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涉及江门全市范围!为期一年!)
全省范围内开展
的
专项整治行动
连日来,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固定检查点,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扰乱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1月4日上午11时,江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蓬江大队在迎宾大道路段设置固定检查点,
等突出违法行为。行动中,交管部门还启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查,通过空中喊话,引导驾驶人文明安全出行。
“市民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车辆需依法悬挂号牌,驾驶人应持有相应驾驶证并年满18周岁。”
广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要养成“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的良好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佩戴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载、不驾驶超标电动车、不超速行驶,并主动使用电摩专用道或靠右通行。
另外,我市还开展电动自行车源头治理工作,市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维修和销售企业进行监管,打击非法改装、销售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此外,还将继续推进摩电专用道的设置,在符合设置摩电专用道的路段设置专用道,进一步规范行驶秩序。
江门公安交管部门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做到“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江门台(记者/周珊珊)、江门交警
编辑:马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