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普宁市纪委监委对原普宁市供水管理局城东供水管理所所长陈建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陈建生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建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建生,男,1964年1月出生,汉族,普宁市大南山街道人,大专文化程度。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普宁市纪委监委 供稿)
【来源:揭阳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