身后:“你先把刀放下,有我在这里,他们不敢动你。”

周秦回头看,老板娘收敛了笑容。他这才意识到,原来这个破旧的旅店是“寿南帮”的窝点。

“你刚才说‘寿南帮’都是寿县人,怎么听你口音不像是寿县的?”周秦问。

老板娘让他别多问,站在周秦前面的胖子发了话:“你最好识相一点,把车留下来,给我滚得越远越好!”

周秦的刀差点挥到胖子的面门:“那部车是我全部家当,你们谁抢,我他妈就跟谁拼命。就算交了车,你们也不会放我走!”

胖子没说话,在夹克里掏出一件银灰色的物体,形似扳手,前端磨得更尖,比周秦手握的水果刀更厚实。

“另外几个男的也拿了这种东西,形状和颜色都差不多。我自己对付不了那么多人,快急死了。这会儿老板娘开了口,说我干脆帮他们的忙好了,不然车子和人命全都没了。我跟她讲,本来我觉得你是个好人,怕你被他们欺负,谁想到你跟他们一伙的。那些男人又笑了……”

8

林凯打断了周秦的话,厉声道:“这些话你自己信吗?他们跟你不熟,也不是老乡,怎么可能叫你帮忙?你讲的什么‘寿南帮’我也没听说过。我警告你,如果你诚心想交代余罪,就不要在这里编故事!”

“检察官你先别急,听我把话说完。我刚才讲的这些都是真的,你不信可以去查那个老板娘,她叫傅红梅。”周秦急了,抬起锁铐的手胡乱比划。

“你怎么知道她的真实姓名?这些事情你都得讲清楚,还要保证真实性!”林凯在谈话笔录中记下了这个名字。

“别着急,我全会讲。当时老板娘让他们放下扳手,那个死胖子不乐意,磨磨蹭蹭的。看到他们把东西扔掉,我也听了老板娘的劝,结果刀刚放下,那些男的就扑过来把我压在地上,踢掉刀,用绳子把我捆住了。”

周秦说,男人们把他抬到二楼靠北的杂物间,那个胖子踹了他几脚,“老板娘喊了他名字,他才停手,我记得很清楚,他叫‘蛤蟆’。另外两个男人叫‘野狼’、‘老鹰’什么的,全都是用动物取的外号。‘蛤蟆’关上门走了,屋里没开灯,很黑,我只好竖起耳朵贴墙去听,再想别的法子。他们在隔壁的屋里商量什么,没谈拢,就吵了架,有人喊了老板娘的全名,叫傅红梅。这个名字我记到现在,绝对错不了,当初没有她,也就没那么多麻烦”。

“我全身都捆着,跑不掉。过了不知道多长时间,外面动静很大,好像在打人,我扭着身子,往门那边靠,又没响了。这时候有人推门进来,门框正好撞到我的脑袋”。走廊的灯光射入,周秦向外张望,看见一个男人躺在地板上,“很年轻,最多二十出头,穿着棕色外套,头歪向一边,正对着我,脸都模糊了,分不清眼睛鼻子,血流了一地,有腥气”。紧接着,那具尸体的边上多了两只脚。周秦抬头一看,是那个叫“蛤蟆”,“我看着他蹲下来,拽住死人的肩,拉进房间里,关门前给我扔下一句话,叫我‘晚上就陪死人睡觉’”。

“你是想说,他们杀过人?”林凯追问。

“对,我不清楚这个死人是‘寿南帮’的还是被他们抢的人,反正这个案子你们绝对能查到。我只想跟我妹妹赵红见上一面,不可能去扯谎,骗你对我没啥好处。”周秦说。

周秦说,那天半夜他一直没敢合眼,身旁躺着的年轻人已经死透了,房间一片漆黑。“那时候我算明白了,‘蛤蟆’没弄死我,是想折磨我,接下来还会换着花样搞我。我不想像旁边的死人一样,死的不明不白,就拼命想法子,脑子里就冒出一个奇怪的声音,催我‘快点跑,快点跑’”。

周秦挪动身子,把手放到死者兜里,嘴里轻声低语:“小子,你要怪就怪那个‘蛤蟆’,害你在这儿做了野鬼,我也恨他。你最好让我找点有用的东西,说不定能给你报仇……”

在死者上衣右侧口袋里,周秦摸到一根小型手电筒,按下开关,照到尸体的血脸。在裤子右膝的口袋,他碰到硬物,借光来看,是一把极其细小的折刀,刀刃还算锋利。周秦用刀好不容易让自己解了困,吃力地爬起来,右手反持折刀,身子抵住门,再轻轻推开。

手电光线太亮,周秦捂紧灯头,只露出萤火虫般的光点。旁边的门虚掩着,“蛤蟆”正在里面打鼾,萤光落在那把改装过的扳手上。周秦捡起那把扳手,踮脚走到“蛤蟆”跟前,朝着对方的脑壳猛砸了一下,那坨肥肉狂扭着,像溺水的人,双手向上乱抓。周秦又砸了几下,人不动了,鼾声消隐在黑暗中。

“算上之前的陆扬帆,这是你杀的第二个人?”林凯问。

“对,那是我杀的第二个,胡克明是第三个。我杀掉‘蛤蟆’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林凯觉察到,周秦在不疾不徐的陈述中刻意淡化了自身的罪行。

周秦说,之后他叼着电筒,在“蛤蟆”的裤腿里摸出一把小刀,他在夹克的内侧摸到了钱包,里面有800块现金。周秦把钱揣进兜里,又摸到自己的车钥匙,到店外,找到摩托,赶紧着车逃命,后视镜里,旅馆的红灯店招,凝缩成细小的红点。

摩托颠在郊区的烂路上,跑了大约七八公里,周秦有点疲了。他觉得车前的路像是命运朝他吐出的长舌,“就算把油耗光,也跑不完”。前路遇上岔道,他来不及思索,直接弯到右边的林间小路。摩托的后轮逐渐打滑,有了刺耳的怪响。他停下车,听到身后有摩托疾驶的声响。他怕是“寿南帮”来找到他寻仇,情急之下,关掉车灯,将车推到路边的乱草丛中,身子半蹲下来,捏紧那把沾血的扳手,直到听见那辆摩托车开远了,才缓缓钻出草丛。

天光渐亮,灰茫茫的郊野上,一人一车显得格外渺小。周秦长出口气,正要跨上摩托,无意中看到后备箱,当初他偷车得手,连看都没看,心想,“那里面都放着工具,没人会放钱”。

撬开后箱,周秦傻眼了——黑漆漆的箱子里,躺着一本白色的病历册,病人的名字很复杂,他不认得,“只晓得是个男娃,6岁”。他胡乱翻着,上面医生的字如狂草,根本不认得。翻到册子最后几页,里面夹着3张对折的100块。

“这下造孽了。”周秦说,“那时候我满脑子都在胡思乱想,万一这是他们的救命钱咋办?那真的把人急死了。我要是害了这个娃娃,就造了大孽。不怕你笑话,我犯过那么多事,可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

周秦把钱收好,继续推着车往前走,车子撞坏了,他不想花钱修了,“随便找个地方甩手卖掉,就算是一堆废铁,也能卖点钱”。日头升起,他端详着手中那把奇特的扳手,“那个东西改装得挺好,几个角做尖了,卡螺栓的地方弄得像剪刀,这样能当刀,又能偷车,我就在猜,这是谁想出来的,那个‘蛤蟆’和什么野狼野狗的,一看就是粗人,把脑袋瓜想崩了也想不出,应该是傅红梅发明的”。

摩托坏了,后配的链锁也没用了,他索性用那个扳手剪了,“留下的痕迹很怪,比较好认,不管过了多久,我都记得”。

卖掉摩托,周秦搭乘了一辆卡车逃出省界。下车后,他花了10块钱,坐着路边的“三蹦子”躲进了城中村。“村里那家理发店还开着,以前我和朋友去过,表面上是剪头发,其实做偏门生意的。我一整宿没合眼,想到那里放松放松。我看那女人跟我妹长得很像,没让她帮我弄。女人说钱不退,我说行,借她的手机,打了我妹的电话。那里信号差,我只听到我妹的声音,我妹听不清,就挂了。”

由于内心的投射,周秦把身边的陌生女人当成了妹妹,主动聊了几句。对方态度冷淡,扔给他一根烟,叫他“把衣服穿好”,便起身离开了。

周秦找到一处群租房,楼里每个房间放着几张架子床,每张床是一块长木板。他盖着夹克,一直睡到傍晚。下楼吃饭时,他在小卖部买了方便面和鸭腿,又绕到了那家理发店。女人坐在店门口,抱着搪瓷碗吃饭,店招的灯光打在她的头发上。他伸手把鸭腿递过去,女人没要。

9

明星海报下的日历一页页撕掉了,周秦身上的钱不多了,村里也不便久留,他想看一眼那个与妹妹酷似的女人,就继续逃往别处。

“具体哪天我记不清了——那天晚上我和几个男人在理发店洗头,那个长得像我妹的女人不在店里。我因为闹肚子就跑到外面去了,差不多过了5分钟,我看到警察在盘查理发店。我怕他们抓到我,发现我身上背着的案子,就马上逃了。过了两三天,我还想去看看那个女人有没有被抓,最后放弃了。”周秦给自己定过一条“铁规”:不走回头路。去过的地方不会再去,见过的人也不想再见。不为别的,就只觉得回头是凶兆,会被抓,还会丧命。

“那次你侥幸逃脱了,后来你逃去哪儿?做什么工作来养活自己?”林凯问。

“我搭货车一路逃到青海,在火车站附近我捡到了一张身份证,花钱找人帮我做成了自己的。后来我还在那边的小城补办过一张,那时候小地方对户口查得还不太严。”

“周秦”这个名字就是那时取的。后面的逃亡路上,他做过很多零工,做过日结的装卸工,也给人跑过腿、送过快递。前些年他做过群众演员,剧组的车辆遭窃,他看到那个奇特的痕迹,便对别人讲,“可能是寿南帮偷的”,又怕警察注意到他,很快便跑了。

9年里,周秦对一些词汇会“产生过敏反应”,比如“公安”、“警察”、“落网”,他说自己看到或者听到这些词,便会高度警戒,久而久之,化成了深深的恐惧和无力。“我也从来不看电视里那些什么法制栏目,犯人穿着蓝的、黄的大马甲,我好像就在看着我自己。”

讲到这里,他瞄了眼穿在身上的号服。

作为一名杀人逃犯,周秦最害怕的词竟然是“家”。在潜逃生涯中,他注定无处为家。他时刻牵挂着妹妹,只有这个久未见面的赵红可以为他拼凑出“家”的幻象——即便这种感觉仅存在每个月2分钟不到的通话里。他想过去寻找妹妹,但又以为妹妹已经成家,不愿再打搅她平静的生活。

说到这里时,周秦的眼角闪过泪光,这是林凯第一次见到。

周秦说,他也怕过年,别人踏上春运列车回家团聚,他只能在出租屋里守着台“大屁股电视机”看春晚,看了小品,也笑不出来。妹妹是他唯一的亲人,却不能主动和他联系,因为他的手机号码经常更换。

“我身体很差,可能是报应吧……后来我就觉得越活越没劲,就想把胡克明杀掉,了掉我报仇的心愿。我听别人说,以前胡克明在村里欺负过别人,绝对不是什么好鸟儿,所以你们最早审我的时候,我翻来覆去讲自己是为民除害、替天行道。我找过很多路子,最后总算让我找到了胡克明,他现在住的那个城市,有我当初待过的城中村。我就想着,报了仇,再去看一眼那个女人。我过去从来没走过回头路,算是破一次例。”

案子交代完了,周秦在笔录上签字、捺指印,同时做了个深呼吸,看起来如释重负。他还想再说点什么,林凯让他打住了——因为他并不完全是为了交代,更像是找个听众倾诉他的往事。在监室里,没有人跟他说话。

回到驻所检察室,林凯提取笔录中的关键词,在案件系统中,真的查到劫车团伙犯下的命案。除了个别细节稍有出入,绝大部分与周秦的供述基本一致。刑事裁判文书中说,傅红梅和其他劫车犯到案后拒不认罪,并且互相推诿,他们口中有个“逃掉的男人”,其描述的体貌特征与周秦高度相符。

让赵氏兄妹见面非常困难。

周秦属于重刑犯,身负两条人命,并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和赵红又分别关押在不同的看守所,而且,兄妹二人是当年“溶尸案”的同案犯,如果双方见面,极有可能“窜供”——纵然有管教和检察官现场监督,但就像周秦做过的“通话标记”一样,见面时的一个手势、一句话,都可能成为他打的暗语。看守所有远程视频室,但这个房间是供干警们提审使用的,用作犯人见面,暂无先例。

林凯也问过周秦:“你有没有想过其他办法?比如你手写一份通讯,或者我们帮你代为传达?”

周秦摇头:“想过,没啥用。我只念过小学,大字都不识几个。帮忙传话这事我也想过,可我还是更想见一面。林检察官,不怕你笑话,9年前我杀了人,怕拖累我妹,就没跟她再见过面。现在我被抓了,反而想见她了。我被枪毙是铁板钉钉,趁自己这条命还在,就想看看她。”

怎样才能让两个重犯见面,又不违反规定,这真是一个难题。

晚些之后,林凯收到一封特快信件,由其他看守所转递而来的。他拆开信封,发现是同行写的信。写信人是一名驻所女检察官,她负责的监区关押着赵红,信里提的,和林凯想的是同一件事:赵红想见哥哥一面。

那名女检察官最初拒绝了赵红的请求,认为会违反监管场所的规定。赵红很难过,开始绝食,所幸女检察官及时发现情况,耐心地对她做了几次谈话教育,她愿意吃饭了,但情绪依然低落,寡言少语,只有到了检察官巡监的时段,她才会开口说话。这个月以来,赵红三番五次请求约见检察官,“态度诚恳,令人动容”,同时“在羁押期间遵守监规,未发生过不良事件”。于是,女检察官就专门写信给林凯,想跟林凯商量一下办法。信的末尾,还附上了联系方式。

林凯在狭小的检察室里,来回踱步,走到师父杨建军的书橱前,正巧看到师父放在第二排的相片。

就在这一刻,他忽然萌生出一个想法——能否用赵氏兄妹彼此的照片来代替见面呢?

第二天,杨建军听了林凯的办法,觉得可以尝试。但依照相关规定,监管场所禁止拍摄。杨建军给主任打了电话,又和林凯专门找了监所领导商议此事。对方回复称:可以给周秦拍照,但管教民警和驻所检察人员务必同时在场,且照片背面不能记录任何文字信息。

回到检察室,林凯立即致电那名女检察官,讲了照片互换的办法以及获批的情况。当日下午,对方回电,称拍照已获批准。下午巡监时,林凯又让周秦去了谈话室,得知情况后,周秦眼神黯然地点了点头。他很清楚,这是唯一能“见”到妹妹的办法。

拍照就在谈话室,房间面积不大,里面却站满了人。两名管教民警,其中一名胸前挂着相机,另一名背着双手,表情肃穆,杨建军也站在里面。周秦被林凯和管教带到谈话室,尽管林凯已经给他打了预防针说会有很多人在场,但他显然没见过这种阵仗,在门口停了几秒后才缓缓地走进去。

看似简单的拍摄最终花了十几分钟。周秦后来告诉林凯:他活了40多年,也没拍过几张照片。现在监区管教亲自给他拍照,还会发给他最亲的人,他反而慌乱起来。面对着相机镜头,他格外紧张,好像面对着一个黑洞洞的枪口。他不知道脸上是该笑还是该怎样,手该放在桌面上还是放在桌底——如果放在桌上,妹妹看到那副手铐,想到两人双双落网,难免伤心。他征询了管教,最后还是把手放下,“他们担心我做手势”。

管教民警拍了几张以后,周秦还是不满意,恳求对方再拍几张。接着他又问:“能不能改成录像?光拍我觉得还是差点什么,我想跟妹妹说几句话。”

“你怎么回事?都答应好了,照片也拍了那么多张,现在又讨价还价?!”管教民警放下相机,训斥着周秦。

见此情形,林凯对周秦讲,你不要紧张,看着镜头就当看着你妹妹一样。周秦深吸了一口气,配合管教拍了最后一张照片。快门按下,周秦没让管教给他看效果,直接说:“就是这张了。”

照片信函很快就寄出了。3天后,林凯也收到女检察官寄来的信。信封是棕黄色的牛皮纸,由于看守所的例行检查,封口处拆了又贴,多了一道浆糊印子。

林凯掏出照片,瞥见一个苍老的陌生女人,那就是赵红,“脸很瘦,白头发很多,样子有点局促,看上去好像没准备好,拍了一张就过了”。

林凯站在监室窗前,喊了周秦的名字。周秦正在打瞌睡,被叫醒以后,立马有了精神,猜到是妹妹的照片寄来了。进了谈话室,周秦接过牛皮信封,反倒显得迟疑不决。照片刚被捏出一个边角,他就停下动作,停了半天,才缓慢地抽出。

“9年了,在你看来肯定变了很多。”林凯想稳住周秦,“你控制好情绪,当然也不要憋着。”

周秦捏着照片,没有应声。林凯也没再讲话,整间谈话室静默下来。林凯看见周秦的眼眶红了,但没落泪,嘴里轻声呢喃,却听不清说什么。他对着妹妹的照片,凝视了一分多钟,最后猛吸了一口气,便把照片放在桌上,始终没说一句话。

林凯觉得说什么都是多余,就让管教把周秦带回监室。他走出房门,转头望着周秦的背影,“那天看了照片,他(周秦)好像老了几十岁,他逃走的那9年,都成倍地叠加在身上,腰都压弯了”。

几天后,周秦在横线纸上写了一张“感谢卡”,字很潦草,检察官的“察”写成了“查”。林凯拿着信,伫立在检察室窗前,望着对面的看守所。那栋建筑是灰色的,初看上去,显得沉闷而压抑,那天阳光柔和,在灰墙上抹了一层金黄的光彩。

最终,经过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赵恒(周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红被判有期徒刑10年。赵恒供出的季振华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罚金5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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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题图来自关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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