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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
2017-06-16
本站讯 2017年6月12日,徐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会在江苏徐州市召开,会议成立了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徐州市通过试点工作验收。水利部陆桂华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陆桂华指出,徐州市以“水更清”行动计划为抓手,通过水生态文明三年试点建设,实现了资源枯竭型城市从“一城煤灰半城土”到“一城青山半城湖”的实质转变,对全国类似地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他强调,徐州市要继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新时期治水方针;要突出系统治理,打造水生态文明建设升级版;要坚持节水优先,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013年水利部确定徐州市为首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徐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4-2016)》的要求,徐州市采取“综合整治、源头控污、清淤疏浚、综合开发”等多种措施,系统开展了水管理、水安全、水环境、水节约、水生态和水文化6大体系建设,完成了云龙湖综合治理、南水北调清水走廊尾水导流利用、矿坑塌陷地综合治理等6大类、90个具体项目,累计投资113.51亿元。通过三年多的试点建设,徐州市全面完成了试点建设任务,在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机制、融资模式、矿坑塌陷地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方面做出了富有成效的有益探索,形成了“九河绕城、七湖润彭”的水系新格局,以青山绿水的全新景致和“楚韵汉风”的城市气质,成就了名副其实的生态园林宜居之城。
江苏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规划计划司、水资源司、财务司、国际合作与科技司、综合事业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和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参加了验收会。
作者:
责编:胡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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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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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