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今天(25日)上午举行,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了龚正市长所作的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马春雷等同志任职的议案,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委的有关审查意见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人事任命事项进行了审议。
经全体会议表决,决定任命:马春雷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顾军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吴金城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朱民为市商务委员会主任,
骆大进为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陈昶为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局长,
张亚宏为市公安局局长,
蒋蕊为市民政局局长,
吴坚勇为市司法局局长,
王华杰为市财政局局长,
杨佳瑛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玉鑫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晏波为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胡广杰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于福林为市交通委员会主任,
冯志勇为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
史家明为市水务局局长,
方世忠为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闻大翔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邓小冬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马坚泓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向民为市审计局局长,
倪俊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小全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孔福安为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为加速提振消费,上海已经拉开全年促消费活动的序幕。2023年上海迎春消费季暨汽车消费嘉年华24日启动,将通过各项汽车促消费政策,助力全市汽车消费提质扩容。
启动仪式上,市商务委发布了汽车促消费政策,上海将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今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万元的财政补贴。对购置日期在今年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各大车企和汽车经销商的新车发布和优惠促销也将贯穿全年。
有汽车经销商表示他们带来的每款车均有优惠,还有经销商表示这次的优惠幅度是前所未有的。
去年,上海汽车制造业产值8080亿元,汽车产量302万辆,新车销售和二手车交易总额超过2400亿元。在促消费政策带动下,新能源汽车市场创下历史新高,全市推广量达33.6万辆,同比增长32%。
据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介绍:“汽车消费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占比达到了12.5%。它是一个重要的消费领域。”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何晓 吴佳亮 实习编辑:盛韡钰)
自2023年2月28日零时起,达美航空、法国航空、荷兰皇家航空、斯里兰卡航空、日本航空、大韩航空、中华航空的客运航班从浦东机场2号航站楼调整至1号航站楼运营。
请旅客及时向所乘航空公司了解查询航班最新动态,也可拨打上海机场服务热线021—96990或登录上海机场官网www.shairport.com咨询查询,以便合理安排出行。
浦东机场两座航站楼之间设有免费摆渡车,运营时间为06:00—24:00,每班间隔10分钟。上下客点位于1号航站楼出发层1号门、11号门和2号航站楼出发层21号门、26号门。
来源:浦东发布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本网讯2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红通人员”冯卫华违法所得没收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没收属于冯卫华使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所得购买的上海钢博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宝山区业绩路8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建造的地上厂房及收取的租金等收入4742万余元及孳息。本案作为上海首例外逃人员违法所得没收案,它的成功实践不仅有效切断了外逃人员“营养源”,也体现了追逃追赃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升。
冯卫华,曾任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党委副书记、调研员、上海市新杨工业园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新杨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涉嫌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于2012年7月22日外逃,2018年被中央追逃办列为50名“公告曝光对象”之一,2019年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冯卫华案时间跨度之长、涉案人员之众、关联企业之多、调查取证之复杂实属罕见。”上海市追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冯卫华逃匿境外,被通缉一年后未到案,为了尽快追缴赃款、还利于民,上海市监察机关经集体审议,出具《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提请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依法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指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在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或者逃匿导致定罪没收程序遇到障碍时,可在不定罪情况下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刑事程序。这项法律制度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主要是为追逃追赃工作设立,有助于最大程度挽回国家损失,切断外逃腐败分子资金链。
“这项程序的运用,一方面破解了涉贪腐犯罪的嫌疑人已经逃至境外,因行为人缺席无法对其非法资产进行法律处置的难题;另一方面涉及违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财产在境外,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案件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没收的,也能够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程序提出请求予以追缴。可以说,该程序较好地提升了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成效。”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研究员杨超说。
近年来,国家监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适用该特别程序开展追赃,一批重大案件取得突破,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追赃工作中的运用日趋成熟广泛。2020年,“百名红通人员”、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处原处长白静案中,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没收白静使用违法所得1.4亿余元购买的9套房产;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百名红通人员”、广西桂林地区物资局原副局长黄艳兰在上海的23套房产及相关收益,总价值约2.5亿元。
从完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成功推动多国承认执行我国法院冻结没收裁定,到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首次对“百名红通人员”、河南省漯河市委原书记程三昌作出缺席判决,一系列国内法律武器的成功运用,是纪检监察机关更加注重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追逃追赃的缩影。
出台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反腐败追逃追赃等涉外案件规定(试行)》……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国家监委不断充实法律工具箱,从劝返为主逐步走向综合运用缉捕、遣返、引渡等多种手段,从追逃为主逐步走向追逃、防逃、追赃一体推进,方式方法更加灵活,追逃追赃“天网”愈织愈密。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吹冲锋号,追逃追赃一刻不停歇。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有逃必追、一追到底,让已经外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当反腐败的“天网”撒向全球,腐败分子外逃避罪的企图终将彻底破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