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衡阳一地发布最新通告)
日前
衡山县公安局发布通告
第三届衡阳市旅游发展大会期间
衡山县城部分区域
禁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第三届衡阳市旅游发展大会将于2025年11月21日至22日在衡山县举办,为维护大会前期及举办期间活动现场及周边的空中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县城部分区域禁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许愿灯及其他空飘物。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所有飞行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紧急救援、医疗救护、空中安保、新闻报道等特殊飞行任务,需进入本通告规定的空中管控区域的,应当预先向我局治安管理大队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飞行作业。
四、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