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2岁“老虎”,被逮捕!)
3月15日下午,“老虎”郑学林被逮捕!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郑学林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郑学林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3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郑学林被查。
出生于1962年8月的郑学林已于2022年9月到龄退休,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是一名法学博士。郑学林长期在最高法工作,曾在最高法多个内设机构任职。他于2001年10月任最高法立案庭副庭长,2007年9月至2008年12月在重庆挂职,任重庆市高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9年任最高法立案第二庭庭长。
2014年,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新期待,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最高法院决定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郑学林担任了首任庭长,同年他还担任了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
2018年,郑学林任最高法院立案庭庭长,次年转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直至2022年卸任。
今年2月26日,中纪委通报称,郑学林被开除党籍。同一时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也被通报开除党籍。
这是龙年以来,中纪委首次通报对中管干部的党纪政务处分。
通报指出,郑学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且亲属收受财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安排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私德不修;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代理、诉讼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捍东是党的二十大后江苏省“首虎”,他于2023年4月16日落马。
刘捍东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提供帮助;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政绩观扭曲,揽权妄为,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3月13日,刘捍东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