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两部门通知,优化调整居民阶梯水价,2026年度起执行)
此次调整是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鲁政发〔2025〕12号)等省级文件要求,经济南市政府同意后推出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市民养成节水习惯,平衡民生保障与资源节约的双重需求。
调整后,水资源税(0.4元/立方米)与污水处理费(1元/立方米)在各阶梯保持统一,仅基本水价按1:2:4的政策要求阶梯递增。
第一阶梯:保持基本水价2.8元/立方米不变,覆盖户年用水量0—144(含)立方米。到户水价仍为4.2元/立方米(含水资源税0.4元、污水处理费1元)。这一举措旨在保障绝大多数居民家庭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确保水价调整对普通家庭日常生活“零影响”。
第二阶梯:基本水价调整为5.6元/立方米,覆盖户年用水量144—288(含)立方米。到户水价调整为7.0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基本水价调整为11.2元/立方米,覆盖户年用水量288立方米以上部分。到户水价调整为12.6元/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