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454人,你们摊上大事儿了!)
2020年10月27日,为有效应对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新形势和新问题,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断卡”行动专项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宜昌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宜昌市中心支行对认定的曹某德等203名涉嫌出借、出租、买卖银行卡账户、支付账号行为的人员进行联合公开惩戒。
惩戒方式:对此203人(名单附后)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账户的惩戒措施,惩戒期为2020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26日。
欢迎监督举报:市民如果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0717-96110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涉嫌电诈及买卖银行账户人员名单
宜昌市公安局提醒您:
广大市民特别是在校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银行卡和密码,自觉遵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了解银行卡买卖、租借的危险性,不得将银行卡出借、出售给他人,以免落入不法分子设下的陷阱。
来源 | 平安宜昌
记者 | 杨心羽
编辑 | 孙红亚
另据:
平安湖北
再曝光!193+58人,一个都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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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有效应对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新形势和新问题,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断卡”行动专项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荆州、荆门等地对涉嫌电诈及买卖银行账户人员发布联合惩戒通告,情况如下——
荆州发布首批193人惩戒名单
10月28日,荆州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发布对首批193名涉嫌电诈及买卖银行账户人员进行联合惩戒的通告。
通告中涉及的193人涉嫌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假冒他人开立银行账户或从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行为,他们受到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账户的惩戒措施,惩戒期为2020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
荆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发布的首个惩戒公告,充分展示荆州市警银协作的工作合力和纵深推进“断卡”专项行动的决心。
荆门58名违规用卡人员被公示惩戒
10月27日,荆门市公安局联合本地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讯运营商发布《关于加强荆门市移动电话号码开卡管控措施的公告》,对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机卡采取暂停、取消通信服务或纳入失信名单等管控措施,对涉嫌违规开卡、用卡的机构、组织、人员由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查处。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荆门市公安局决定,对经荆门市公安局认定的首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支付账户或从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共58人实施联合公开惩戒。
惩戒措施
联合公开惩戒旨在有效应对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新形势和新问题,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让社会公众认清非法出售、出租、出借账户的法律责任。具体惩戒措施为:
对相关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
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惩戒期满后,新开立账户业务的
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