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胡晓义:当前企业年金覆盖范围总体仍甚小)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24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6》发布式上表示,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间,在进一步巩固和改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加快推进第二、第三层次养老保险,是完善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任务。
胡晓义认为,从总体上看,当前企业年金有较快发展,规则逐步健全,但覆盖范围总体仍甚小,基金规模只相当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存量的27%,在全局上难以起到重要补充作用。职业年金刚刚起步,承担着制度转轨的过渡功能,其刚性强于企业年金,财政资金注入与市场运营的交错,操作复杂度高。第三层次基本为空白,发展空间巨大。
在如何看待构建多层次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上,胡晓义表示,一是要准确界定政府责任,正确引导民生预期。脱离实际的政策和承诺导致民众过度依赖政府,将损害社会创造力和国家竞争力,亦非百姓之福。政府有责任开辟多条渠道,帮助民众在养老保障上形成合理预期。二是要合理调整体系结构,增强制度可持续。在加大财政对基本保险补助力度(包括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基础上,“让渡”出一定的基本保险费率和替代率空间,连同居民储蓄存量,做出发展二、三层次的安排。三是要发挥市场功能,满足差异化需求。超出“基本”层面的差异化需求应当用市场的方式、机制和资源来满足。对当下各类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政府可引导其成为长期投资的个性化养老金产品。
胡晓义建议,在以创新理念发展和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上,一是提高企业年金的实施强度。可考虑降低企业基本费率几个百分点,将此转化为企业年金的单位供款,从而将企业年金改造为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制度,扩大参与。二是重新定义第一、二层次的边界。将基本保险和企业/职业年金中的个人账户合并,列为第二层次,但要周密设计由此导致基本保险供款不足的补充渠道。三是对第三层次做出明确界定和规范。按照各种养老资源的长期性和紧密度界定第三层次的范围,不分具体产品形态,统一加注“个人养老计划”的标记,并“绑定”在具有唯一性的社会保障卡上。四是进一步强化税优政策。第二层次的个人供款限定最高比例,实行全额全程免税,单位供款在规定比例内免税;加注统一标记的个人养老计划,均可递延纳税。五是科学安排多层次的比例结构。三个层次的养老保险可设定为6:2:2,条件允许亦可设定为4:4:2或4:3:3的比例关系。