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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11日
为进一步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和中医药现代化先行省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健康优先、传承创新并重、人工智能引领、综合改革突破,实施新时代“中医药攀登工程”,深化“浙里中医”“浙产中药”“浙中医药+”“浙派中医”建设,统筹推进中医药服务、产业、科技、人才、文化、治理、数智“七位一体”现代化。到2027年,中医药现代化先行省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中医药全产业链规模达到2000亿元以上,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指数达到85。到2030年,整合型、智慧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形成,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中医药人工智能应用水平全国领先,中医药全产业链规模达到3000亿元以上,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指数达到90,基本建成中医药现代化先行省。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中医药服务现代化
1.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一院一策”推进省级中医医院发展,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支持市级、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提档升级,加强“一馆一品牌、一科一特色”建设。探索新型中医健康服务综合体建设。到2030年,县级中医医院二级甲等达标率力争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占比达到40%(以省域为单位)。
2.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打造一批中医优势专科集群。加快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和省级中医康复中心建设,提升中医药慢性病防治能力和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研究和应用,强化“一站一技一特色”中医服务。到2030年,建成一批国家领军中医优势专科和国家中医优势专科。
3.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健全中西医临床协同机制,实施“西学中”融合赋能行动。深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旗舰”科室建设,建设若干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到2030年,累计培养“西学中”人员1万名以上。
(二)推进中医药产业现代化
4.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建设省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和良种繁育基地。加强浙产道地药材产区规划和标准建设,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强化新老“浙八味”等道地药材高效培育和林下种植等技术攻关,探索道地药材优质稳价机制。建设一批“浙好药园”,支持磐安、淳安、苍南等地做大做强中药材流通集散地。到2030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
5.促进中医药制造业提档升级。实施浙产中药强链培优行动。加快建设以中药为主导产业的医药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梯度培育中医药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建设一批高水平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绿色工厂。鼓励引进中医药大企业、大集团、大项目落地浙江。支持创新中医诊疗设备。
6.推进“中医药+”发展。支持“中医药+”健康食品和医美产业发展,推动食药物质全产业链发展,鼓励运用食药物质为原料的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支持“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发展,建设一批“可参观、可体验、可康养”的中医药旅游目的地。支持“中医药+”银发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康、养”中的作用。鼓励各地发展中医药特色康养产业。到2030年,中医药健康消费规模超1000亿元。
(三)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现代化
7.构建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国家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浙江分中心。加强省级中医药研究平台等建设。支持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一流学科建设,加强医工、医信、医理等领域交流合作。到2030年,在中医药重点领域新增建设科创平台15个以上。
8.强化高水平科研攻关。围绕中医药核心关键问题、技术难题,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攻关,培育产出一批重大引领性原创成果。构建“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科技创新模式。支持开展基于真实世界的中医药临床研究。深入实施局省共建科技项目,增设青年科学家项目。到2030年,组织实施一批省级重大、重点中医药科技项目。
9.推动高质量成果转化。实施中医药创新与转化行动。鼓励中医医院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科技创新联合体和成果转化中心。推动名老中医经验方等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转化、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支持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
(四)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现代化
10.培育高素质人才队伍。实施中医药人才引育行动。加大院士、国医大师等中医药领军人才引育力度。加强中青年临床名中医等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育。强化“能西会中”的新时代大学生乡村医生等基层实用型人才培养。到2030年,新增一批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中医药领军人才,新建省级以上名中医、老药工传承工作室50个以上。
11.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开展中医师承教育改革试点,构建传统师承与现代教育双轨并行、进阶式提升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人工智能+中医药”人才和中医药领域技术经理人,探索培养符合中医药现代化需求的复合型人才。
12.创新人才激励评价机制。推进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加大省级人才计划对中医药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中医医院内部薪酬分配向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倾斜。
(五)推进中医药文化现代化
13.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实施中医药理论现代阐释行动,形成一批中医药理论成果。深化“浙派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研究,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加大畲医畲药研究和传承保护力度。到2030年,列入省级及以上非遗名录的中医药项目不少于70项。
14.丰富中医药文化服务供给。加强各级各类中医药博物馆、陈列馆等文化场馆建设。推进“浙里中医·服务有礼”等系列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文化传播,拓展“国民学国医”影响力,加快构建中医药文化矩阵。到2030年,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到35%。
15.促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在重点国家建设中医药海外中心,打造国家标杆项目。搭建浙港、浙澳中医药合作平台,开展科研、人才、产业等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立国际医疗部。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
(六)推进中医药治理现代化
16.完善中医药治理体系。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建立中医药发展协调推动机制,完善中医药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会商制度。各地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修订完善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深化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
17.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完善以中医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研究增设药学门诊收费项目。创新建立中医药特色医保支付体系,严格落实医保中医激励政策。全面推进中药饮片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推动中药饮片分级管理和分级支付,实现优质优价。实施“浙里名方”登峰计划,支持“浙里名方”中药制剂在省内有序调剂使用。强化中药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到2030年,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达到50个,力争全省中药制剂数达到500个。
18.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实施中医药标准化领航行动,制定修订一批中医药服务、诊疗和中药产业发展相关指南、规范。推动长三角中医药标准一体化和中医药国际标准建设。到2030年,制定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少于5项,制定地方标准不少于10项,团体标准不少于50项。
(七)推进中医药数智现代化
19.深化“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中医处方数据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建设一批高水平智慧中医医院。推进“云上中医院”和县域共享中药房建设。推动中医专病数据库、中医优秀医案库和中药制剂库建设,建立基于临床数据的中医循证医学证据体系。
20.推动中医药人工智能发展。实施中医药数智提升行动。以国家人工智能(医疗)行业应用中试基地为载体,构建中医药人工智能概念验证、产品研发、测试评价和应用推广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中医药垂直大模型,建设一批中医药智能体,完善“安诊儿”中医药模块和功能。加大中医药人工智能企业培育力度,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人工智能企业予以支持。到2030年,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中医人工智能企业10家以上。
三、保障措施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中医药工作协调和多元投入机制。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优秀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中医药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