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500万的中远集团副总经理徐敏杰,将妻子在澳门马会30余万元的美容费与餐费公款报销,因此被认定构成贪污,于近日被北京高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新京报》6月11)
身为国有企业副总经理的徐敏杰,年薪500万元,按理说,他要让他老婆消费30万元的美容与餐饮,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但是,他仍然还是要让妻子沾上公家的便宜。这是为什么呢?主要原因还是徐敏杰个人忘乎所以,将党纪国法不放在眼里,将企业报销制度视若无物;其次,就是该企业内部相关制度有问题,要么执行不下去,要么漏洞太大,让徐敏杰钻了空子。
从徐敏杰案件中可以看出,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党员干部必须聚焦问题、对准问题,切实把自己摆进去,真正让作风硬起来,从而推动实际问题解决,取得成果。
一些国有企业老总的年薪畸高,一直为社会所诟病。一方面,我们要质疑这些企业老总的贡献与他们的收入是否匹配,是否利用了垄断地位才获取的利润,甚至是否利润没有增长或者微增长也拿高薪。一段时间以来,国企老总的职位甚至成为一些官员退二线的安抚场所——官位不要晋升了,但到企业去拿高薪。另一方面,从反腐败的角度而言,高薪能否养廉呢?可以说,低薪是很难养廉,但是,高薪能养廉却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如果高薪能养廉,那么多高的薪才能养廉呢?像徐敏杰一样,有年薪500万元仍然要沾公家30万元的便宜,这说明,靠高薪养薪并不那么可靠,国企老总的收入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分配。
此外,据其妻证言称,中远太平洋公司的女秘书就给了她一张赛马会的卡,说这是副卡,正卡在徐总那里,并介绍这张卡可以吃饭、美容、保健和跳舞。她告诉徐敏杰想去赛马会做美容,得到对方同意。此后她在赛马会做定期保养、按摩及购买护肤用品等,偶尔也会带私人朋友去。
这还有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是,为何一些国企的钱在老总那里像私人的钱一样可以随意动用呢?按理说,国企是国家的财产,老总不过是代表国家在管理这些财产,但实际情况往往是,一些国企领导视国家财产为自身财产,随意报销,如入无人之境。企业财务上是否有规范的制度和能否执行的财经纪律?内部的监管何在?而外部的人员又怎么样才能参与到监管中来?
所以,徐敏杰为妻子报销30万美容费的事情虽是个例,但也反映出国企老总薪水待遇与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值得反思。杨涛(江西赣州检察官)
(原标题:“为妻子报销30万美容费”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