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通知立足“耕地”与“建房”两个关键,重点聚焦8类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情形,从堵和疏两个方面,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具体准则如下:
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通知》规定了不准乱占耕地建房的8种情形,并不意味着没有列入的行为就是允许的。对“八不准”未涵盖的其他农村乱占耕地行为,也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