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蒋长顺 刘明灿)近日,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对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嫌疑人孙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孙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2014年12月17日,钟祥市检察院组织孙某的近亲属、公安机关法制办人员、派出所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对是否批准逮捕孙某进行公开审查。承办人员先汇报了案件具体办理情况,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人员、派出所侦查员则阐述提请批准逮捕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孙某的近亲属代表孙某陈述意见。
人民监督员听取案情介绍和查看相关案卷材料后,一致认为,孙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1万余元,涉嫌盗窃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批准逮捕,对孙某变更强制措施没有串供危险。而且,孙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无犯罪前科,赃款已退清,没有逮捕的必要。
“传统的审查批捕,检察官除了到看守所讯问嫌疑人,就是在办公室审查侦查机关提供的书面材料,而实行公开审查,检察官可以直接听取各方意见,依法决定是否批捕。”钟祥市检察院侦监科承办检察官介绍,这是该院试行公开听取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近亲属、人民监督员意见审查批准的第一案。
“从封闭审查到公开审查,揭开了审查逮捕案件神秘面纱,使案件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公正,既提高了逮捕案件质量,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参加此次审查的钟祥市人民监督员唐瑾对此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原标题:[侦查监督]湖北钟祥市检察院:逮捕案件公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