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财险昨起支付预付赔款)
27日晚间,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司将对侨兴电信、侨兴电讯2014私募债第一、二期保证保险的被保险人开展预赔工作,自12月28日开始支付预付赔款,同时启动追偿程序。
记者了解到,本月20日,浙商财险、蚂蚁金服旗下招财宝、浙商财险三方的三则公告,牵出一桩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债务违约事件。 综合新华网
10亿私募债逾期
据悉,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两家逾期企业都属于侨兴集团,债券项目通过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备案、发行。同时,由广东股交中心将项目信息发布到蚂蚁金服旗下招财宝平台上。由于债券项目于今年12月20日到期,上述两家企业表示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还款,广东股交中心向浙商财险发出了《保险出险通知书》,要求浙商财险提供货币债务履约保证保险。
在一份侨兴集团致浙商财产保险股份公司的《情况说明》里显示,侨兴集团两家下属企业2014年备案分别发行7期私募债券,共募集资金10亿元人民币。其中,约7亿元用来偿还各商业银行贷款,约2亿元用于设备厂房升级改造,1亿元用于补充下属制造企业流动资金。
不过,侨兴集团已被广发银行以涉嫌金融诈骗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从招财宝和浙商财险公告表述来看,侨兴电讯和侨兴电信的债务违约事件所涉及债券产品,均由浙商财险提供本息到期兑付保证保险。此外,公告说明,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向浙商财险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保监会早已敲过警钟
事实上,保监会针对信用保险业务已多次提示风险。今年1月29日发布的《保监会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会要求,财险公司为互联网借贷平台上的借款人(即投保人)和出借人(即被保险人)双方提供保证保险服务业务时,应严格选择互联网平台;严格审核投保人资质;坚持小额分散发展模式,对同一投保人单笔借款和累计借款应当分别设定承保限额等。
另外,针对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快速发展中出现的风险和问题,保监会于12月初再次向各地保监局和财险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从产品开发、保险金额控制、承保能力等多方面加强监管。“黑天鹅”的出现也为其他与招财宝合作的险企拉响了警钟。根据招财宝平台披露,为招财宝平台借款类产品提供保证保险增信措施的险企包括平安财险、众安财险、浙商财险、大地保险、信达财险等在内的20家险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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