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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虎
金融危机不是《劳动合同法》造成的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在发言中指出,立法是人大的重要工作,立法对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起到了推进作用。虽然一些立法完成了,但在实践中确实感到立法难度很大,需要兼顾当事人不同利益群体的协调问题。
谈到《劳动合同法》时,洪虎反驳了那些认为中国的金融危机是实行《劳动合同法》造成的观点。
洪虎指出,“现在分析看,一是我们偏重考虑了就业劳动者的权益,忽视了未就业劳动者的权益。二是我们兼顾了就业劳动者的利益,对出资人的利益考虑不够;我们关注了规范的劳动关系,对灵活就业的关注不够;我们关注了规范的正式就业,对非正式就业关注不够。再加上《劳动合同法》一出台就赶上金融危机,有的人就认为当前的金融危机是实行《劳动合同法》造成的,这个观点我是不赞成的。”
“但从提高立法质量上看,将上述那些关系都处理好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对于《劳动合同法》,从我个人来看,可能有些理想化,可能在规定上‘一刀切’了,实际上是对用工方式的灵活多样的情况,我们考虑的不是太周到和细致。”洪虎表示,从立法本身来讲,将各个方面关系照顾到,难度确实较大。但我们要考虑到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法要尽量符合实际,不能理想化,不能“一刀切”。
黄燕明
代表履行好职责要从领证做起
在审议报告后,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黄燕明提出意见,他认为,还应继续加大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力度。他指出,现在全国人大代表的文化层次有很大提高,但应在如何更好地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方面加大培训力度。
在谈到履行好职责方面,黄燕明指出,省里开会时也出现了这种情况,有的人大代表自己没来,找别人代领证件就算报到了。但那天正赶上选举,那个代领代表证的人领完证件,报到完就走了,结果一核实报到人数和现场人数对不上,致使会议拖了很长时间。虽然这是个别现象,但按规定人大代表有事应请假,不应让人代领证件。
金硕仁
“自治州”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在发言中,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金硕仁提出了中央应在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州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建议。
他表示,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州在行政管理体制上还有要加强完善的地方。一是难以构筑中心城市。近年来,许多自治州首府城市在国民经济指标、基础设施建设等已达到或超过国家的地级城市标准,但目前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与经济发展辐射区域产生很大矛盾,导致这些城市缺少拓展空间。二是难以实现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各县市之间条块分割,发展提速缺乏动力。三是难以实现行政机构的精简和效能提升。现有体制州和所在城市两套班子机构重叠,财政负担重,难以摆脱“吃饭财政”困境。四是难以享受到国家对中心城市的优惠政策。
金硕仁认为,可以将自治州所在城市的机构并入州级机构中(继续挂该城市机构的牌子)。实行“少数民族自治州地级城市直管”体制,保留自治州行政体制框架,但明确赋予自治州中心城市(城市型政府)具体管理职能,并由自治州作为主体行使行政权利,全力打造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中心城市。同时,可以选择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州进行行政管理体制试点。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特派北京两会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