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2022年7月28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
黄如欣
的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
杨闽红
为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因任职年龄原因,决定接受
王维川、陈雄、徐铮
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
梁晋阳
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
梁晋阳
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
陈雄
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华侨工作委员会(台胞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因工作需要,免去
徐华
的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
吴钟夏
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
陈恩强
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因工作需要,免去
邱宝建
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
熊焰、魏健
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
臧建山
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免去
林国新
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
何忠
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
严琛
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
李晖
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
陈敏
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
叶孝勤
的福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
连镔
的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念保源
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任命
黄长升
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任命
李风林
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任命
吴兆煜、刘征鹏
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任命
朱宏海、高晓嵘
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任命
李志尧、程光毅、曹慧敏
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任命
郑鸿
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任命
黄曦
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任命
严琛
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任命
许秀珍、陈顺利
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任命
郑唯、袁春怡
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任命
黄卉靓
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任命
周晓芳
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任命
叶孝勤、连镔、詹其斌、赵敏杰、李润民、刘震、庄绮璐、吴明明、罗镇祥、刘洁君、朱彤、王雅芳、杜财义、李振云、吴广强、魏孜孜、时凯、李伊茗、康昕、丁艳波、韩静、王鹏、余俊、李志芳、林正河、董琦
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
李晖
为福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
陈敏
为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
苏琦
为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因工作岗位变动,免去
林雪标
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
陈国雄、陈文斌、林志友、林春琼、朱宁宁、林刚、王泽源、李国斌、陈惠滨、林小云、吴静怡、谢晓明
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