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化妆品拟发行新股5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0000万股,拟赴上交所上市。
为了满足公司自身生产需求,提高人力管理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用工总人数为3,415人,其中劳务派遣用工510人。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湖州分公司因与劳务派遣机构杭州创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合同尚未到期,仍保留了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且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其用工总量的比例超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的10%上限。上述情况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28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的规定。目前发行人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关于调整用工方案的情况报告》,并在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了备案手续。
若发行人无法按照《关于调整用工方案的情况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行整改,则公司用工的合法性将会产生瑕疵,对公司未来业务的进一步扩展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军呈就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事宜承诺如下:因劳务派遣用工被追究责任,则由此所造成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一切费用开支、经济损失,本人将全额承担,保证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