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住建部公布丰城电厂工程承包单位处罚:停业整顿一年)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焦俊杰报道:3月20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了解到,住建部日前公布了对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总承包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由于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住建部的处罚意见要求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申辩,被处以停业整顿一年的行政处罚。
2016年11月24日7时33分,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一起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
住建部称,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结案的通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总承包施工管理职责缺位,对分包施工单位缺乏有效管控,未按规定要求分包施工单位将筒壁工程作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管理,未发现和制止分包施工单位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
住建部于2017年12月1日向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17]15号),该单位于2017年12月1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要求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和七十四条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停业整顿一年的行政处罚。
继宜春市原副市长杨玉平之后,江西又一名厅级干部因对丰城发电厂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追责。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检察机关在介入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中,依法对25名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并采取了相关强制措施。
11月24日,宜春市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当日,省长刘奇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