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一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被检察机关告上法庭)
未取得任何林地耕地使用手续,修建生态休闲度假山庄和生态农业观光园,造成耕地林地损毁不可恢复。贵州一家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被检察机关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判决,公司和法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记者从贵州检察机关了解到,2016年4月,贵州铜仁市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称,一家公司在铜仁松桃苗族自治县大兴镇大兴社区非法占地用于生态旅游项目开发,造成开发地块生态环境破坏。经初步调查核实后,检察机关认为这家公司已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检察机关掌握的基本情况,2015年,公司租用林地和耕地修建动物观光园、生态休闲度假山庄和生态农业观光园,土地租用期50年,每年租金32000元。并约定由公司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大兴社区负责协助。
自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公司在没有取得任何有关使用林地、耕地手续的情况下,组织工程队进行砍伐和挖掘,任意修建环山路、板房、硬化土地,造成林地耕地大面积不同程度损毁,不可恢复。
经鉴定,公司在修建动物观光园、生态休闲度假山庄和生态农业观光园等工程项目中,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197.23亩。今年初,松桃县检察院以被告单位贵州省铜仁世兴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人吴某清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松桃县法院提起公诉。
松桃县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以被告单位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20万元;以被告人吴某清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吴某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铜仁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吴某清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现该判决已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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