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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妮·克鲁格(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第一副总裁、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高等国际研究院国际经济学研究教授、斯坦福大学国际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
一个多世纪以来,美国海上运输一直受到1920年《商船法》(第27条《琼斯法》)和1906年《外国疏浚法》的监管,这两者都极大地限制了竞争,提高了成本。《琼斯法》要求国内港口之间的所有运输都必须使用美国建造(大部分零件在美国制造)、美国所有、美国运营且美国人船员比例至少达到75% 的船只。
美国总统拜登最近发布了一项行政令,要求监管机构在航运和铁路行业等领域“进一步竞争”,因为高昂且不断上升的货运成本和运输延误让企业无法及时获得投入品,从而阻碍了企业的经济活动。但监管干预不会改善这个问题......(网易研究局VIP专享文章,开通可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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