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副省长晋升省委常委后,辞去副省长职务)
据《辽宁日报》今天报道,昨天,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姜有为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姜有为已于近日任辽宁省委常委、秘书长。
公开履历显示,姜有为,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吉林农安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工程师。姜有为曾长期在吉林省任职,曾任白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林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兼);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辽源市市长;辽源市委书记;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等职。2016年12月,姜有为任辽宁省沈阳市代市长,后于次年1月去代转正。2021年1月,姜有为任辽宁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辽宁日报·辽望客户端9月6日发布消息,中共中央批准:姜有为同志任辽宁省委常委。辽宁省委决定:姜有为同志任省委秘书长,兼任省委办公厅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此前任辽宁省委原常委、省委原秘书长的张成中,已于今年7月任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