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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袁定波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今天表示,人民法院积极支持权利人因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赔偿请求。在计算损害赔偿时,将权利人因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单独计算,提高了损害赔偿总额。
孙军工指出,高度重视停止侵害措施的适用,最大限度地消除发生重复侵权的危险,是人民法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有效手段。对于因使用企业名称构成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令停止使用该企业名称,限期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手续,或者对该企业名称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作出限制。
“对于恶意侵权和反复侵权的行为人,法院在适用法定赔偿时从高确定赔偿数额。对于严重的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的行为人,还积极适用罚款等民事制裁手段。”孙军工说。
孙军工指出,高度重视停止侵害措施的适用,最大限度地消除发生重复侵权的危险,是人民法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有效手段。对于因使用企业名称构成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令停止使用该企业名称,限期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手续,或者对该企业名称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作出限制。
“对于恶意侵权和反复侵权的行为人,法院在适用法定赔偿时从高确定赔偿数额。对于严重的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的行为人,还积极适用罚款等民事制裁手段。”孙军工说。
(原标题:恶意侵权赔偿数额从高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