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警情通报)
9日,浏阳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因未遵守防疫规定,多人被处罚。
通报显示:2022年5月3日22时许,赵某(男,51岁)、金某(男,41岁)、王某(男,44岁)
居家隔离期间,未遵守防疫规定
前往外地送货
拒不配合扫湖南场所码,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和殴打
刑事拘留
。金某、王某未遵守相关管控要求;李某无视防疫规定,在赵某等3人居家隔离期间仍安排跨区域性工作,未尽到疫情管控责任,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浏阳警方依法对上述三人分别处以
行政拘留五日
的处罚。该公司车队经理叶某(男,52岁)和综合部经理吴某(男,47岁)未落实好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警方已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责令其三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叶某、吴某处以
行政罚款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市民及企业都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不给公共安全留下防疫隐患。对于不遵守防疫规定,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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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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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艳丽_NB27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