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范海涛:电动车上牌违规要处罚拘留(组图))
大河网讯(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许会增/文 范昭/图)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按驾驶无牌机动车处理,罚款200元。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辉县市孟庄镇南李庄村党支部书记范海涛作客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报道中心时,就加强电动车管理提出建议。
近年来,电动车由于具有低碳、环保、舒适、便捷、价格适中等诸多优点,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几乎家家都有电动车。电动车在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如超标超速、私自改装、抢占机动车道等情况十分严重。
他说,以河南为例,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2000万辆,从消防安全看,自2008年以来,全省电动自行车因充电引起的火灾1252起,造成40人死亡,35人受伤。从交通事故看,全省交通事故总数的80%以上与电动自行车有关,伤亡人数逐年上升。
与此同时,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电动车管理的缺失,使得这种状况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范海涛说,按照现行法律,电动车被列入非机动车范畴,交警难以对严重违章的电动车驾驶者予以必要的处罚。在不少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往往要向电动车作出让步,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一些人的违章行为。
为此,范海涛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补上电动车依法管理的短板,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他认为,要明确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管理、市场准入、登记管理、路面管理、载人规定和强制保险等方面的内容,并重新定义“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对超标准的电动车,按机动车处理,并按照机动车上路要求持驾驶证、行车证、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按驾驶无牌机动车处理,罚款200元,驾驶者没有摩托车驾照,按无证驾驶机动车处理,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将严禁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电动车纳入法治管理,减少酒驾带来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